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24716876091Q/2022-00893 组配分类 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 射阳县黄沙港镇 发文日期 2022-04-11
文号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性 有效

印发《关于深化提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村(社区),各部门、各单位:

《关于深化提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已经镇党委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射阳县黄沙港镇党政办公室

                            2022年3月8日

 

 

 

 

关于深化提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实 施 意 见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扎实完成全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目标任务,努力为平安黄沙港建设提供坚实安全保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两个不放松”和“务必整出成效”总要求,认真贯彻落实镇党代会、人代会部署要求,以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为主线,实施精准治理、科学治理、综合治理,持续深化提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高标准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确保安全形势平稳向好以实际行动和过硬成效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主要目标

安全发展理念更加牢固。进一步深入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基层一线落地生根,各部门、单位统筹发展和安全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进一步增强。

重大风险化解更加有效。安全生产源头准入和风险管控更加严格,传统高危行业领域和新兴行业领域安全风险有效化解,风险隐患存量明显减少、增量有效控制,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能力显著提高。

本质安全基础更加扎实。以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赋能安全生产管理,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得到广泛应用,产业工人安全素质和全社会安全文明程度不断提升。

安全制度机制更加完善。梳理总结典型经验做法,在全镇范围内全面推广,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效走在全县前列。

三、重点工作

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在全面贯彻落实《射阳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射办〔2020〕7号)、《关于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射办发电〔20215号)等文件的基础上,围绕上级巡查督导发现的重大风险隐患,围绕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暴露出的深层次矛盾问题,围绕易发生事故的重点行业领域、重大风险、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围绕新业态、新技术、新工艺带来的重大安全风险,研究明确全镇2022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重点工作任务清单(见附件)。

2022年重点工作任务共31项,其中,围绕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2个专题,明确6项重点工作任务;围绕危化品、消防、道路交通和渔业船舶、城市建设、危险废物等6个专项,明确19项重点工作任务;围绕粉尘涉爆、学校实验室、船舶修造、民政服务机构、宗教活动场所、文旅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明确6项重点工作任务。其他行业领域要按照镇党委、镇政府部署要求,紧密结合实际,持续有力抓好专项整治目标任务的推进和落实。

四、保障措施

(一)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各村(社区)、各部门和单位要坚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机制不变、力度不减、标准不降,全链条、全方位推动本《实施意见》落实落细。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谋划、亲自部署,全面统筹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党政班子成员、分管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具体抓好落实,一级带动一级,层层压实责任。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健全完善责任链条,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镇安委办要加强统筹协调、督促检查和跟踪问效,推动专项整治有力有序开展。

(二)进一步强化闭环整改。各村(社区)、各部门和单位要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督促指导企业建立健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全面排查重大安全风险和各类问题隐患,动态更新完善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从严从速闭环整改。要进一步健全完善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监督、销号全过程的闭环管理制度,压实目标责任,倒排整改时序,强化跟踪督办,确保及时消除安全风险隐患。要认真汲取各类事故教训,加强警示教育,举一反三抓好整改,补齐短板、堵塞漏洞。

(三)进一步强化监管执法。各村(社区)、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深化安全生产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进“互联网+监管”,加强协同监管、信用监管、智能监管,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提高安全监管效能。要实施分级分类精准化执法、差异化管理,加大“四不两直”、暗查暗访、突击检查,对突出问题、重大隐患盯住不放、一抓到底,督促企业及时整改到位。要坚持执法为民、服务企业,不断提高监管执法水平、优质服务水平,指导帮助企业消除隐患,实现安全生产。

(四)进一步强化监督考核。党群工作局(纪检条线)要将2022年专项整治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作为巡查监督重点,纳入安全生产督查巡查内容。镇考核办要组织对各村(社区)、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实施年度安全生产责任考核,纳入高质量发展年度综合考核;将专项整治推进落实情况纳入各级领导干部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任务清单,并作为述职重要内容。镇安委办要组织实施专项整治督查,加强全过程监督检查,要继续用好警示、约谈、督办、述职报告、履职报告等五项制度,督促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高质量完成各项重点工作任务。

请各村(社区)、各部门和单位认真研究并抓好本《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并于每季度末报送推进落实情况。

 

附件:2022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附件

 

全镇2022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3项)

