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区)经济发展局、驻射农(盐)场安监机构、局属各相关科室和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深刻吸取外省市重大事故教训,根据《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回头看”切实抓好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苏安办函〔2023〕60号)要求,推动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走深走实,防范化解冬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我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经研究决定,开展全县在建房屋建筑工程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回头看”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3年11月9日—2023年11月25日。
二、检查范围
全县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工程。
三、成立专项检查领导小组
为确保此次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回头看”检查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成立专项领导小组:
组长:张士新
成员:何山、孙永强、施志远
四、检查分组
第一组检查:合德镇、海通镇、盘湾镇、长荡镇、新坍镇、兴桥镇、临海农场;
第二组检查:射阳经济开发区、临海镇、四明镇、千秋镇、海河镇、淮海农场;
第三组检查:射阳港经济开发区、洋马镇、黄沙港镇、特庸镇、新洋农场、射阳盐场;
第四组检查:县城区在建项目。
五、检查内容
1、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企业负责人带队检查情况;项目经理带班制度执行情况,安全员施工日志,“三级教育”、“晨会”制度、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交底,项目“月评”工作开展情况,总监理工程师、安全专监在岗履职情况。
2、大气管控工作落实情况。全面排查在建建筑工程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情况,重点检查建筑工程是否实行“六个百分百”,施工现场必须实行围挡封闭,采用湿法作业,临时堆放的建筑垃圾使用防尘网覆盖。
3、高处坠落事故防范。检查施工现场“四临边五洞口”防护情况、通道口防护、悬空作业、攀登作业、移动式操作平台、悬挑式物料钢平台等部位安全防护措施到位情况。检查高处作业专项方案编制、作业人员教育培训和安全交底、高处作业环境改善、脚手架外侧挑网和架体内侧兜网坠落破坏性试验等。
4、“危大工程”安全管控。重点检查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批、论证以及施工作业前安全技术交底、是否按施工方案施工、是否经验收合格后进入下道工序。突出抓好深基坑、高支模、建筑起重机械、吊篮和脚手架等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保障措施。
5、建筑起重机械规范作业情况。检查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包括但不仅限于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吊篮、流动式起重机械等。重点检查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信息登记、安装(拆卸)告知、检验检测、使用登记办理情况、日常检查和维护保养情况,安全档案建立情况以及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专家论证及现场实施等情况,检查司机及信号工是否持证上岗。
6、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检查施工现场及宿舍临时用电是否按规范执行,是否存在私拉乱接问题,电工、气焊工是否持证上岗焊工是否规范操作,是否有动火审批,电瓶车是否随意充电,是否使用大功率电器;检查消防安全制度和防火技术方案,消防安全参建各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7、应急预案和双防机制。检查在建工地是否编制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如高处坠落、基坑坍塌、塔吊安装及使用、临时用电、防火等)并演练保存演练记录。检查是否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并落实到人。
六、相关要求
1、深入推动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取得实效。各镇(区)经济发展局、驻射农(盐)场安监机构、县安全服务中心对此次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要督促项目严格隐患闭环整改,对已查出的重大 事故隐患要实施清单化管理。督促项目在所有重大隐患整改期间,要采取针对性防范措施,严防事故发生。
2、加大精准执法力度。对于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工程,严格施行停产整顿、上限处罚和一案双罚等措施。提出对相关安全隐患的行政处罚建议,提请局领导研究后,交由相关单位立案查处。
3、扎实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工作。各镇(区)经济发展局、驻射农(盐)场安监机构要督促项目加强危大工程、深基坑工程、消防等进行安全管理,严格落实项目施工方案。强化现场安全防护措施,对高处坠落等多发易发事故进行有效治理。
4、县安全服务中心安排2辆公车,局建工科另从平台申请公务用车1辆,并严格执行公车使用规定。
射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