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阳县交通职工学校:
因你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戴勇申报登记2011年1月至2021年9月的养老、工伤、失业保险。违反了《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我局于2024年8月1日向你单位下发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
因你单位暂停经营,法定代表人尹哲学也未能至我局领取文书,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射人社察令字[2024]第92号)。限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领取《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逾期则视为送达。领取《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请与我局联系(电话0515-82312244,0515-82182399)。
射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