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纳入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管理定点零售药店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01-19 11:22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关于做好定点零售药店纳入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管理(试行)的通知》(盐医保办发〔2023〕15号)文件规定,结合医保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相关要求,经药店申报、资料审核、现场评估、集体审议等程序,3家定点零售药店符合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管理纳入条件,现予以公示。具体名单如下:

射阳县益民药店连锁有限公司益民店、射阳县益民药店连锁有限公司智彗药房、盐城太阳升大药房有限公司海河建康药店。

公示期自2024年1月19日至2023年1月25日(7天)。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可向射阳县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反映。

联系电话:射阳县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0515-82304979

2024年1月19日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