(一)深化理论武装。4月底前,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至少安排1次安全生产专题学习交流,6月底前各村(社区)、各部门至少安排1次安全生产专题学习交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重要论述的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筑牢各级领导干部安全发展思想基础。开展“学重要论述、促安全发展”网络专题宣讲,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党委政府部署要求精准传达到基层一线(责任单位:党群工作局<宣传条线>安委办牵头,安委会其他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村<社区>

(二)深入学习培训。分级分类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干部培训,指导各村(社区)精准开展干部培训,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作为培训必修内容(责任单位:党群工作局<组织条线>安委办、安监局牵头,安委会其他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村<社区>

(三)深度宣传推广。借助镇微信公众号,深度宣传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开展情况,11月底前,对专项整治典型经验做法进行逐一宣传报道,强化示范引领,带动提升安全生产整体水平。联动全镇各村(社区),多层次多角度持续深入报道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举措、亮点成效,形成强大舆论声势。加大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和问题隐患曝光力度,用好“明查暗访+媒体曝光”工作机制,大力推广安全生产“一键通”举报平台,推动专项整治重点行业领域全覆盖(责任单位:党群工作局<组织条线>安委办牵头,安委会其他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村<社区>

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3项)

(四)强化全员责任落实。建立健全并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持续开展“百团进百万企业千万员工”学习宣讲活动,深入企业宣传贯彻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组织“安康杯”竞赛和“青年安全示范岗”创建活动,引导企业员工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生产意识,落实安全生产措施。深入推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双基工程”达标创建,积极选树各行业领域落实主体责任示范企业,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充分发挥典型引领效应(责任单位:安监局牵头,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村<社区>

(五)强化安全风险防控。持续深化工业企业安全风险报告工作,加强风险报告数据的研判和运用,推动企业健全完善安全风险防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立工业企业“一企一档”电子档案,推广运用重点作业场所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强化“精准执法+优质服务”,开展“精准执法年”活动,积极探索开展分级分类执法,聚焦重点行业领域开展精准执法,加大行刑衔接和联合惩戒力度,定期曝光违规企业,倒逼主体责任落实。开展“我为安全办实事”活动,充分动员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村(社区)“两委”干部排查身边安全生产问题隐患并推动解决(责任单位:安监局牵头,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村<社区>

(六)强化安全教育培训。督促企业建立并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理论教育与实践技能培训,提高企业员工安全管理和安全作业能力(责任单位: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村<社区>)。

三、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3项)

(七)扎实推进危化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持续开展化学品储罐区专项督导检查。全面完成重涉化企业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深化危化品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应用,推广安装可燃有毒气体监测报警,推进数字化转型(责任单位:安监局牵头,经济发展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有关村<社区>)。

)增强危化品企业安全风险防控能力。推动危化品使用企业切实加强使用、储存、运输、废弃等环节安全风险管控,着力提升企业危化品全流程风险管控能力(责任单位:安监局牵头,党群工作局<工业条线、环保条线、三产条线>、社会治理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大力提升危化品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强化危化品安全风险源头管控,优化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审批机制,规范现场核查行为。围绕提升涉化企业本质安全,推动企业优化自动化控制系统,提高自动化控制率,提高工艺平稳性。完善安全设施,确保易燃易爆作业场所人数至9人以下,选树推广一批安全仪表及自动化控制典型企业,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责任单位:安监局牵头,经济发展局、行政审批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有关村<社区>)。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3项)

(十)强化重点场所消防安全风险防范。聚焦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公众聚集场所、商住混合体等高风险场所,宗教活动场所、文化旅游场所、学校实验室、养老等社会服务机构、涉疫场所、文物古建筑等重要场所,大型物流仓储、民宿等新业态,持续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防范消防领域重大安全风险。年内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100%实施检查。实施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攻坚,12月底前,集中整治一批重大火灾隐患(责任单位:镇消委办牵头,镇消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村<社区>)。

(十一)强化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深入贯彻落实《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全面深化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隐患综合治理,强化电动自行车流通、改装、停放、充电以及电池强制报废、回收利用等全流程监管,集中查处不按标准或降低标准生产、私自改拆装、进楼入户、飞线充电等行为。贯彻《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消防技术规范》(DB32/T3904—2020),推动建设一批集中停放场所,推广安装智能充电装置、电动自行车禁入电梯管控系统。2022年12月底前,全镇开展电动自行车及充电器、蓄电池产品不定期抽检,推广安装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系统不少于5套(责任单位:镇消委办、经济发展局、社会治理局、市场分局、派出所、自然资源所等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村<社区>)。

