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征途建设发展有限公司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10月1日期间在建项目沥青混凝土采购项目(A320924001000906001004)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3-09-18 18:08 浏览次数: [字体: ]

盐城征途建设发展有限公司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10月1日期间在建项目沥青混凝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盐城征途建设发展有限公司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10月1日期间在建项目沥青混凝土采购项目,项目资金来源为多渠道筹集,已落实。现我司委托江苏苏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组织进行招标,为快速、优质、安全完成该项工作,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1招标人:盐城征途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1.2项目名称:盐城征途建设发展有限公司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10月1日期间在建项目主材采购项目

   标段名称:盐城征途建设发展有限公司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10月1日期间在建项目沥青混凝土采购项目

1.3项目地点:合同期内甲方在射阳县境内承建的具体工程项目地点

1.4项目内容:本工程主要为盐城征途建设发展有限公司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10月1日期间在建项目沥青混凝土采购项目,供应、运输、等相关伴随服务

1.5最高限价:供货当月盐城造价信息盐城价*85%。

1.6供应期限: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10月1日(投标时供应期限填写365天,实际供货日期以招标人采购需要为准,招标人可根据需要延长或缩短供货时间)

1.7招标数量:具体数量以项目的需求为准,最终按实际供货数量结算。

1.8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及地方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

1.9招标计价方式:全费用单价合同,税金为13%,费用为履行本合同义务而自行承担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沥青混凝土的生产、采购、装车、运输、分卸至招标人指定位置、税金、利润、管理费用、法定检验、各类保险、招标文件约定由中标人承担的相关费用、以及中标人为完成本项采购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

1.10投标有效期:45天。

二、投标人资格

2.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是具备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独立法人。

2.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3业绩要求:无。

2.4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射阳县县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的,被行政主管部门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射阳政务信息网”上公布,且在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3)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投标人因欠薪行为被列入失信名单的企业,限制其在射阳县境内投标。

2.5其他要求:

1)投标申请人须在“投标函”中保证代理人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本次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8年7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8年1月至2018年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2.6无法律、法规规定投标受限情形。

2.7盐城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不良行为系统已启用,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三、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数额:2万元。

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四、工程款支付办法:

甲方在沥青混凝土摊铺工程结束并经有权部门检测合格(在一个月内出具检测报告,如未检测视为合格)在次月支付上月乙方所供的全部材料款。甲方在收到乙方出具的13%增值税专用税发票后按甲方付款流程向乙方支付上月全部材料款。

五、资格审查

本项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

六、评标定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技术标评审、商务性评审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按照由低至高推荐有排序的 2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依法确定中标人。最终合同价为报价最低投标报价。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7.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射阳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218.92.184.170:8191/TPBidder)获取招标文件。

7.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射阳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

7.3特别说明:

1)我系统驱动为江苏省互联互通版,技术支持电话:18961945611或400 9980000(请在工作时间拨打,感谢理解)

2)办理CA锁以及电子签章相关事宜,咨询电话:0515-69083424。

3)投标工具请勿使用其他投标工具,只能使用盐城射阳投标工具制作软件,下载地址为:射阳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218.92.184.170:8191/TPBidder),会员登录首页→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下载,进行下载安装,如使用别的地区投标工具制作文件导致的一系列问题,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八、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8.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3年1089:00

8.2逾期将无法在系统中上传投标文件,因逾期造成的一系列问题,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射阳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十、投标单位提交并在信息库(诚信库)发布的相关信息均应真实有效,提交的材料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材料所述内容均为本单位真实拥有。若有违反一经查实,须退出所有在盐城市招标投标平台上正在进行的投标项目并被取消会员资格,禁止1-3年内进入盐城市招标市场的处罚。同时作为失信行为推送至相关网站,进行联合惩戒。

十一、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二、其他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射阳县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218.92.184.170:8191/BidOpening),按系统提示参加开标并完成开标有关程序。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十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征途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射阳县海通镇日月岛888号

联系人:任杰 

联系电话:13951482199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苏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射阳县海都路86号

联系人:王长华

联系电话:0515-82315501

    

附件

一、评标、定标办法

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技术标评审、商务性评审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按照由低至高推荐有排序的2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依法确定中标人。

 二、评标标准和程序

(一)开标

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退回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2)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3)招标文件约定的出席开标会议的人员未到场的;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的。

(二)评标准备

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 120 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保证金缴纳情况、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发现投标人有可能低于成本或者影响履约的异常低价投标,通知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说明,提请评标委员会分析研判认定是否作无效标处理。由于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人联系不上或在规定时间内未能作出书面澄清说明的,被废标责任自负。

(三)清标

项目合理平均价的确定方式:

当经开、清标和评标准备环节评审无废标情形的投标报价数量≥5家时,剔除投标报价最高的20%(四舍五入取整)和最低的20%(四舍五入取整),然后进行算术平均得出项目合理平均价,当经开、清标和评标准备环节评审无废标情形的投标报价数量不足5家时,全数进入计算项目合理平均价。

项目合理平均价一经确定,不因后续资格审查废标、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低于成本判断

投标报价不低于项目合理平均价的 60 %。

() 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对开、清标情况以及招标人评标准备环节评审无废标情形的投标文件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进行评审。投标文件的评审按以下顺序进行,上一阶段未通过的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1、初步评审

1.1形式评审标准

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进行评审。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一致

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

符合数字证书认证的要求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投标承诺函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授权委托书

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1.2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上一阶段评审的投标人资格对照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3.5项的规定要求进行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方可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安全生产许可证

资质等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类似项目业绩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信誉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项目负责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代理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

1.3响应性审查

对招标文件要求的工期、质量标准、投标保证金、投标有效期、暂定价、不可竞争费用等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性进行评审。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工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工程质量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技术标准和要求

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

投标价格

不高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3款载明的招标预算价及最高投标限价。

分包计划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0款规定

 

2、商务性评审

2.1对通过上述审查的标书进行商务性评审,评标委员会在有效投标文件中,按照评标价由低至高的次序(不低于成本)向招标人推荐2名中标候选人。最终合同价为报价最低投标报价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为异常低价,有可能影响合同履行的,应当要求投标人作澄清或者说明,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不能说明其报价合理性,导致合同履行风险过高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以及投标人的澄清或者说明应当以书面形式进行。

三、其它

1、本办法未述及的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处置。

2、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出现《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限制情形的,按照规定予以无效标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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