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现将《关于开展“敢为善为、奋发有为”评先评优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射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7月24日
关于开展“敢为善为、奋发有为”评先评优
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敢为善为、奋发有为”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的开展,加强全系统干部职工作风建设,正确评价干部职工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创造性,建设一支高素质干部职工队伍,结合我局实际,全年开展评先评优活动,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作风建设要求,紧扣“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重大使命,通过开展评先评优活动,促进全系统干部职工进一步树牢纪律观念,提升服务水平,提高执行能力,增强争先意识,做到“敢干事、能干事、不出事”,着力营造“敢闯敢试、敢担敢拼、敢为人先”的干事创业氛围,为奋力建设现代化射阳新篇章提供坚强保障。
二、评价内容
1、常规评价。评选内容主要以干部职工的基本职责、承担任务完成情况及日常行为规范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日常表现和工作实绩,以各科室、单位内评为主,占40分。
德:指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主要从政治立场、政治态度、政治纪律、党性原则、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个人品德等方面进行考核。
能:指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主要从履行岗位职责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独立工作能力、创新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
勤:指工作态度和敬业表现。包括从事本岗位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工作态度及工作作风等方面,主要从工作态度和出勤情况等方面进行考核。
绩:指工作业绩。主要从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质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等方面进行考核。
廉:指廉洁自律情况。主要从遵纪守法和廉洁自律方面进行考核。
2、督查评价。通过局办公室、组织人事科开展出勤、参加学习、工作纪律遵守等方面检查评价,占40分。
3、领导评价。局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结合工作实际进行评价,占20分。
4、加分事项。从事的工作获得省、市、县、局表彰或具体工作在通报中排名靠前。分别加10分、8分、5分、3分。
5、减分事项。从事的工作被省、市、县、局批评或具体工作在通报中排名靠后。分别减10分、8分、5分、3分。
三、评价类型
1、个人:学习之星、业务之星、服务之星、创新之星。
2、集体:最佳管理团队奖、优质服务团队奖、最佳敬业团队奖、廉洁奉公团队奖。
四、结果运用
每季度评价结果将作为年度考核和向上级推荐评先评优的的重要依据。凡获得个人和集体奖将进行物质和精神上奖励。
五、具体要求
1、全体干部职工,各科室、单位全部参加,各科室、单位做好职工和集体的相关台账资料收集;每季度最后一天将常规评价结果和相关台账资料报送局组织人事科,凡不能按时报送的不列入本季度评选,并在全系统通报;
2、凡是在常规评价中,科室、单位不得弄虚作假,谎报、虚报、瞒报真实情况,应坚持真实客观、公平公正原则,凡是虚报、瞒报,在检查中被发现的,一律取消本季度评选资格,并在全系统通报;
3、局办公室、组织人事科做好常规检查和突击检查工作,并保证检查结果的公正、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