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8298671-8/2024-18785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射阳县高纺区 发文日期 2024-11-06
文号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性 有效

盐城市纺织染整产业园片区详细规划》(动态更新)草案公示文件

《盐城市纺织染整产业园片区详细规划》(动态更新)

草案公示文件

为适应盐城市纺织染整产业园发展需要,合理引导园区建设与规划管理,保障土地的科学、合理利用,为重大项目落地提供规划支撑,特开展2024年12月的《盐城市纺织染整产业园片区详细规划》动态更新工作。为提高规划成果质量,确保规划的科学性、前瞻性、可操作性,现将动态更新主要内容予以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欢迎广大居民对本次动态更新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本次调整根据盐城市纺织染整产业园企业用地意向及政府相关意见,对详细规划的用地布局进行局部调整。本次调整不改变园区整体布局结构,不降低公益性用地指标要求,符合《城乡规划法》。

一、项目概况

1、规划背景

《盐城市纺织染整产业园片区详细规划(调整)》(以下简称原规划)于2023年9月26日经射阳县人民政府批复(射政复〔2023〕97号〕,后于2024年6月进行了首次动态更新维护并获得射阳县人民政府批复。原规划较好的指导了盐城市纺织染整产业园(简称园区)的开发建设。

1)用好规划与土地管理政策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强化自然资源要素保障持续推动全省经济回升向好的通知》(苏自然资发〔2024〕271号)于2024年10月印发。

一是允许“城镇开发边界外零星城镇建设用地直接编制报批地块详细规划图则作为规划许可依据”。结合本政策要求,可编制园区开发边界外零星城镇建设用地图则,完善现行详细规划层次,加强园区规划建设合规性。

二是要求“推进工业用地提质增效。综合运用收储、收购、置换、转让等多种方式推动低效用地再开发从单宗盘活向片区综合开发转变,形成集中连片产业净地。鼓励将工业企业内部所需的行政办公、生活服务设施等配套设施用地从企业用地中剥离,统一规划建设产业邻里中心”。为用好规划与土地管理政策,促进园区产业用地连片、配套设施集中,需结合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优化,加快园区工业用地提质增效,结合园区部分企业更新改造需求,对现行详细规划布局进行优化调整。

2)加强园区土地管理合规性

本年度园区城镇开发边界调整方案已出,为衔接城镇开发边界调整工作,强化园区土地管理的合规性,需结合城镇开发边界调入与调出划定成果,对现行详细规划进行动态更新。

3)做好企业用地与权益保障

由于形势变化及政策调整,园区企业项目的空间发展诉求与现行详规仍有较多矛盾,特别是土地权属界线、用地需求边界与现行详规边界错位,需修正部分经营性用地规划边界,加快建设项目落地,规范并指导相关建设,保障企业用地合理需求与权属权益。

2、规划范围:盐城市纺织染整产业园城镇开发边界及边界外零星城镇建设用地。

二、调整内容

(一)用地布局调整

1、取消园区西部原纵三路、横六路两侧公益性公共绿地、排水设施用地等分散的公益性用地,结合沙印路南侧凌天纺织印染地块的远期更新改造,规划园区西部的集中性公益类科研用地。

2、取消园区中部原纵二路、横四路、沙印北路、龙腾路、纵七路两侧分散的交通场站用地、公共绿地、科研用地及防护绿地,恢复为工业用地并在园区东部,结合横二路两侧科创园二期远期提质增效与功能更新,规划园区东部的集中性公益类工业邻里中心,包括科研用地、公共绿地、单身公寓用地用和社区服务设施用地等。

3、取消园区北部原纵四路、锦绣两侧的部分工业用地、防护绿地,结合企业权属边界、最新用地需求边界等的修正与确定,规划园区北部的集中性公益类交通设施用地、公共绿地,并规划预留公共设施用地。

4、结合园区企业权属边界、围墙建设需求、成片开发公益性用地占比需求等边界细微修正,合理确定工业用地、防护绿地及道路边界。

(二)道路交通调整

1、结合园区西部用地布局的调整,取消横六路规划支路调整纵三路布局

2、结合园区中部、东部用地布局的调整,取消纵二路、横四路、沙印北路、龙腾路、纵七路、横七路等规划道路。

3、结合园区北部用地布局的调整,取消原纵四路新增锦绣北支路

(三)衔接本年度城镇开发边界优化调整

1、衔接调入布局:拟将日达纺织印染西侧两块0.79公顷有权属的工业用地,纳入布局统一进行用地布局衔接,在新城镇开发边界方案生效时规划使用。
    2、衔接调出布局:拟调出园区西南侧现行城镇开发边界内的0.79公顷工业用地,在新城镇开发边界方案生效时规划禁止使用。

(四)边界外零星城镇建设用地图则编制

结合本次园区城镇开发边界内用地布局调整,编制城镇开发边界外零星城镇建设用地规划图则。

1、西北部城镇开发边界外题桥企业西侧的零星城镇建设用地需约1.40公顷,规划为工业用地。
    2、园区东部彩虹路与海印大道交汇处东北侧的零星城镇建设用地约4.37公顷,规划为工业用地。

3、园区北部锦绣路北、海印大道东侧的氟源化工与聚锦企业的零星城镇建设用地,约3.88公顷,分别规划为其它交通设施用地、交通场站用地、道路用地、工业用地及防护绿地。

4、园区北部波谱企业北侧、盛泰克企业西侧及老226省道西侧污水处理厂东南角的零星城镇建设用地,约5.07公顷,分别规划为工业用地、排水设施用地。

三、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地址:8074386422@qq.com

2、联系电话:15951486692,靳卫红

3、意见反馈截止时间:2024年12月5日

四、图片展示



调整前用地布局规划图




调整后用地布局规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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