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案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主体名称或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射农(生猪屠宰)罚〔2023〕6号 | 孙洪根未经定点从事生猪屠宰活动案 | 孙洪根 | / | / | 2023年1月11日,本机关执法人员检查发现当事人未经定点从事生猪屠宰活动。 | 1、责令关闭;2、没收生猪产品;3、没收屠宰工具;4、罚款55000元。 依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 | 当事人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决定书到江苏银行缴纳上述款项。 | 射阳县农业农村局2023月3月7日 | |
2 | 射农(畜牧)罚〔2023〕20号 | 射阳县海河镇陈娟兽药经营部未按照规定实施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案 | 陈娟 | / | / | 2023年2月28日,本机关执法人员检查发现当事人门店内兽用处方药采用开架自选方式销售。 | 警告。 依据《兽药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 | 当事人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整改到位。 | 射阳县农业农村局2023月3月22日 | |
3 | 射农(农机)罚〔2023〕21号 | 何日刚操作未按规定检验的联合收割机案 | 何日刚 | / | / | 2023年3月3日,本机关执法人员检查发现当事人操作未按规定检验的联合收割机。 | 罚款100元。 依据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 当事人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决定书到江苏银行缴纳上述款项。 | 射阳县农业农村局 2023月3月31日 | |
4 | 射农(农机)罚〔2023〕22号 | 何日刚操作未按规定检验的拖拉机案 | 何日刚 | / | / | 2023年3月3日,本机关执法人员检查发现当事人操作未按规定检验的拖拉机。 | 罚款100元。 依据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 当事人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决定书到江苏银行缴纳上述款项。 | 射阳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3月31日 | |
5 | 射农(渔监)罚〔2023〕23号 | 营口佳富捕捞有限公司未按规定配齐渔业职务船员案 | 营口佳富捕捞有限公司 | 91210881MA11F5LX98 | 胡新 | 2023年3月4日,中国渔政32528船在执行省调第三次联合执法行动时发现辽营渔26115船未按规定配齐渔业职务船员。 | 罚款35000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 | 当事人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决定书到江苏银行缴纳上述款项。 | 射阳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4月7日 | |
6 | 射农(兽药)罚〔2023〕24号
| 射阳县千秋镇盛浩兽药经营部未按照规定实施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案 | 王浩 | / | / | 2023年3月8日,本机关执法人员检查发现当事人门店内兽用处方药与兽用非处方药没有分区摆放。 | 警告。 依据《兽药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 | 当事人收到处罚决定 书之日起15日内 整改到位。 | 射阳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3月27日 | |
7 | 射农(渔政)罚〔2023〕26号
| 王建荣使用电鱼的方法进行捕捞案 | 王建荣 | / | / | 2023年3月7日,本机关执法人员检查发现当事人使用电鱼工具实施电鱼活动。 | 1、没收电鱼器壹只;2、罚款5000元。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 | 当事人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决定书到江苏银行缴纳上述款项。 | 射阳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3月21日 | |
8 | 射农(农机)罚〔2023〕27号
| 孟维祥操作未按规定检验的轮式拖拉机案 | 孟维祥 | / | / | 2023年3月9日,本机关执法人员检查发现当事人操作未按规定检验的轮式拖拉机。 | 罚款100元。 依据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 当事人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决定书到江苏银行缴纳上述款项。 | 射阳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3月21日 | |
9 | 射农(农机)罚〔2023〕28号 | 沈建国操作未按规定检验的手扶拖拉机运输机组案 | 沈建国 | / | / | 2023年3月9日,本机关执法人员检查发现当事人操作未按规定检验的手扶拖拉机。 | 罚款125元。 依据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 当事人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决定书到江苏银行缴纳上述款项。 | 射阳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3月21日 | |
10 | 射农(农机)罚〔2023〕29号 | 李登亮操作失效的号牌的轮式拖拉机案 | 李登亮 | / | / | 2023年3月9日,本机关执法人员检查发现当事人操作失效的号牌的轮式拖拉机。 | 罚款200元。 依据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 当事人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决定书到江苏银行缴纳上述款项。 | 射阳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3月21日 | |
11 | 射农(渔政)罚〔2023〕30号 | 董克明使用电鱼的方法进行捕捞案 | 董克明 | / | / | 2023年3月7日,本机关执法人员检查发现当事人使用电鱼工具实施电鱼活动。 | 1、没收电鱼器壹只;2、罚款5000元。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 | 当事人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决定书到江苏银行缴纳上述款项。 | 射阳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3月21日 | |
12 | 射农(农机)罚〔2023〕32号 | 王国军操作未按规定检验的轮式拖拉机案 | 王国军 | / | / | 2023年3月13日,本机关执法人员检查发现当事人操作未按规定检验的轮式拖拉机。 | 罚款100元。 依据《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 当事人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决定书到江苏银行缴纳上述款项。 | 射阳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3月27日 | |
13 | 射农(渔政)罚〔2023〕33号 | 王佩磊违反关于作业类型的规定进行捕捞案 | 王佩磊 | / | / | 2023年3月6日,本机关执法人员检查发现辽营渔26115船捕捞许可证核定作业类型为刺网,实际作业类型为张网。 | 罚款20000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四十二条。 | 当事人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决定书到江苏银行缴纳上述款项。 | 射阳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3月23日 | |
14 | 射农(渔政)罚〔2023〕34号 | 周辉违反关于作业类型的规定进行捕捞案 | 周辉 | / | / | 2023年3月2日,本机关执法人员检查发现辽营渔26677船捕捞许可证核定作业类型为刺网,实际作业类型为张网。 | 1、没收违法所得1104元;2、罚款20000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四十二条。 | 当事人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决定书到江苏银行缴纳上述款项。 | 射阳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3月23日 | |
15 | 射农(渔监)罚〔2023〕36号 | 福鼎市鸿运渔业专业合作社未按规定配齐渔业职务船员案 | 福鼎市鸿运渔业专业合作社 | 9335098206410655XU | 吴加宾 | 2023年3月18日,本机关执法人员在射阳港三百间执法巡查时发现闽福鼎渔冷07888船未按规定配齐渔业职务船员。 | 罚款35000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 | 当事人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决定书到江苏银行缴纳上述款项。 | 射阳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4月7日 | |
16 | 射农(渔政)罚〔2023〕37号 | 韩朝帅使用电鱼的方法进行捕捞案 | 韩朝帅 | / | / | 2023年3月10日,本机关执法人员检查发现当事人使用电鱼工具实施电鱼活动 。 | 1、没收汽油机内的电容壹组;2、罚款5000元。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 | 当事人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决定书到江苏银行缴纳上述款项。 | 射阳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3月28日 | |
17 | 射农(渔政)罚〔2023〕38号 | 郑二宾违法关于作业类型的规定进行捕捞案 | 郑二宾 | / | / | 2023年3月4日,本机关执法人员在黄沙港码头检查发现苏射渔运08009船,从事张网捕捞,捕捞许可证核定作业类型为渔运船。 | 1、没收违法所得1325元;2、罚款20000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四十二条。 | 当事人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决定书到江苏银行缴纳上述款项。 | 射阳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4月6日 | |
18 | 射农(渔政)罚〔2023〕7号 | 射阳县振洋水产养殖服务有限公司未取得水域滩涂养殖证而从事养殖生产案 | 射阳县振洋水产养殖服务有限公司 | 913209243239980043 | 王贵兵 | 本机关检查发现当事人未取得水域滩涂养殖证而从事养殖生产。 | 限期拆除养殖设施。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四十条。 | 当事人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90日内自行拆除养殖设施。 | 射阳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4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