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和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江苏射阳经济开发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兴鹏路(阳光大道-四中沟)绿化工程设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
1、项目名称:兴鹏路(阳光大道-四中沟)绿化工程设计项目。
2、项目地点:兴鹏路(阳光大道-四中沟)。
3、项目内容:工程主要内容为土方回填、灌木、乔木等常绿苗木栽植,拟对该项目进行设计,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的工程勘探、测绘、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等。
4、标段划分:上述工程内容为一个标段。
5、招标控制价:6万元。
8、资金来源:多渠道筹集,已落实。
9、计划开工时间:2022年3月。
10、工期:15日历天。
11、质量要求:合格。
二、参加投标的主要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资格等级及范围: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具有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3、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风景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若技术职称证书中未能体现风景园林绿化相关专业,还须提供风景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证书确认)。
说明:风景园林绿化工程相关专业是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等专业。。
4、投标申请人须保证设计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保证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或投标截止之日前有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记录(带二维码)。
★投标申请人不得以虚假材料、证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报名和投标。投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必须真实,若被招标人发现并确认投标人或中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并报行政管理部门查处,交纳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投标人在以往招投标过程中,无法律、法规规定的投标受限情形。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工程付款办法:
1、提交施工图,经招标人确认后,支付中标价的60%;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再支付中标价的20%;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结清剩余设计费用;
4、按以上进度付款,无任何利息补偿。
四、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数额:1200元。
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现金,单独密封,随同投标文件递交;
(二)履约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数额:中标价×10%。
2、履约保证金交纳时间:中标公示结束后7日内(签订施工合同之前)。
3、履约保证金交纳方式:从中标人基本帐户汇至招标人指定帐户。
4、履约保证金的退还:竣工验收合格后退还应退还的部分(无息)。
五、资格审查
本项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
六、本招标工程采用合理低价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
七、招标公告发布和获取招标文件办法
1、公告发布时间:2022年3月16日至2022年3月18日18:00时。
2、发布媒体:射阳县人民政府网站。
3、报名时间:与公告时间同步。
4、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投标单位需将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证书、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注明联系方式)、报名人身份证、招标文件购买支付凭证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或截图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代理公司邮箱(电子邮箱:170554316@qq.com),请务必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及联系方式。
6、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支付宝账号:170554316@qq.com,账号名:徐俭,转账时请务必注明单位名称及项目名称 )
八、其他有关事项:
请报名投标人及时查看电子邮箱,了解有关事宜。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射阳经济开发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射阳经济开发区阳光大道168号科创大厦
联系人:曹美玲
电 话:0515-69926969
代理机构:江苏和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射阳县晨光路5号101门市
联系人:徐俭
电 话:15312866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