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阳经济开发区新能源汽车及装备制造产业园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施工招标(三次)公告

发布日期:2023-05-09 18:49 来源:射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浏览次数: [字体: ]

射阳经济开发区新能源汽车及装备制造产业园工程经射阳县行政审批局射行审投资备202236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裕华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多渠道筹集,已落实。项目中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施工已具备招标条件,对该项目中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施工实施公开招投标,择优确定该项工程施工承包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

1)招 标 人:江苏裕华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射阳经济开发区新能源汽车及装备制造产业园项目

3)标段名称:射阳经济开发区新能源汽车及装备制造产业园电子与智能化工程

4)工程地点:射阳县经济开发区境内。

5)招标工程内容:室内外弱电工程(包括综合布线、监控、一卡通等)、模块化机房(包括装修、空调、配电等)、网络设备、服务器系统(包括OA系统、MES系统)等工程,包含电子与智能化设备、材料的采购、供货(含包装、运输及其保险)、施工、安装、调试、检测、试运行直至竣工验收合格、质保期内免费提供设备运行所必需的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及伴随服务,还包括提供技术资料、技术服务、维修保养等具体以招标工程量清单项目及其对应的施工图纸为准。

6)招标控制价(投标最高限价):2023.51万元。

7)标段划分:上述工程内容为一个标段。

8)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9)资金来源:多渠道筹集

10)计划开工时间:2023年5月。

11)工期:60日历天

12)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1.1资质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级资质等级。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1.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1.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3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具有单项施工合同额不小于1000万元及以上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的施工业绩,或单项合同中包含有不少于1000万元及以上电子与智能化工程内容的施工业绩。

说明:

1)业绩凭中标通知书(非招标项目不需提供,但须提供发包人或主管部门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具有建设方、设计方、施工方、监理方公章的)竣工验收证明确认,缺其中任一,不作为本项招标工程资格条件业绩。

2)中标通知书(非招标项目不需提供,但须提供发包人或主管部门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中缺少相关数据、内容【如:竣工验收时间、电子与智能化工程含义、合同额、合同中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内容对应的合同价格等】表述的,凭合同发包方或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招标投标监管机构(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通过投标人提供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链接网址查询。

3)招标人对投标人提供的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有关业绩证明材料怀疑涉嫌造假的,招标人认为需要调查取证时,如能够调取到当地主管部门存档资料的,一律以调取的存档资料为准。

2.1.4信誉要求: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射阳县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不良行为的,被行政主管部门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射阳政务信息网”上公布,且在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3)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投标人不存在盐住建招【2020】4文规定的安全生产事故情形,且在通报暂停投标资格处罚期内。

2.1.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拟定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1.6其他要求:

1)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三种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 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时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现场管理人员、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4)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 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 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2)投标申请人须保证代理人及投标承诺的项目部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2022年9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10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2月以后任意连续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3)本工程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经理相关资料,项目部其他人员施工时按现场管理规定要求配备到位。

4)投标项目负责人若中标,不因任何情形而更换,且出勤率不少于80%,如发生更换或出勤率少于80%,除接受招标文件约定的处罚外,自愿另行接受合同价2%的扣款 。

2.2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违法行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2)企业近1年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企业近三个月内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4)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内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应当在资格预审公告与招标公告中予以明示)。

2.3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工程款支付办法:

根据建设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农民工工资应发放至农民工个人工资账户,中标人必须确保按月、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

1)按工程形象进度,已完成的施工工程量对应的工程价格达中标价约60%时,付中标价的30%工程款(包括已支付的农民工工资);

2)全部工程竣工,并经验收合格,付至中标价的60%工程款(包括以前已支付);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承包人完成(自竣工验收合格后之日起第一年)质保期质保服务工作工程初审结束,招标人根据初审结果付至80%的工程款包括以前已支付);若初审工作未结束,暂付至中标价的70%工程款(包括以前已支付);

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年,承包人完成两年质保期全部质保服务工作,招标人根据终审结果结清剩余工程款项(包括包含在工程款中的3%工程质保金)。

:

1)根据行业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农民工工资实行专户管理,并从第一次支付工程付款开始,每次扣留应付工程款的20%,并汇入农民工工资专户,承包人按规定将农民工个人工资汇入农民工个人账户。

2)本项工程的工程款分两部分支付,第一部分是(农民工工资部分)汇入承包人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第二部分是(农民工工资以外的部分)汇入承包人基本账户。

3)发放农民工工资时,凭相关农民工工资支付材料(三账一册),向发包人提出申请,并在农民工工资专户中支付,如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农民工账户中仍有余款,需按照建设单位相关要求提取余款。

4、投标保证金

4.1投标保证金数额:40万元

4.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3年59—2023年522859。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登录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

(网址

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6、投标截止时间

6.1 投标截止时间为 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评标方法

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入围法)”。评标委员会先进行清标,并按下列入围办法确定入围评标的投标人数与入围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对入围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计算入围评标投标人的报价得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推荐有排序的 1 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依法确定中标人。

