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阳县教育局主要职责

射阳县教育局主要职责

(一)指导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工作。负责所属学校党的建设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承担局管干部的动议、考察、任免等相关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

(二)负责教育系统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负责全县教育系统思想理论建设、宣传舆论阵地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校园文化建设;负责全县教育系统思想政治教育和意识形态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教育系统维护政治稳定工作。

(三)指导教育系统统战与群众团体工作。会同县有关部门指导全县教育系统统战工作,指导全县中小学(含幼儿园、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少年体育学校,下同)做好民主党派、党外知识分子、侨联、台联、民族宗教工作,指导全县中小学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开展工作。

(四)负责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指导、协调全县教育系统学校维护稳定以及学校安全保卫工作,指导、协调学校做好重大安全事件处置工作。

(五)贯彻党和国家教育体育方针、政策,落实国家有关教育体育法律法规,拟订教育体育改革发展政策、规划和具体举措并组织实施。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

(六)负责教育事业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规划、指导全县中小学布局调整,指导学校建设和发展,负责全县教育体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七)负责本部门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教育体育经费筹措、教育体育拨款、教育体育收费、国有资产、教育体育基建投资等方面的政策,负责统计全县教育体育经费投入使用情况;负责学校后勤管理与改革工作;规划、指导全县中小学校舍建设、校园环境建设和教育装备工作。

(八)负责全县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指导和推进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根据国家和省市政策规定,制订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办学评估标准,组织审定基础教育地方课程教材,促进教育教学改革。

(九)负责全县中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根据国家和省市政策规定,制订职业教育教学指导文件和教学评估标准,指导职业教育教材建设,开展职业指导工作,促进教育教学改革。指导各类继续教育和社会教育。

(十)负责学校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劳动教育以及国防教育工作。统筹规划全县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十一)负责全县中小学教师工作,组织、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指导全县中小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聘任工作,指导、协调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人事制度改革等工作。

(十二)负责全县中小学学籍管理工作和有关学历教育考试招生等工作。

(十三)负责全县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规划、指导教育科学研究,组织、协调教育教学活动。

(十四)组织、指导全县教育系统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五)组织、指导全县教育督导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全县中小学督导检查、评估验收和质量监测等工作。

(十六)负责全县语言文字工作,指导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监督检查语言文字的应用情况,负责普通话推广管理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工作。

(十七)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体制改革。研究全县体育工作的发展战略和发展目标。编制全县体育事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十八)统筹规划全县群众体育发展,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组织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及其监督管理。领导县体育总会,指导各运动协会和体育协会等社团的工作。

(二十)统筹规划全县竞技体育发展,确定运动项目设置和重点布局,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组织参加和承办重大体育竞赛。指导体育运动队伍建设,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负责在我县举办的国内外大小体育比赛和我县参加的综合性运动会的组织管理和统筹安排工作。指导和归口管理全县体育外事工作。

(二十)拟订全县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服务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县体育彩票发行管理。

(二十一)指导体育宣传、科技工作,组织开展体育领域重大科技研究、技术公关和成果推广。组织开展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发展体育教育,制定并实施体育培训规划。

(二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射阳县教育局内设机构

县教育局设下列内设机构:办公室、规划财务科、初等教育科、中等教育科、职业教育和社会教育科(行政许可服务科)、体育科、组织人事科、政教法制与安全管理科、监督与审计科。


射阳县教育局办公地址及时间


办公地址:射阳县滨湖大道10号,邮编:224300

电 话:0515—82358671,0515—69221122

作息时间:8:30—12:00,14:30—18:00

负责人:周正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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