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信息产业园邻里中心项目电梯工程招标公告(重发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电子信息产业园邻里中心项目已由射阳县行政审批局以射行审投资备〔2021〕26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射阳县鑫创产城融合工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多渠道筹集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该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 标 人:射阳县鑫创产城融合工业发展有限公司。
2.2项目名称:电子信息产业园邻里中心项目。
2.3标段名称:电子信息产业园邻里中心项目电梯工程。
2.4安装地点:电子信息产业园邻里中心。
2.5电梯数量:共47部。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招标需求”及“电梯招标清单”。
2.6电梯安装工程范围和内容:电梯招标清单范围内的电梯全套设备的设计、制造、出厂前的相关检测及试验、供货(含包装、运输及其保险),安装、调试、检测和取得运行合格证、试运行直至竣工验收合格、质保期内免费提供设备运行所必需的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及伴随服务,还包括提供技术资料、技术服务、维修保养等。招标人保留对招标范围或招标内容或工程量变更的权利。
2.7最高投标限价:1243.31万元。
2.8资金来源:多渠道筹集。
2.9工期:90日历天,2024年9月15日前确保全部电梯安装调试完毕。
其中:
(1)电梯生产周期:中标后,中标人在接到招标人书面通知后45天内完成电梯设备生产,并运至安装现场。
(2)土建改造:电梯设备生产期间完成与电梯安装配套必须的土建改造(及时深化图纸,完成安装前的土建改造)。
(3)安装(含调试)工期:45天内完成电梯安装调试工作(中标人做好与本工程总承包人及各专业承包人的多种配合和协调工作)。安装完成后二十日内将检测合格证及全套资料送交发包人。
(4)电梯安装时间:具体时间按项目建设进度需求,并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10质量标准:合格。优质电梯设备,安装合格标准。
2.11免费质保年限:2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资格等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1.1投标人资格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电梯制造厂商或该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的销售代理商。本项目所投电梯制造厂商如为产销分离模式,可以由电梯制造商的专业销售厂商授权其销售代理商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与之相关的盖章、资质、承诺等文件可由电梯销售厂商负责提供(销售厂商视同为制造厂商),但投标时必须提供所投品牌电梯制造商关于其产销分离模式的证明材料。
(1)投标人为投标设备制造厂商的
①具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并附明细表(电梯)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
②制造厂商出具的产品质量证明书;
③制造厂商(含分公司)或此授权的安装单位出具的安装、调试、维修及保养等售后服务承诺书。
(2)投标人为投标设备销售代理商的
①营业执照;
②制造厂商专项授权书(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委托销售书);
③制造厂商出具的产品质量证明书;
④制造厂商(含分公司)或此授权的安装单位出具的安装、调试、维修及保养等售后服务承诺书;
⑤投标设备制造厂商必须具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并附明细表(电梯)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
3.1.2安装单位资格
本项目安装单位必须是投标设备的制造厂商(含分公司)或其授权的安装单位,且必须具有(符合现行相关规定)的电梯安装资质证书和维修保养资质证书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含安装、修理);如投标设备由非制造商负责安装、维保等服务,则投标设备的制造厂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电梯的安装、维保等服务工作出明确委托。
3.1.3相关人员要求
投标委托代理人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须提供代理人从2024年02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格式自拟,但应充分体现退休人员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其他项目部人员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
(参保证明需单独出具,注明投标人为其缴费起止时间且加盖社保部门有效章印,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手册中须附上述期限内的缴费清单,若证明或缴费清单中没有注明投标人为其缴费起止时间,或没有按照要求每人出具一份证明,评标委员会可能会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判)。
注: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投标企业也可提供印有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缴费清单和参保缴费证明查询途径或带有二维码查询的缴费清单。事业单位不需提供上述社保所需资料,但需人社等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该单位及相关人员事业性质证明原件。
3.1.4设备品质要求
(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本项目中的电梯品牌。
(2)根据“电梯招标清单”,招标人推荐电梯品牌为下列品牌之一的原厂原品牌电梯。电梯推荐品牌只针对货梯、客梯、自动扶梯,招标人拒绝接受“OEM(代工)”产品。
①奥的斯电梯(中国)有限公司生产的“奥的斯”牌电梯【产地:天津市】。
②蒂升电梯(中国)有限公司生产的“蒂升”牌电梯【产地:上海市】。
③迅达(中国)电梯有限公司生产的“迅达”牌电梯【产地:苏州市】。
④通力电梯有限公司生产的“通力”牌电梯【产地:昆山市】。
⑤日立电梯(中国)有限公司生产的“日立”牌电梯【产地:广州市】。
⑥华升富士达电梯有限公司生产的“富士达”牌电梯【产地:廊坊市】。
⑦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生产的“上海三菱”牌电梯【产地:上海市】。
⑧东芝电梯(中国)有限公司生产的“东芝”牌电梯【产地:上海市】。
投标人应按推荐品牌选择使用品牌产品,如投标人采用推荐品牌以外的其他产品供货的,质量和性能等技术指标必须优于或者相当于推荐品牌,且必须在投标答疑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提出,经招标人认可后以答疑文件的形式发出后方可。
3.1.5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射阳县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正文10.1.1以及10.1.2条不良行为的,被行政主管部门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射阳政务信息网”上公布,且在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3)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4盐城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不良行为系统已启用,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及招标文件第三章。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数额:24.86万元。
5.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http://112.24.96.37:9930/TPBidder/memberLogin;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06月05 日09:00时,地点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该条如有变更,将以“补充答疑”形式通知投标人。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步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jsggzy.jszwfw.gov.cn)、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yancheng.gov.cn)以及 射阳县人民政府网 同步发布。
9、特别提醒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投标人可以抵达开标现场,也可在任意地点通过开标大厅系统http://112.24.96.37:9883/BidOpening/bidopeninghall/hall/login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等活动。
盐城市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及常见问题解答http://112.24.96.37:9883/BidOpening/bidopeninghall/hall/login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射阳县鑫创产城融合工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射阳经济开发区阳光大道118号
联系人:施蕾
电话:15061166290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宏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射阳县双山新萃园17号楼103
联系人:王飞
联系电话:13905115258
附件: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 加盖投标人公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如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委托代理人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 | ||
投标文件的组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1.1项规定 | ||
投标文件及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投标文件及有效报价(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 ||
…… | ……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联合体投标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 项规定 | ||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 ||
