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24737070337G/2024-08166 组配分类 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 射阳县人社局 发文日期 2024-03-28
文号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性 有效

《射阳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政策解读

一、新修订的《射阳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主要有哪些变化?

(一)健全职责分工。明确县政府统一领导,人社部门牵头负责、镇区政府具体负责、税务部门征收保费、财政部门保障补贴资金,卫健、农业农村、民政、公安、司法行政、审计、残联等部门和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二)扩大参保范围。将当年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不满12个月且已办理暂停缴费手续,未领取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城乡居民,以及在本县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未就业港澳台居民和持有永久居住许可证未就业的外国人,纳入了参保范围,更好地体现了城乡居保“兜底保障”的属性。

(三)优化缴费档次。将现行的年缴费100-1020013个档次,优化为100-102006个档次。最高和最低缴费档次不变,合理引导参保对象选择中高缴费档次,逐步提高将来保障待遇。具体如下:

 

缴费档次

个人缴费标准(元)

100

500

1000

2500

5000

10200

财政补贴标准(元)

30

60

80

90

200

 

(四)完善待遇政策。明确基础养老金由最低标准基础养老金、缴费年限基础养老金、高龄倾斜性基础养老金、奖励性基础养老金等部分组成,有利于发挥政策的激励作用,引导参保人员长缴费、多缴费,提高预期保障待遇。

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如何选择缴费档次?

个人缴费标准为6个档次,参保人需重新选档,按年缴费,财政补贴在当年缴费完成后直接划转到参保人城乡居保个人账户。缴费档次越高,缴费补贴越多。

其中:100元缴费档次只适用于最低保障对象、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口、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并由县政府全额代缴。

特别提醒:参保人补缴或未按年缴费的,不享受财政补贴。

三、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如何缴费?

参保人可以通过微信小程序、支付宝搜索“江苏税务社保缴纳”功能线上办理选档缴费,也可到户籍所在地的镇村人社服务窗口或办税服务大厅税务窗口线下办理选档缴费。

缴费记录可在江苏电子税务局网站首页公众服务-特色业务-社保费缴费凭证打印模块查询打印。

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是什么?

具有我县户籍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从符合领取条件的次月起,按月领取城乡居保待遇。

参保人达到或超过60周岁,如累计缴费不满15年的,可以申请一次性补缴至满15年,也可延长缴费至15年后按规定领取城乡居保待遇。

五、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如何计算?

城乡居保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按月发放,支付终身。当前,我县基础养老金支付标准为每人每月240元,按省、市政策规定逐年提高。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个人缴费额、财政补贴、利息等之和)除以139

六、基础养老金除上述统一标准外,还有哪些增发情形?

目前我县基础养老金增发有三种情形:一是缴费年限基础养老金:缴费超过15年的参保人员(不含补缴),每超过1年,基础养老金增发1%二是高龄倾斜性基础养老金:65周岁以上老年参保居民基础养老金加发5元;三是奖励性基础养老金:与参保居民缴费水平挂钩,具体增发标准由县政府确定。

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如何衔接

(一)居保转企保。若参保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符合职工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办理职工养老保险退休手续时应将城乡居保个人账户转移至职工养老保险账户中累计计算(只累计个人账户资金,年限不累计计算),同一年份重复缴费的,需按规定予以退费。

(二)企保转居保。若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只符合办理城乡居保待遇领取条件的,办理城乡居保待遇领取时应将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转移至城乡居保账户中累计计算(年限、个人账户均累计计算),同一年份缴费重复的,需按规定予以退费。

参保人员不可同时享受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保待遇。

八、领取待遇城乡居民每年必须进行资格认证吗?

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人员应每年进行一次资格认证,未通过资格认证的暂停养老保险待遇,待资格认证通过后再按程序补发和续发待遇。待遇领取人员可选择线上、线下渠道认证服务,高龄老人及其他行动不便人员,亲属可申请工作人员上门服务认证。

九、参保人员死亡后,如何领取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及其个人账户余额?

参保人员死亡后,法定继承人或受益人可至原参保人户籍所在村(居)人社服务窗口办理注销登记,并领取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及个人账户余额。

目前,我县城乡居保一次性丧葬补助金标准1300

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相关业务在哪里办理?

城乡居保业务已全面下放至镇村人社服务平台,参保人携带所需材料到户口所在地村居人社服务窗口申报办理,也可就近到所在镇区社会事业局(便民服务中心)办理。

参保人也可以通过江苏省人社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江苏智慧人社APP、我的盐城APP等线上途径办理资格认证查询账户信息及个人权益记录。

更多政策咨询可拨打:0515-82331208  12333

陈志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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