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各部门、各单位:
为认真做好全镇秸秆禁烧禁抛和综合利用及垃圾禁烧工作,改善大气和水环境质量,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全镇全年度全域性不冒一处烟,不着一处火,不污一条河;达到水清、天蓝、地绿标准。
二、秸秆及垃圾禁烧
着火点标准:
全年度全域性禁止焚烧任何秸秆和一切生活垃圾,焚烧秸秆在4平方米以上,生活垃圾在2平方米以上,视为着火点。
三、秸秆禁抛
(一)严禁秸秆抛河。凡抛入河中秸秆达到2平方米以上,认定为抛河,视同着火点处理。
(二)严禁秸秆乱堆乱放。路边、桥头、树下、沟边一律禁止堆放秸秆,防止意外着火和下雨使水源受到污染。
(三)及时清理秸秆。凡发现有乱堆乱放行为,一律及时清理,清理不及时的视同着火点处理。
四、秸秆综合利用
(一)秸秆还田
1、配足达标机械。按每300亩-400亩农田配备一台大型农业机具的标准,配足机械数量,所有在我镇作业的收割机都必须安装和开启切碎匀抛装置,秸秆切碎长度在10厘米以下,凡装置不全或不达标的严禁作业。
2、分解还田任务。全镇所有稻麦秸秆还田率达90%以上。
3、做好技术服务。镇农业农村局要强化技术指导,深入各村组指导农户做好田间管理工作,同时,加大秸秆还田集成机插秧技术的推广,配足插秧机械,推广机械化插秧。
(二)秸秆离田
按照“先试点后推广”的原则,做好2022年度秸秆离田试点工作,全镇夏季离田实施面积15000亩,秋季离田实施面积10000亩,严格按照县政府的要求做好各环节的工作,确保完成任务。按照县政府要求,我镇今年在竹节社区新建一座镇级秸秆收储中心,各村居、社区要加强秸秆收集,安排1个临时堆放点,油菜及玉米秸秆除农户堆放整齐,留作柴草的部分外,要督促鼓励农户及时送到临时堆放点。
(三)综合利用
未还田的秸秆全部送到临时收集点,稻麦草可用于编草帘、织草绳,有条件的要作为生物燃料进行使用;油菜秸秆可打包压缩成燃料;玉米秸秆可粉碎作饲料。凡合作社、秸秆收购经纪人运输的秸秆,各部门要一路绿灯。
五、应急处置
各村居要成立专门的应急队伍,加强值班、配足人员、配齐工具。
村居接到镇“双禁”办通报的秸秆、垃圾焚烧着火点和抛河信息后,必须组织人员在5分钟内赶赴现场处置,查明原因,并在20分钟内向镇“双禁”办上报处理情况。
村居在镇“双禁”办的指导下,认真核实处理群众举报和被媒体曝光的秸秆、垃圾焚烧、抛河等行为。
六、组织领导
(一)健全组织体系
镇成立以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村居党组织书记,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各村居要成立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全体村组干部参加的领导小组。
(二)强化舆论宣传
各村居要利用横幅、标语、大喇叭、宣传车、宣传画、公开信、村规民约、承诺书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使这项工作家喻户晓,妇孺皆知。
(三)坚持督查巡查
镇按鲍墩、千秋两片24小时进行督查巡查,农业农村局主要侧重秸秆综合利用方面的督查;水利站、河长办主要侧重秸秆禁抛方面的督查;环保办主要侧重对禁烧禁抛、发生污染事件的督查和处理;城管中队主要负责垃圾焚烧方面的督查、宣传办侧重做好宣传工作,各村要将宣传和自我巡查工作相结合。镇巡查用车按白天200元/天、夜晚按100元/晚予以补贴,参加巡查人员每天伙食补贴40元。
七、严格考核
1、根据全镇夏、秋两季开镰时间,综合确定我镇2022年禁烧时段为夏季5月25日——7月20日,秋季10月10日——12月31日。各村(居)要结合实际,强化目标考核,严肃责任追究。紧盯禁烧期内“第一把火”,对秸秆、垃圾禁烧不力、造成严重环境污染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相关考核项一律按0分计算。对焚烧火点数量多、面积大、空气质量明显下降的村(居),镇党委政府将约谈相关村(居)负责同志。对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以及垃圾禁烧工作落实不到位的村(居)进行通报批评。
2、被县及县以上认定为“第一把火”的,对村(居)书记就地免职,并在该村召开反面现场会。被国家生态环境部和省环保厅通报的着火点,视为市、县认定的“第一把火”处理。
附件:千秋镇2022年秸秆“双禁”和综合利用及垃圾禁烧督查表
射阳县千秋镇党政办公室
2022年5月18日
附件:
千秋镇2022年秸秆“双禁”和综合利用及垃圾禁烧督查表
片区 | 督查人员 | 督查时间 | 督查人员 | 督查时间 |
千秋片 | 陈尚权 梁本兵 单国石 胡晓丽 | 星期一、二、三 | 蔡 奎 蒋 忠 蒋爱书 王春源 | 星期四、五、六、日 |
鲍墩片 | 张 杰 蔡银满 李 芬 祁新春 | 星期一、二、三 | 王宜华 卢金风 姜圣磊 蔡维海 | 星期四、五、六、日 |
备注:1、参加督查人员及时下村开展督查工作,并做好相关记录。
2、如遇特殊情况请做好调班。
射阳县千秋镇党政办公室 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