3月7日,在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平台应用推进视频会上,射阳县行政审批局党委书记、局长陈健在会上作了题为《扬长平台优势 强化监督管理 全面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秩序》的发言。
陈健从三方面交流了我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平台应用工作开展的情况:
一是充分依托平台优势,强化日常监督,全力做到监管“常态化”。提高思想认识。我县招投标条线同志将进一步领悟使用监督平台强履职、勇担当、提效能的重要意义,充分感受平台规范透明、高效便捷的优势和监督被监督的独特作用;加强学习交流。经常组织相关科室、国企招标人学习巩固监督平台使用管理办法,准确掌握异常情况、异议处理情况、投诉处理情况和不良行为记录等四种类型监督内容的标准化处理办法,规范行政监督人员和招标人勾选程序,交流先进经验,同时解决使用过程中遇到的新问题;明确工作责任。进一步明确行政审批局行使监督职能科室为交易监管科,国企招标人行使监督记录部门为招投标部或工程部,注重强化日常监督,坚持每天检查了解项目情况并及时记载,真正发挥监督平台记载留痕、交办监督和亮灯提醒的震慑作用。
二是充分发挥政策优势,推进互联网+监管,全面保证监管“规范化”。做好制度化监管。《盐城市招投标不良行为记录和黑名单制度暂行办法》对招投标各方主体的不良行为阐述非常全面详细,我们将执行好该办法,记好用好各方主体不良行为记录,让失信者寸步难行;做好联动性监管。《射阳县国有资金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射阳县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履约监督管理办法(暂行)》这两个管理办法,对开评标过程和标后合同履约管理过程中的部门职责分工作出了明确的规定,部门之间注重协同配合,加大信息共享力度,可以有效打击招标人和投标人违法违规行为;做好规范化监管。充分发挥监督平台和法定媒介作用,及时对平台中四种类型监督内容进行勾选,应严格按序时勾选,不得提前勾选或后期一次性勾选,并将处理情况进行上传,上传至监督平台的内容应当和开评标系统以及省网等法定媒介保持一致。
三是充分集聚社会优势,规范权力运行,全程实现监管“公开化”。完善信息公示制度。根据法律法规,结合工作实际,科学制订《射阳县招投标信息公示办法》,并向社会公示。合理制定公示时限,必须公示内容不得缺项,及时在法定媒介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畅通社会监督渠道。监督平台专门预留了投标人异议、投诉以及群众信访举报的接收端口,投标人和群众可以随时通过履职监督平台反映公共资源交易方面问题,我局将通过电视、网站、公众号等多种途径强化宣传,畅通社会监督渠道,为纪检监察机构提供反腐线索扩大范围;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建立特邀监督员制度,从人大、政协、社会各界聘请有关工程建设方面的专家担任招投标特邀监督员,特邀监督员以定期和不定期的方式,重点对监督平台中所列的项目进行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我局提出建议,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不断提高公众对招投标工作的认知度和认可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