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率先落实招标代理机构诚信管理

发布日期:2022-09-28 08:47 来源:射阳县行政审批局作者:于旭亮 董素印 浏览次数: [字体: ]

“我司承接城建项目的代理业务,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一、公司服务宗旨:严谨、专业、守法、高效、服务;二、在委托人授权的范围内进行招标代理活动;三、严守‘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招标原则,公平对待各投标人或供应商,及时披露招投标信息……”

9月23日下午,在县行政审批局三楼会议室举办的全市首家代理机构集体签署诚信承诺书仪式上,射阳县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蒋守如郑重地宣读代理机构诚信承诺书,并在城建集团招投标负责人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人的见证下,庄重地在《代理机构诚信承诺书》上签上了自己的名字。台下的其他50多家代理机构法定代表人也同时在现场签订了诚信承诺书。

在射阳县范围内执业的招标代理公司共有55家,其中注册地在盐城市范围内37家,外市企业17家,外省企业1家。随着招标投标法的修订,取消招标代理的资质要求,如何更科学地管理招标代理机构,引导招标代理机构合法、高效、公正的开展招投标代理业务,如何督促招标代理机构诚信执业成为招投标监管部门管理的重中之重。

我县先后出台了《射阳县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信用评价办法(试行)》、《射阳县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执业行为规范化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特别注重强化对招标代理公司的诚信管理:建立招标代理机构资质的动态核查制度。认真核查代理机构的从业人员,对不达标的代理机构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将作为不推荐使用代理机构进行公示;规范招标代理的合同管理,招标代理机构应与招标人签订书面代理合同,明确代理权限及代理事项,做到责权利清晰明确。突出对从业人员的管理。大力开展招标代理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定期开展业务和职业道德学习,通过案例分析,提高从业人员的实战水平,不定期进行业务知识和技能测试,对业务不熟练严重影响开评标正常进行的,或是对法规不了解,造成本可避免的质疑投诉的,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通过制订《工程招标代理从业人员不良行为清单及扣分标准》, 强化对招标代理从业人员的日常行为考核,对出现的不良行为进行对照扣分处理,一定期限内扣分达到一定数额,则作为不推荐使用该从业人员进行公示,等其进行学习考试,合格后再重新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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