(十二)有效预防和减少“小火亡人”火灾事故。持续开展群租房消防安全管理“清患安居”行动,各有关部门按照行业监管职责加强沿街店铺燃气安全监管,村(社区)贯彻“祛火源、降荷载、强设施、畅通道、重管理”的防控理念,组织开展“城中村”、老旧小区等小单位小场所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整治防火分隔不到位、外墙门窗安装铁栅栏、违规住人、违规使用燃气、违规用火用电取暖等问题。持续开展“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排查,更新完善“三合一”场所底数和隐患“两个清单”,2022年12月底前,所有“三合一”场所均明确有专人负责日常监管,住宿3人以上的“三合一”场所全部搬出住宿人员或通过技防手段达到消防安全条件(责任单位:镇消委办、社会治理局<村建条线、综治条线>、农业农村局、派出所、自然资源所、综合执法中队、市场分局、供电所等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村<社区>)。

、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4项)

(十)持续深化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监管。严格贯彻《关于深化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意见》落实,2022年5月底前,结合我镇实际,印发我镇贯彻落实的实施方案,落实具体措施并细化任务分工;12月底前,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全链条、全过程监管机制初步构建。强化装货企业源头监管责任落实,6月底前,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使用企业(单位),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充装或者装载查验、记录制度,严格落实“五必查”必查车辆是否具有有效行驶证和营运证;驾驶人、押运人员是否具有有效资质证件;运输装备是否在检验合格有效期内;所装载的危险货物是否与运单载明的相一致;所充装的危险货物是否在罐式车辆罐体的适装介质列表范围内等)(责任单位:交通六中队交警中队经济发展局<工业条线、环保条线>安监局、市场分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村<社区>)。

(十)精准治理道路运输安全监管重点环节。在“两客一危”(从事旅游的包车、三类以上班线客车和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专用车辆)企业全面推广应用“驾驶员行前安全测评提示系统”,完善链条式、闭环化驾驶员管理体系。加强道路货物装载源头超限超载治理,行业监管部门每月对货物装载源头单位巡查不少于2次。加大对非法营运车辆的打击力度,深化“五步工作法”应用,进一步完善非法营运智能化整治系统,提高智慧研判、智能跟踪和堵截精度(责任单位:交通六中队交警中队,经济发展局<工业条线、三产条线>、自然资源所、社会治理局<村建条线、公路站条线>、农业农村局、安监局、市场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村<社区>

(十)深入推进农村交通安全固本强基攻坚行动。实行“一村一交通辅警”包村入驻、挂钩联系制度。持续推进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重点完善桥梁、临水临崖、急弯陡坡、平交路口等路段的交通安全设施,开展普通国省道平交路口和集镇路段生命防护工程示范建设。2022年12月底前,按照上级工作部署要求完成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积极创建示范路口和示范集镇(责任单位:社会治理局<公路站条线>、交警中队交通六中队、农业农村按职责分工负责;各村<社区>

(十)持续加强农村桥梁安全管理。进一步巩固提升农村桥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成效,落实落细农村桥梁管养责任,健全完善农村桥梁清单管理、动态更新、闭环整改工作机制,持续强化分级分类管控、日常维修养护、专业检测评定等措施落实。2022年12月底前,针对排查发现的存在安全风险隐患的各类农村桥梁,按照序时进度采取维修加固、限载限行、拆除重建等措施,加快推进整改到位,确保人员车辆通行安全(责任单位:社会治理局<公路站条线>、交通六中队、农业农村、水利站等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村<社区>

、渔业船舶安全专项整治(4项)

(十)深入推进船舶碰撞桥梁隐患治理专项行动。按照全国船舶碰撞桥梁隐患治理专项行动要求,从标志标识、净空尺度、航道保障、船舶航行、桥梁运行、防撞设施、抗撞性能等方面,全面排查和治理船舶碰撞桥梁安全隐患,规范桥区水域船舶通航秩序(责任单位:交通六中队、社会治理局<公路站条线>等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有关村<社区>

