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24014383110/2022-01072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盐城市射阳县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2-05-06
文号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性 有效

关于《射阳县镇行政权力事项清单》的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及过程

根据《关于全面建立乡镇(街道)权力清单的通知》(苏编办通〔2021〕61号)精神,为进一步完善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加快省市县乡四级权力清单标准化建设,在《省市县(市、区)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和《市设权力清单》的基础上,结合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改革工作,全面建立镇权力清单制度,进一步规范县、镇政府职责权限,加快形成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依法保障的县镇人民政府职能体系,助力形成省、设区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四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权力制约和协调机制,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为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我县乡镇权力清单分为两部分。一是省政府确定的乡镇法定权力事项77项。2021年10月26日县司法局已将《江苏省乡镇(街道)法定权力事项清单通用目录》(苏政办发[2021]71号)转发至各镇;二是我县“三整合”改革中赋予乡镇的49项行政权力(行政许可及公共服务类9项,行政处罚类40项),已经县政府研究、省司法厅批复同意,并已于2021年8月15日正式印发实施。我办结合省委编办新下发的“四级四同”清单进行了校对更新,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起草形成了《镇权力清单》(讨论稿)。

二、主要内容

根据梳理核对情况,我县镇权力清单分为两部分,合计126项,其中:行政许可13项、行政处罚46项、行政强制2项、行政给付11项、行政确认2项、行政奖励9项、行政裁决2项、其他权力41项。

各镇通用权力事项(77项):行政许可8项、行政强制2项、行政奖励9项、行政确认2项、行政给付7项、行政裁决2项、其他权力41项,行政处罚6项。

临海镇、千秋镇、四明镇、海河镇、海通镇、兴桥镇、新坍镇、长荡镇、盘湾镇、特庸镇、洋马镇、黄沙港镇、合德镇等13个基层“三整合”涉改镇原下放行政许可类24项,行政处罚类40项,计64项。8项公共服务事项(“办理五保供养证”、“社会保险申报结算”、“社保证明”、“《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核发”、“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生育服务证”、“保障住房补贴”、“小额医疗保险费用现金报销”)不属于行政权力事项,3项行政许可事项合并为1项(“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审批”、“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市政管线审批”3项合并为“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2项行政给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给付”、“特困人员供养”)已包含在省法定权力事项内,1项行政许可事项(“再生育许可”)、1项行政征收事项(“社会抚养费征收”)和1项其他行政权力(“老年人优待证的办理”)依据省最新“四级四同”行政权力清单要求删除,故现纳入镇行政权力清单的县赋权事项为49项。其中行政许可5项、行政给付4项、行政处罚40项。

按照省委编办《关于全面建立乡镇(街道)权力清单的通知》(苏编办通[2021]61号)精神,各县委编办要将经司法局合法性审查的镇权力清单提请县政府常务会审议后,以政府名义正式印发后报市委编办备案。并在县镇人民政府网站、政务服务网、县机构编制网和审批服务综合执法一体化平台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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