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2401438317XC/2024-18360 组配分类 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 射阳县财政局 发文日期 2024-09-25
文号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性 有效

关于同意颁发《代理记账许可证书》的批复

射财会〔20246

盐城峻源会计服务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代理记账资格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财政部《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8号),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并颁发《代理记账许可证书》,许可证书编号为:DLJZ32092420240001

二、董玉龙为公司法定代表人,董琴为代理记账机构业务负责人,公司办公地址为射阳县县城天地丽园2号楼12#门市。

三、你公司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代理记账管理办法》《代理记账基础工作规范(试行)》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代理记账业务;不得使用不具备会计专业能力的人员从事会计服务和代理记账业务。

四、你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变更代理记账机构业务负责人、变更其他专职从业人员、变更公司名称、办公地址应及时向我局办理变更登记。

五、你公司应自取得《代理记账许可证书》之日起20日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六、我局负责对你公司实行年度备案制度和日常业务监督。你公司应当于每年430日之前,自行登录全国代理记账机构管理系统http://dljz.mof.gov.cn/),完成年度备案,并向我局报送下列材料:

(一)代理记账机构基本情况表;

(二)专职从业人员变动情况。

特此批复。

 

 

 

                        射阳县财政局

                        2024925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