(十)深入开展“三无”船舶专项整治。严格执行海关总署、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中国海警局联合印发的《“三无”船舶联合认定办法》,明确移送、拆解方式和程序,开展系统内登记船舶排查,组织对认定的“三无”船舶(无船名船号、无船舶证书、无船籍港)实行定点集中拆解和无害化处理,一时不能处置到位的,实行定点封存、专人看管。督促指导码头经营企业不得为“三无”船舶提供装卸服务,水上服务区、加油站不得为“三无”船舶提供燃油供应服务,严禁“三无”船舶过闸。加强联动执法,坚决查处“三无”船舶,坚决整治非法载客、非法捕捞、非法运输、非法观光等违法违规行为,全年实现“三无”船舶动态清零(责任单位:渔政中队交通六中队、海洋办、派出所、经济发展局<工业条线>、水利站、市场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有关村<社区>

十九)持续深化渔业安全专项整治。重点对渔船不适航、船员不适任、渔港水域安全消防等方面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推进渔港“港长制”。落实渔船管理服务组织考核评价细则,大中型海洋渔船100%纳入管理。开展商渔船防碰撞、渔船非法安装自动舵和不按规定值班瞭望整治行动,对擅自拆卸、关闭渔业无线电安全设备和擦写篡改电台识别码等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开展渔船职务船员配备不齐和普通船员持证率低等突出问题整治,组织船员教育培训。实施渔船安全生产记分管理,落实风险分级分类管控,严格落实渔船进出港报告制度,执行船籍港和靠泊港共管机制。消除“三类船舶”(涉渔“三无”船、借名登记渔船、涉渔乡镇船)隐患,实现涉渔“三无”船动态清零,防止新的借名登记渔船产生,加快引导涉渔乡镇船逐步有序退出(责任单位:渔政中队牵头、派出所、海洋办、渔业协会、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有关村<社区>

(二十)深化沿海非法砂石过驳专项整治工作。按照上级统一部署要求,持续推动沿海非法砂石过驳专项整治,着力推动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综合治理机制。不断加强非法砂石码头装卸点管控力度,严禁新增非法砂石装卸点,督促属地村(社区)、部门依法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及时开展辖区巡航,坚持“露头就打”,严防非法砂石过驳“另起炉灶”、“死灰复燃”(责任单位:交通六中队、派出所、农业农村局、水利站、社会治理局、市场分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有关村<社区>)。

、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3项)

(二十)深入推进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落实省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2022年1月底前确定年度整治清单。全面启动对隐患建筑的分析、鉴定、整治和验收;持续推进城市及农村危房消险工作,对于鉴定属于D级(房屋危险性鉴定分四个等级划分:A级—无危险构件,房屋结构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B级—个别结构构件评定为危险构件,但不影响主体机构安全,基本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C级—部分承重结构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房屋局部处于危险状态,构成局部危房;D级—承重结构已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房屋整体处于危险状态,构成整栋危房)的危房,立即停止使用;对于鉴定为需要整治的隐患建筑,实施“一案一策”整治。上半年,重点突出人员密集场所、公共建筑、老旧建筑等,科学分类确定整治方案,实现清单管理、动态销号。9月底前完成隐患建筑信息管理档案。11月组织专项检查,指导各村(社区)完善既有建筑安全管理制度,检验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效果。建立建筑非法改扩建、装修装饰项目第一时间发现报告机制,做到及时发现报告并迅速妥善处置(责任单位:社会治理局<村建条线>牵头负责;各村<社区>

(二十)全面开展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落实《射阳县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全面排查全镇燃气相关企业、燃气基础设施、燃气安全运行等情况。2022年3月底前,摸清总体情况、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并建立台账清单,聚焦燃气经营、燃气管道设施、燃气工程、餐饮等公共场所和老旧小区燃气、城镇燃气居民使用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扎实推进风险隐患闭环整改,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严格落实管控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和时限。6月底前,完成车库、地下半地下室、群租房燃气违规使用问题整改和居民用气安全体检全覆盖。大力推动加快燃气管网等设施更新改造,实现城镇燃气高中压管道违法占压动态清零(责任单位:社会治理局牵头,党群工作局<宣传条线>经济发展局社会事业局财政和资产管理局自然资源所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安监局市场分局、派出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村<社区>

