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阳县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数字化城管系统整合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3-05-19 17:41 来源:射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浏览次数: [字体: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射阳县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数字化城管系统整合提升工程)已由射阳县行政审批局射行审投资备〔2023〕5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射阳县智维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地点:射阳县境内。

2.1.2建设内容:复用盐城市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租用云服务器资源、相关执法设备采购以及数字化城管大厅智能化升级改造等。以上建设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为准。

2.1.3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920万元。

2.1.4工期要求:60 日历天

2.2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及施工现场条件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2.3 本公告共划分成 1 个标段

2.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5质量标准:合格

2.6 质保期:五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资格等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项目实施能力。

3.1.1.投标人资格:

投标人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3.1.2.相关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 2022 年10月开始至投标

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 6 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

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

(例:如开标日期为 2015 年 10 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 2015 年 2 月以后任意连续 6 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3.1.3.品质要求:符合国家标准。

3.1.4.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射阳县县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正文 10.1.1 以及 10.1.2 条不良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射阳政务信息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

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

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

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投标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一)企业自2021年5月1日以来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违法行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二)企业自2022年5月1日以来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三)企业自2023年2月1日以来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 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四)投标人自2018年5月1日以来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应当在资格预审公告与招标公告中予以明示)。

6)投标人应保证符合上述信誉要求,如被证明违反,除按招标文件处理,还将被视为不诚信行为,由相关管理部门按规定处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4 盐城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不良行为系统已启用,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4.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

5. 投标保证金

详见投标人须知正文 3.4 条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6.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6月9日9时 00

分,地点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该条如有变更,将以“补充答疑”形式通知投标人。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盐城市建设工程网上会员系统、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

设工程招标网、射阳县政府网上发布。

9. 特别提醒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投标人可以抵达开标现场,也可在任意地点通

过开标大厅系统 http://112.24.96.37:9883/BidOpening/bidopeninghall/hall/login 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等活动。

- 操 作 手 册 ( 投 标 人 ) 及 常 见 问 题 解 答http://112.24.96.37:9883/BidOpening/bidopeninghall/hall/login

10.投标单位提交并在信息库(诚信库)发布的相关信息均应真实有效,提交的材料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材料所述内容均为本单位真实拥有。若有违反一经查实,须退出所有在盐城市招标投标平台上正在进行的投标项目并被取消会员资格,禁止 1-3 年内进入盐城市招标市场的处罚。同时作为失信行为推送至相关网站,进行联合惩戒。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射阳县智维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射阳县机场路凤凰加油站路西向北 100 米

联系人:戴海军

联系电话:13770144555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国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址:射阳县五洲国际B7号楼502室  

联系人:薛金凤  

联系电话:18921860026


附件:评标方法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初步评审

资格及符合性评审

营业执照

有效的营业执照

投标人名称

与相关证书一致(如企业更名,提供有效证明材料,视同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符合招标文件签署规定,正本中关于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及投

标人的签署和章印必须直接签署、盖章,不得复印使用。

投标文件组成及格式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投标报价

报价唯一、不低于成本、不高于招标控制价

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60 日(日历天)

投标有效期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质量要求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标准:合格,质保时间:五年

付款方式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技术响应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无重大偏差。重大偏差是指“投标人须知 6.5

无效标书条款”的第(8)、(15)的情形。

标书有效性

不存在“投标人须知 6.5无效标书条款”的情形

详细评审

条款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投标报价(70)分

 

 

 

 

 

 

总报价

70分)

1)评标基准价 S=A×K

有效投标人报价均值 A:当有效报价的投标人<7 个时,取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当7个≤有效报价的投标人<10 个时,去掉 1个最高投标价和 1 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 10 个≤有效报价的投标人<20 个时,去掉 2 个最高价和 2 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报价的投标人≧20 个时,去掉 3 个最高价和 3 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

K 的取值范围:95%、96%、97%、98%。

2)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70分);评标价相对评

标基准价每下浮 1%扣减 0.1分,每上浮 1%扣减 0.2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说明:

1)评标基准价一经确定,任何情形(计算错误除外),不得

更改;

2)招标控制价一经确定,在开标、评标、定标过程中及定标

后均不得以任何因素进行调整。

3)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4)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

件。

技术/商务响应评审(26分)

技术参数

响应

26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货物的技术参数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定,全部满足招标文件的得26分,带★的参数每负偏离一项扣2分,其余项有一项负偏离的扣0.5分,扣完为止。

