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2320924MB0584341H/2022-01330 组配分类 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 射阳县城管局 发文日期 2022-05-23
文号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性 有效

射阳县城市管理局
关于印发《镇区垃圾清运车辆管理制度》的
通 知

 

各镇区:

为进一步做好镇区垃圾清运工作,确保镇区生活垃圾转运工作高效、规范运行,经研究,现将《镇区垃圾清运车辆管理制度》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射阳县城市管理局    

2022年5月23日     

 

镇区垃圾清运车辆管理制度

 

为创造清洁优美的镇村环境,切实做好清运车辆的管理工作,保证清运车辆的正常运行和各项工作顺利完成,结合工作实际,现制定本制度。

一、管理责任主体

镇区

二、驾驶员工作职责和纪律要求

驾驶员必须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安排,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严禁无故旷工、脱岗,如有特殊情况,必须提前履行请假手续;严禁公车私用;休息期间保持通讯通畅,听从工作调度,随时准备处置突发情况。

    三、安全行车管理

   (一)所有驾驶员必须通过考核并经岗前培训后持证上岗。

   (二)定期召开安全教育会议,提高驾驶员安全行车意识。

   (三)严格执行道路交通规章制度,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禁开快车、险车、赌气车,不疲劳驾驶;酒后驾车,一经发现立即解除劳动关系。

   (四)车辆出车前,驾驶员必须进行安全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消除安全隐患。

(五)车辆必须在指定路线工作,不得超范围作业,遇有特殊情况需要临时更改行驶线路的,必须提前报备。

(六)每日作业结束后,必须将车辆停放到指定场所;违反本制度,造成车辆损坏或物品遗失,由驾驶员照价赔偿。

(七)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不得擅自对车辆进行改装。

     四、车容车貌

车辆必须及时清洗,车厢、垃圾桶(箱)等清运后不得有垃圾残留,确保车身整洁,无油垢污渍、无异味,每周坚持对车辆进行一次保养。

五、垃圾清运管理

(一)根据镇区实际,合理安排清运力量,制定行之有效的考核管理制度,清运车辆的使用做到高效、安全,严禁闲置、浪费,确保生活垃圾清运工作稳定、有序、常态化运行。

(二)清运车驾驶员必须全面掌握所驾驶车辆的性能、损耗等情况,主动加强对车辆的维护、保养。清运车辆只能运输生活垃圾,严禁用于建筑垃圾、医疗垃圾及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垃圾的混装清运。清运后车厢内不得有残留垃圾,每日清理一次污水箱。

(三)爱护中转站、渗滤液处理中心各类设施,不得野蛮清运或恶意损坏环卫设施及车辆,如有损坏按价赔偿。

(四)生活垃圾清运必须及时、彻底,确保垃圾当日不积压。清运时,及时对垃圾桶(箱)等设施周边及地面进行清扫、清洗车辆运输垃圾过程中必须满载、密闭,不得出现跑、冒、滴、漏、洒等现象,杜绝二次污染。

    (五)各镇区生活垃圾清运工作的开展情况纳入《射阳县农村环境长效管理日常督查考核细则》,考核结果与年度目标质量考核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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