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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江苏省民营企业营商环境满意度评价工作的公告
根据省委统战部、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工商联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2023年度江苏省民营企业营商环境满意度评价工作的通知》(苏联发〔2023〕49号),决定从2023年12月20日开始,到2023年12月29日为止,开展我县民营企业营商环境满意度评价问卷调查工作。问卷填报主体为民营企业,由企业负责人或管理人员自主扫描问卷二维码,独立、真实填报问卷。问卷二维码如下:
附件:苏联发〔2023〕49 号关于开展 2023 年度江苏省民营企业营商环境满意度评价工作的通知.pdf
射阳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