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台《射阳县企业全生命周期体系化不动产登记服务指导意见》
为持续优化我县营商环境,进一步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实体解决企业“急难愁盼”问题的能力和水平,深化“阳光登·e证达”不动产登记党建服务品牌建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台了《射阳县企业全生命周期体系化不动产登记服务指导意见(暂行)》。
《意见》将近年来开展的各类“碎片化”不动产服务企业措施进行有序整合,形成一套贯穿企业生命周期需求的“闭环”且相互衔接的制度,实现不动产登记助企体系化服务。即企业从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开始从事生产、流通和服务直到依法破产、被接管、被收购或因其他原因而终止的时间跨度,包括企业的初创阶段、建设阶段、发展阶段、盘活阶段、注销阶段。
《意见》以企业登记“零材料”为工作目标。对企业不动产登记所需材料,凡是能从共享数据库中获取的,共享数据获取;暂未能共享获取的,通过部门之间内部调阅获取;对暂未实现共享获取的材料,由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明确数据共享工作计划,限期实现数据共享。实现企业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无纸化。对企业全生命周期过程中,涉及企业不动产登记数据查询,实现可视化地籍数据和不动产登记信息数据的多部门共享,大力推广电子证照的有效运用,确保推送数据的实时性和有效性。围绕长三角一体化的工作目标,建立以“线上苏小登”为主的不动产登记“网办”服务体系,企业不动产登记可登录江苏政务网,提升数据网上跑,减少企业线下跑。
《意见》要求设立企业项目“红色管家”和“企业专员”机制,实现企业全生命周期不动产登记的“一企一档”,落实首问负责制,及时了解企业需求信息,提供政策咨询和指引,做到不动产登记业务全流程帮办。设立不动产矛盾纠纷调解委员会,统筹企业各类办证历史问题和需求,并建立台账逐一化解;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根据企业需求和政策变化,及时梳理业务流程,实现服务企业措施与时俱进并按年度动态更新。企业全生命周期体系化不动产登记服务,围绕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指标,通过源头收集、协调交办、跟踪督查、效果评价等机制,及时汇总梳理企业需求,定期优化不动产服务机制,实现服务经常化、制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