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排查的情况汇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国办发﹝202327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苏政传发﹝2023185号)要求,我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促进依法行政为目标,全面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现将我局2023年度执法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2年行政执法基本情况

(一)我局2023年共办理行政执法案件59件,还有1件正在立案调查中;行政许可398件、行政检查2400余次、从轻处罚0件,免于行政处罚4件,减、免行政处罚罚款5余万元,依法做好应诉工作,主要负责人应诉出庭率为100%

(二)积极推进以案释法,运用和解、调解等方式有效化解矛盾,年度办理信访件405件,有效的化解了由信访引起的行政诉讼风险,收到行政复议申请2件,在受理期前调解化解处理1件,有效的发挥行政复议化解争议主渠道作用。

二、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有关情况

(一)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清理。牵头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清理工作,废除1件规范性文件,通过对现行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集中清理,切实解决行政规范性文件之间存在的矛盾和冲突,更好地推动住建系统高质量发展。

(二)规范行政决策程序机制。先后制定出台了《行政执法责任制管理办法》、《首问负责制》、《过错责任追究制》等6项规章制度和文件,强化内部管理,规范执法行为,严把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关,做到班子决策、行政执法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三)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行为,严格落实三项制度,细化现场执法过程和案卷全过程记录标准,做到对立案调查的案件执法过程全记录,实现行政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建立健全法制人员审核制度、法律顾问服务制度、重大事项集体审议制度,在法制审核过程中形成书面审核意见记录在册。

(四)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局法律顾问的咨询、建议作用,为依法决策提供坚实基础,有效防范了法律风险,降低决策风险和成本,提高了决策质量。制定合同管理制度,要求凡合同签订必经合法性审查。

三、行政执法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原因分析

通过自我排查发现,我局行政执法目前存在执法队伍薄弱、执法程序不规范、执法力度软弱等问题,依法行政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

(一)执法队伍薄弱。目前,我局执法人员主要集中在城建监察大队,城建监察大队仅仅只有6名在编在岗人员,执法力量严重不足,且按照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要求,住建领域涉及重大行政执法决定都需由局法制科进行合法性审查,但是目前局法制科并未独立行使职能,且仅1人从事合法性审查工作,力量严重不足,无法满足实际工作需要。

(二)执法程序不规范。由于我局承担的执法职责较多,面广量大,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一,在执法过程中,部分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缺乏法定程序意识,导致执法活动的严肃性、规范性不够。

(三)执法力度不够硬。由于强调了强化服务、柔性执法,有的执法人员对违法行为采取了姑息纵容的态度,导致执法效果不佳。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立足我局的职能,持续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和巡查,深入推进建筑市场、房地产市场、城镇燃气安全等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的整治,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和初始阶段,有效维护市场秩序。

二是坚持依法严打方针,对情节严重和性质恶劣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厉打击并坚决予以查处,切实维护正常市场秩序和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三是强化部门的工作联动,紧盯行业乱象作为重点开展协同检查和巡查,实现监管与执法共同前移,变事后查处为重事前预防,做到无盲区、无死角,力求从源头上防止违法行为的发生,及早消除风险隐患,尽量将违法违规行为消除在萌芽状态。

四是强化执法队伍业务培训。要结合我局执法队伍的实际情况,特别是围绕执法实践中的短板和弱项,扩大执法培训的覆盖面,积极探索采取多渠道、多手段创新开展住建系统的执法业务教育培训,强化教育培训力度,增强基层执法人员法治素养,不断规范执法行为,强化基层执法队伍建设,提升执法成效。  

 

 

                      射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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