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3年射阳县县长质量奖的通知
各镇(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县各相关部门和单位:
为推进质量强县建设,引导激励组织和个人学习和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模式,促进我县质量水平整体提升,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射阳县县长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2023修订版)》(射政规发〔2023〕1 号),决定组织申报2023年射阳县县长质量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取得显著质量、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组织;以及长期从事质量工作、对射阳经济社会发展做出卓越贡献的个人。
二、申报条件
申报射阳县县长质量奖的组织,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在射阳县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合法从事生产、经营 3 年以上;
(三)符合国家和省、市、县产业、质量、环保、安全等政策,依法取得相应资质;
(四)已通过 GB/T19001-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其他国际通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有效运行 1 年以上;
(五)按照 GB/Tl9580《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建立并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模式 1 年以上;注重自主创新,质量管理工作具有行业特色、企业特点和标杆示范作用,具有杰出的经营业绩或社会贡献。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组织,主要经济、技术、质量指标位于同行业领先地位;从事非营利性业务的组织,其社会贡献位于同行业前列;
(六)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具有良好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
(七)近 3 年无较大质量、安全生产、环境污染、公共卫生、食品安全等事故,无重大质量投诉,无属于组织自身责任而引起的质量异议、索赔和退货,无国家或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记录,无重大劳动保障失信记录,无其他较大及以上违法违规不良记录(至申报截止日期之前已完成修复的除外);出口企业未发生因产品质量安全原因引发的退运、销毁或官方通报。
申报射阳县县长质量奖的个人,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从事质量或质量相关工作 5 年以上;在本县从业经历需满 3 年以上;
(二)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恪守职业道德和社会行为规范,较好发挥示范作用,无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个人信用记录良好;
(三)长期从事质量管理或一线质量工作,创新意识强,具有体现精益求精“工匠精神”的工作成果,为组织或社会带来显著效益,对形成组织质量文化、地区质量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在行业中有良好声誉;
(四)申报个人为组织负责人的,所在组织应同时符合上一款第(七)项的规定。
三、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8月25日。各申报组织或个人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县质量发展委员会办公室,联系地址:射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监管科,联系电话:87754281。
四、申报资料
(一)申报组织和个人须提交下列材料:
1、《射阳县县长质量奖申报表》(见附件)一式三份;
2、相关证实性材料(原件或复印件)三份;
(二)申报材料要求
1、《射阳县县长质量奖申请表》可在射阳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下载。
2、申报材料需真实、有效、完整、清晰、整洁;报送的纸质文档统一使用A4纸打印,推荐双面打印,并统一编页码,无需对纸文档进行装饰;并提供电子档。
五、评审工作安排
(一)2023年8月25日前,县质量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受理县长质量奖申报材料;
(二)2023年8月31日前,质量发展委员会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并组建专家组;
(三)2023年9月5日前,专家组进行资料审核,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组织和个人名单;
(四)2023年9月10日前,专家组对申报组织进行现场审核,对申报个人现场听取演讲或测试并进行答辩;并根据总得分确定拟获奖对象;
(五)2023年9月13日前,质量发展委员会成员审议射阳县县长质量奖拟获奖对象,形成拟获奖候选名单;
(六)候选名单在媒体上进行公示7天后,报县政府批准后进行公布;
(七)对获奖组织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六、评审工作要求
(一)县质量发展委员会成员单位、各有关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各镇(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应结合区域实际情况,做好县长质量奖的推荐及宣传工作;
(二)承担县长质量奖评审任务的机构和人员要依法保守组织的商业秘密,严于律已,公正廉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程序、标准进行审定;
(三)切实加强对评审工作的监督,对在评审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后果的机构或个人,取消其评审工作资格,并通报其主管部门或所在工作单位。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1:射阳县县长质量奖申报表(组织)
附件2:射阳县县长质量奖申报表(个人)
射阳县质量发展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