泊心广场百味渔城B-4旗舰餐厅对外出租招标公告(二次)

发布日期:2024-03-28 19:23 来源:射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招标条件:

为保障集团资产利用率,增加收益,将泊心广场百味渔城B-4旗舰餐厅房产使用权对外进行公开招租欢迎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二、招标内容及要求:

1、项目名称:泊心广场百味渔城B-4旗舰餐厅对外出租(二次)

2、本次招租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标段名称:泊心广场百味渔城B-4旗舰餐厅对外出租(二次)

标段名称

租赁期限(年)

面积(㎡)

租金支付方式

租赁底价

(元/㎡/天

备注

泊心广场百味渔城B-4旗舰餐厅对外出租

5

818.28

一年一付

0.19

现状出租,具体以交接为准

3、报价方式:投标人以每平方米的租赁费用进行报价,低于租赁底价要求的为无效标

4、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高投标价法(投标人所报每个标段的每平方米租赁费用最高者作为中标候选人)。

5、招标人租赁费用收取方式:

中标后,中标人在签定合同后3日内向招标人指定账户缴纳首年租赁费用,后续年租赁费用逐年缴纳(参照首次合同签定日,提前一个月向招标人指定账户缴纳)。

6履约保证金:中标后,合同签订前中标人向招标人缴纳中标价半年的租金作为履约担保,待合作期满后退还。如中途退租或违反合同约定,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经营能力的自然人或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2、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投标人未处于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违法转

5、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032820240403,每天上午08:3011:3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方式:单位报名须携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介绍信或投标申请书(格式自拟,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自然人报名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并注明联系方式等信息③文件制作费;(以上均可使用扫描、或截图)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至我公司电子邮箱(电子邮箱1589405550@qq.com)。

文件售价300.00元/每标段(售出不退,支付宝账号:17388488882,备注项目名称和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必须交纳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后方能参加投标,否则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040715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射阳县幸福大道506-1-2号(江苏天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室)

六、开启

截止时间:2024040715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射阳县幸福大道506-1-2号(江苏天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5000元;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时单独密封带至开标现场,投标人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九、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3

十、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资质材料复印件装订于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过程中,若因响应文件中出现无法辨认的,则视同没有提供,逾时不予接收。提供虚假材料将没收投标保证金,并将视情节严重程度提交监管部门处理。

2、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将被拒绝。

十一、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人:射阳文旅产业集团发展有限公司

   址:射阳县联创中心幸福大道26号A座

  人:路 

   话:13951552826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天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射阳县幸福大道506-1-2号

联系人:陈 

  话:173884888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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