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24737070337G/2022-01643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射阳县人社局 发文日期 2022-07-14
文号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性 有效

县人社局关于要求江苏镁度智能设备制造有限公司限期退回培训预拨资金的决定

江苏镁度智能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2020年9月,贵公司向我局申请备案开班一期41人次二年制的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我局依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企业新型学徒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苏人社发〔2019〕177号)文件精神,经备案、审核将其列入学徒培训计划,并于2020年12月11日在县人社局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向贵公司预支不超过50%的培训预拨资金18.5万元(大写:拾捌万伍仟元)。

我局在后期常态化监管中发现,贵公司于2021年10月起未按规给企业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参训人员流失率为100%。依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企业新型学徒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苏人社发〔2019〕177号)文件精神,贵公司需退回100%培训预拨资金并取消本次学徒制班次。我局于2022年3月3日在县人社局网站公示要求贵公司退回培训预拨资金18.5万元(大写:拾捌万伍仟元)至县人社局财政账户,公示期满,贵公司未按期退回。

2022年6月,贵公司通过补缴,缴纳了企业职工2021年10 月至2022年 5月的社会保险,2022年6月至今未缴纳。鉴于贵公司暂停营业以及未按期退回预拨款的事实情况,我局作出要求贵公司限期退回预拨款的决定,请贵公司于2022年9月12日前退回预拨款18.5万元(大写:拾捌万伍仟元)至县人社局财政账户。

公告期:2022年7月13日-2022年9月12日

 

射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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