:1、 “★”号参数如要求提供检测报告的,评标委员会必须根据投标单位提供的检测报告进行核对打分(提供的材料需满足招标文件的参数要求),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视为负偏离。

2、参数的正负偏离以提供的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为准。(格式附后)。

其他评分项(4分)

实施方案

4分)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总体概述及目标、施工方案设计、施工进度保障、施工段划分等进行表述,方案内容表述齐全、结构完整、方案有极强科学性和合理性得得4分;方案内容表述较齐全、结构较完整、方案较为科学合理得2分;内容表述一般,基本满足用户需求的,得1分;方案有重大偏差或无可行性的(含未提供方案)不得分。

不规范标书(0分)

不规范标书(0分)

见通用评标规则4.2条

 

注:带“★”号重要技术指标,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特征。如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完全相同的带“★”号重要技术指标,只作一次计分项,投标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一套证明材料即可。 带“★”项参数的检测机构出具对应参数的检测报告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投标人中标后,与招标人签合同时,须提供投标产品的生产厂商针对该项目的正品及质保证明。

上表要求提供的报告、证明等材料上传时均使用彩色扫描件。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 1 名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总得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抽签确定。最低报价及任何单项因素的最优均不是中标的必要条件。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资格及符合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详细评审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3.1 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3.2 技术/商务评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3.3 其他评分参数:(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3.4 不规范标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总得分=投标报价得分+技术/商务评审得分+其他评分参数得分+不规范标书得分。

3 评标程序

3.1 评标准备

3.1.1 评标委员会成员到达评标现场时应在签到表上签到(或通过门禁系统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3.1.2 评标委员会成员首先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

3.1.3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评标委员会负责人应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未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3.2 初步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3.2.2 投标文件不符合本章第 2.1 款评审标准的,属于重大偏差,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应当作为无效投标予以否决。

3.2.3 对照投标人须知 6.5 款,投标文件有上述情况之一,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凡招标文件未明确标明无效标条款的,评标委员会不得作为判定无效投标的依据。

3.2.4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5 只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才能进入详细评审。

3.3 详细评审

3.3.1 在详细评审发现符合“无效标书条款”的,应当作为无效投标予以否决,其投标报价亦不作为评标基准价的依据,不替补其他投标人报价参与 A 值计算。

3.3.2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3.3.3 评分分值计算过程中保留小数点后三位,小数点后第四位“四舍五入”,总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4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4.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4.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

3.5 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直接确定中标人

3.5.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应遵照以下原则:

评标委员会按照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排列,并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将排序在前的投标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3.6 提交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由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并于评标结束时抄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

4 通用评标规则

4.1 评标程序

资质标、商务标、技术标应分别评审,评审后不得更改。

4.2 不规范标书

评标审查中有发现投标书或投标人行为属不规范者,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的,且无法形成无效投标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扣减 0.3—2 分。

4.3 计价文件评审规定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有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时,应当要求投标人以书面方式做出澄清,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后再进行认定。

4.4 打分

评委应记名打分,打分未记名的和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打分办法打分的,一律按无效票处理。技术类评委打分在所有成员中去掉一个最高评分和一个最低评分后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投标人该项(不论大项、小项)得分。每大项记分保留三位小数(第四位四舍五入);总得分保留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4.5得分并列:投标人得分并列的,须明确中标候选人或需对中标候选人排序的,比较至小数点后第三位值大小,得分高的排名靠前,若第三位仍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如投标报价仍相同的,由招标人确定排序。

4.6投标文件中有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的,投标人在接到通知后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前赶到指定地点接受质询。逾期未赶到的,作自动放弃处理。投标人的澄清、说明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者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不得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4.7争议处理

评标中发生重大情况或重大争议,需要进一步调查了解、协调处理的,现场监督人员报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同意后可暂时休会,待有关问题得到澄清后再行复会。休会期间,所有招投标资料一律封存射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区,所有与会人员一律不得泄露评标情况。

4.8违法违纪行为

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生行贿受贿、扰乱招投标活动秩序及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一律取消有关责任人参与招投标活动的资格;影响评审结果的,应宣布评审结果无效。

4.9其它

在评审过程中,一旦发现招标文件中发现以下现象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删除该项评审或记分。

1)招标文件内容中某项条款,有明显倾向或歧视的;

2)招标文件内容中某项条款有多种解释的。

评标委员会对优、良、中分档记分的,必须先确定优、良、中档次,再独立记分。评标委员会在评审中意见不统一并可能影响结果的,请评委各自留下书面意见,并以少数服从多数形成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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