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高考、中考期间环境噪声污染控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5-29 15:51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加强对2024年高考、中考期间(6月1日至6月18日)环境噪声监督管理,保证考生在高考、中考期间有一个安静的学习、考试和休息环境,现将加强高考、中考期间环境噪声污染控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依法严格控制噪声排放。县城范围内,自2024年6月1日至6月18日期间,每天20:00至次日凌晨6:00,其中6月7日至6月9日和6月16日至6月18日为全天24小时,禁止下列活动: 

(一)建筑及装潢施工作业;

(二)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边界噪声超标排放;

(三)噪声扰民的露天娱乐和集会等活动;

(四)使用高音广播喇叭;

(五)冷作加工点产生噪声污染作业;

(六)挖掘、运送渣土产生噪声污染作业;

(七)考点、驻点附近进行道路、桥梁施工作业;

(八)燃放烟花爆竹。

二、加强对环境噪声污染的监督管理。县生态环境、公安、住建、市场监督管理、文旅、城管、交通等部门以及经济开发区、合德镇要各司其职,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对噪声污染情况开展联合监督检查巡查,对违反法律、法规及上述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严肃查处。

三、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县新闻单位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加强对高考、中考期间噪声污染控制的宣传工作,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上公布举报电话,对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行为进行社会监督。举报电话如下:县生态环境局:82332411;县公安局:110;县住建局:68035562;县市场监管局:12315;县文旅局:82309955;县城管局:82327711、82397128(晚);县交通局:12328。

特此通知。

射阳县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

2024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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