8.1清标

8.2确定入围方法、入围评标的投标人数与入围的投标人

(一)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以及开、清标过程发现的其他废标情形,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按招标文件相关约定办法,并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

(二)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

1、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投标文件<15家时,采用全数入围方法;

2、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投标文件≥15家时,由招标人(清标后)从以下两种方法中随机抽签确定一种入围方法:

1)方法一:低价排序法。

2)方法二:均值入围法。

(三)评标入围方法

1、全数入围法

全数入围法是指【不包括上述第(一)条中已被剔除的投标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并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人数<15家时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2、低价排序法

1)剔除不进入低价排序入围工作程序的投标人。

1)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剔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与投标人。剔除数量为:投标人数【不包括上述第(一)条中已被剔除的投标人】×G1(G1 值为 10%,15%,20%,25%,30%中的一个数值,并在清标后由招标人随机抽签确定)。

2)再按报价由高到低剔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与投标人。剔除数量为:投标人数【不包括上述第(一)条中已被剔除的投标人】×G2(G2 值为 10%,15%,20%中的一个数值,并在清标后由招标人随机抽签确定)。

2)上述去低、去高的数量分别按四舍五入后取整数。取整后,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剔除。

3)完成上述剔除工作后,将剩余的投标人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排列顺序,由低到高取15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排序第15位存在两个及以上报价并列相同的,同时入围;不足 15 家时,按实际数量全数入围。

4)报价相同是指以万元为单位,小数点后保留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后的价格相同。

3、均值入围法。

1)剔除不进入均值入围工作程序的投标人。

1)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剔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与投标人。剔除数量为:投标人数【不包括上述第(一)条中已被剔除的投标人】×G1(G1 值为 10%,15%,20%中的一个数值,并在清标后由招标人随机抽签确定)。

2)再按报价由高到低剔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与投标人。剔除数量为:投标人数【不包括上述第(一)条中已被剔除的投标人】×G2(G2 值为 10%,15%,20%,25%,30%中的一个数值,并在清标后由招标人随机抽签确定)。

2)上述去低、去高的数量分别按四舍五入后取整数。取整后,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剔除。

3)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以上7家和以下8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若平均值以上不足7家时,以上的全数入围,但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下入围数量;若平均值以下不足8家时,以下的全数入围,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上入围数量。

4)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上的投标人时,末位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均不入围;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下的投标人时,末位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同时入围。

8.3评标

评标委员会对评标入围的投标文件评审按以下顺序进行,上一阶段未通过的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1、初步评审(详见招标文件)

2、详细评审

采用“合理低价法(ABC合成法确定评标基准价)”

①评标基准价及投标报价得分确定(满分100分)

评标基准价=(A×50%+B×30%+C×20%)×K;

A=招标控制价×(100%-下浮率△);

B=在规定范围内的评标价除C值外的任意一个评标价,在评标委员会完成初步评审后随机抽取确定;

抽取方式:若评标价在A值的95%(及以上)范围内,则该类评标价不纳入B值抽取范围;若在A值的95%-92%(含)、92%-89%(含)范围内,则在两个区间内各抽取一个评标价,与在A值的89%以下至规定范围内的其他评标价合并后作为B值抽取范围。若按上述办法未能抽取B值,则在规定范围内的任意一个评标价(除C值外)中随机抽取B值;(注:B 值抽取编号按照入围的投标单位按照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

C=在规定范围内的最低评标价;

规定范围内:评标价算术平均值×70%与招标控制价×30%之和下浮25%以内的所有评标价;

下浮系数K、下浮率△,在评标委员会完成初步评审后按下表取值范围内随机抽取。

 

分类

取值范围

下浮系数K

95%、96%、97%、98%

机电安装工程 下浮率

9%、10%、11%、12%、13%

②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上浮1%扣减0.9分,每下浮1%扣减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③按投标人评标价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次序,确定得分最高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④投标人评标价得分相同时,报价低者排序靠前;如投标报价完全相同时,由招标人在开标现场随机确定其排序。

说明:

①评标基准价一经确定,不因任何情形(计算错误除外)而改变。

②招标控制价一经确定,在开标、评标、定标过程中及定标以后均不得以任何因素进行调整;

③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④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⑤材料暂估价单价不得调整,如投标人变动材料暂估价的单价按无效标条款执行;

⑥开、清、评标过程中被判定为无效标的不参与上述有关数值计算。

8.4其他

本办法未述及的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处置。

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出现《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限制情形的,按照规定予以无效标处置。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射阳政务网上发布。

10、投标单位在诚信库中录入的所有信息均应真实有效,并应及时更新、完善,如未能及时更新和完善,其责任自行承担。投标单位录入虚假信息的,经查实作为失信(不良行为)行为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公告一年,在公告期间,本省行政区内其它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11、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12、其他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参加开标并完成开标有关程序。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13、联系方式

人:江苏裕华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址:射阳经济开发区阳光大道168号科创大厦    

联系人:陈龙   刘洪亮

电话:173 8848 5111    151 9513 2299

 

招标代理机构:射阳县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址:射阳县城五洲国际B座901室

人:张琪

联系电话:0515-82341002  0515-8288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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