…… | ……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 项规定 | ||
质量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4 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 项规定 | ||
投标货物清单 | 符合第五章“招标需求”给出的范围及数量 | ||
其他 | 无本章3.2.3所列情形之一 | ||
…… | ……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 90 分 技术响应: 2 分 售后服务: 4 分 安装及调试方案: 4 分 投标人的技术响应、售后服务、安装及调试方案得分应取所有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 方法一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 方法二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 方法三 评标基准价 C=A×K A为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 K取值为: 97%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方法三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2.2.3(1) | 投标报价 ( 90 )分 | 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 | 等于评标基准价( 90 )分 |
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 0.3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
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 0.15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
2.2.3(2) | 技术响应(2)分
| 投标设备主要关键部件情况(2分) | 客梯及货梯的曳引机、控制柜、门机与投标品牌一致(原厂原品牌设备)产品,得2分。缺其中任一材料不得分。 1.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型式试验报告扫描件。 2.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原厂原品牌产品承诺书(格式自拟)。 |
2.2.3(3) | 售后服务评审(4)分 | 售后服务机构地点及人员配置( 1 )分 | 项目所在地维保驻点情况,人员安排情况。 投标人已设有电梯售后服务站并正在实施服务的得1分。(投标人自有服务站的提供房产证扫描件,租赁的服务站提供租赁合同及房产证扫描件) |
售后服务内容( 1 )分 | 质保期满后的维保服务优惠措施。 应急处理预案(包括停电、电梯困人、电梯进水、电梯故障、火灾等)具体应对措施。 | ||
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及方式( 1 )分 | 急修时间,承诺半小时内能到现场处置的得1分,1小时内能到现场处置的得0.5分。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没有承诺的,本项不得分。 | ||
质保内容(1分) | 承诺免费质量保修期超过2 年,每延长0.5年,加0.5分,最高加1分。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没有承诺的,本项不得分。 | ||
2.2.3(4) | 安装及调试方案(4)分 | 技术文件(4分) | 人员配备、安装调试方案、进度计划、安装质量及安全保证措施、电梯包装和运输方案,以上内容缺一项描述扣0.8分。 |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1 分值构成
(l)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响应: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售后服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安装及调试方案: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评分标准
(l)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响应: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售后服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安装及调试方案: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1.1 评标委员会成员到达评标现场时应在签到表上签到(或通过门禁系统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3.1.2 评标委员会成员首先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
3.1.3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评标委员会负责人应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未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3.2.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3.2.2投标文件不符合本章第2.1款评审标准的,属于重大偏差,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应当作为无效投标予以否决。
3.2.3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1)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要求的;
(2)组成联合体投标未提供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3)在同一招标项目中,联合体成员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
(4)联合体成员与资格预审确定的结果不一致的;
(5)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中加注星号("*")的主要参数要求或加注星号("*")的主要参数无技术资料支持的;
(6)投标文件技术规格中一般参数超出招标文件允许偏离的最大范围或最高项数的;
(7)投标报价低于工程成本或者投标人以影响履约的异常低价投标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
(8)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
(9)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的;
(10)投标文件提出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和支付办法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
(1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的;
(12)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13)不同投标人从同一个投标单位或者同一个自然人的互联网协议地址下载招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含被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记录为IP、MAC地址一致的);
(1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或者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虽然经由投标人自己的基本账户转出,但所需资金来自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
(15)参加投标活动的人员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在职人员;
(16)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子设备编制、打包、加密或者上传;
(1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投标人的电子设备打印、复印;
(18)不同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存在两处以上一致性错误的;
(19)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20)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或同一单位;
(2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3.2.4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5 凡招标文件未明确标明无效标条款的,评标委员会不得作为判定无效投标的依据。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3.2.2 评分分值计算过程中保留小数点后三位,小数点后第四位“四舍五入”。最终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 “四舍五入”
3.4.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4.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
3.5.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应遵照以下原则:
(1)评标委员会按照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排列,并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将排序在前的投标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2)如果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的规定作无效标处理后,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且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的,则评标委员会可以将所有有效投标按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作为中标候选人向招标人推荐。如果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
3.5.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的,评标委员会按照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排列,并确定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由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并于评标结束时抄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