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货车动态监测设施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07-02 15:34 来源:盐城市射阳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进一步加强公路超限超载治理工作,遏制违法超限运输行为,保护公路路产、路权,维护交通运输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江苏省治理公路超限超载运输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我县将于2024年7月20日00时00分起,启用329省道K42+800m下行处货车动态监测设施。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设备名称

  货车动态监测设施。

  二、违法超限运输处理

  上述货车动态监测设施启用后,将对通行货车进行动态称重检测和电子抓拍取证。采集的货车数据经技术审查、法制审查涉嫌违法超限运输的,我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江苏省治理公路超限超载运输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条款进行调查处理。

特此公告。

 

                       射阳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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