(二十深化提升危大工程安全监管能力水平。全面排查整治危大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批、论证及实施过程技术交底、验收等环节安全隐患。及时统计、分析危大工程实施状态,为监督工作提供数据支撑,确保危大工程监管及时、有效、到位。贯彻落实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制度,完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深化建筑施工现场和市场“两场联动”机制,对发生事故的项目同时检查承发包行为,严厉打击违法发包、转包、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根据上级统一部署,积极鼓励推广运用“建安码”,通过记录劳务工人年龄、健康、培训、违章、职业技能等信息,实行绿、黄、红三色动态管理,初步实现对施工现场劳务队伍的动态管理(责任单位:社会治理局等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村<社区>)。

、危险废物安全专项整治(2项)

)持续加强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安全风险辨识。在煤改气、挥发性有机物回收、污水处理、粉尘治理等四类环境治理设施的审批过程中,进一步督促企业对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进行安全风险辨识,并及时向安监部门通报环境治理设施审批情况。2022年6月底前,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论证率达到80%;12月底前,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论证率达到100%(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环保条线>社会治理局安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持续加强固体废物鉴定评价。落实《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工作,科学评价建设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种类、数量等相关信息,督促企业对其产生的属性不明固体废物进行鉴别鉴定。2022年6月前,对已经排查出来的企业产生的属性不明固体废物鉴别率达到80%;12月底前,企业产生的属性不明固体废物鉴别率达到100%(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环保条线>

、其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6项)

)持续推进粉尘涉爆企业工艺技术提档升级。2022年6月底前完成粉尘涉爆企业三年(2020~2022年)专项检查全覆盖,消除重大事故隐患。大力推动粉尘企业实施技术改造,降低产尘量,减少产尘环节,控制作业人数达到“减人降尘”目标(责任单位:安监局、农业农村局;涉关村<社区>

二十七深化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持续开展学校实验室危化品使用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形成隐患清单,推动动态更新、落实闭环整改。推动黄沙港学校用好省危化品使用专项治理信息系统,持续完善危化品种类、危害特性、存储方式、用途、风险点等档案,实现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的备案、采购、存储、使用、处置等实时动态的全周期管理。加大中小学校实验室安全经费投入,提高实验室人员安全保障水平(责任单位:社会事业局牵头,派出所、经济发展局<环保条线>、黄沙港学校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黄居)。

二十八全面提升民用船舶制造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持续推进民用船舶制造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建设,推动已达标企业开展更高级别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2022年12月底前,督促民用船舶制造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年底前全镇50%的船舶修造企业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安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有关村<社区>

二十九)持续加强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持续组织民政服务机构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活动,严格落实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积极引导使用瓶装液化气且具备改造条件的民政服务机构改用管道天然气或使用电气灶具,6月底前所有用气机构100%安装使用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大力推动民政服务机构设立微型消防站,12月底前微型消防站建成率100%(责任单位:社会事业局牵头,社会治理局市场分局派出所、东方村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深化宗教活动场所安全专项整治。在2021年宗教场所建筑全部完成安全鉴定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整改方案和处理措施,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时限。按照每季度整改数量不少于30%的要求,在2022年11月底前全面完成既有建筑安全隐患的整改,对确实无法按时完成整改的,坚决落实清人、清物并设立警示标识等安全措施,确保全镇宗教活动场所既有建筑无重大安全隐患。推广安装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器、简易喷淋装置、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推进微型消防站实战化运行,提升自防自救能力(责任单位:党群工作局<宗教条线>牵头,社会治理局派出所按职责分工负责;黄居、海丰、洋河、东海等涉关村<社区>

(三十一)深化文广旅场所安全专项整治。突出全镇影剧院营业场所等重点部位,深入排查整治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室内装修装饰大量使用可燃易燃材料、堵塞应急疏散通道和无消防水源等风险隐患。强化广播电视传输线路、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加大广播电视传输线路巡查维护工作检查力度,督促广电媒体做好重大活动、重要节假日广播电视安全播出保障工作。全面推进文物保护单位安全监测与评估工作,2022年12月底前建立安全“体检”档案。持续深化全镇景区特别是A级以上旅游景区室内场馆、密闭型人员聚集场所消防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并按照不低于总量40%的比例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抽检和督查(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旅游条线>牵头,社会治理局、社会事业局、派出所、安监局、广电站、文化站、移动公司、电信支局等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村<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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