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24014383110/2025-09820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盐城市射阳县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5-10-09
文号 射政发〔2025〕9号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通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性 有效

《2025年盐城市射阳县职业技能竞赛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培育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大军,搭建全体劳动者成长、成功、成才大舞台,提升竞赛品质、塑造竞赛品牌。

二、制定依据

根据《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高质量推进“江苏工匠”岗位练兵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的通知》(苏人社函〔2024262号)和《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盐城市岗位练兵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的通知》(盐人社函〔202519号)等文件精神《实施方案》起草过程中充分征求了县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意见,通过公平竞争审查和合法性审查。109日,《实施方案》经县政府和市人社局批准发文。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包括基本原则、竞赛职业(工种)竞赛标准和命题参赛条件实施步骤组织领导及激励措施七个部分。

基本原则

1.技能竞赛与教育培训相结合。坚持以赛促学、以赛促训的理念,通过开展技能竞赛,引导各参赛单位组织广大职工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全面提升广大劳动者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更好地适应高质量发展对高技能人才的需求。

2.基础技能与拓展创新相结合。按照相应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命题,注重提高选手日常技能水平,力求竞赛技能和生产岗位所需技能相匹配。

3.正面激励与宣传引导相结合。通过对赛中脱颖而出的优秀技能人才进行公布,树立和宣传典型,提升技能人才的社会地位,激发广大劳动者学习技能、钻研技术、勇于创新的积极性,在全社会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

竞赛职业工种

本届竞赛共设10个职业(工种),设立职工组、学生组二个组别。

职工组设立7个竞赛项目,分别是铣工(数控铣工)、车工(数控车工)、起重装卸机械操作工(叉车司机)、家政服务员(家务服务员)、家政服务员(整理收纳师、婴幼儿发展引导员(育婴员、养老护理员。

学生组设立3个竞赛项目,分别是电工、计算机维修工、制图员项目。

竞赛标准和命题

竞赛各项目职工组应当按照三级(高级工)及以上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命题,学生组应当按照四级(中级工)及以上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命题。裁判长负责制定技术文件和技能操作试题命制,裁判长负总责。试题分理论(闭卷笔试,客观题)和操作技能两个部分,分别占总成绩的20%80%竞赛内容应覆盖国家职业标准80%以上。

参赛条件

1. 职工组要求为在我县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一年以上或具有我县户籍,仍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初中及以上学历,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

1具有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具有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种)初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技能等级);

3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种)工作经历满10年。

学生组要求为中职及以上学校有学籍的在校学生(提供在校学籍证明)

2. 每名参赛选手限报一个职业工种凡取得同工种高级工及以上证书者不再参加本次赛,近三年内取得过不相关(参照竞赛项目对应的国家职业标准)证书的不予申报。

3.每名参赛选手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1、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复印件1份、2寸彩色免冠纸质照片1张、用身份证号命名大小为5-20KBJPG格式电子照片1学历及工作年限证明材料(详见附件3)。各承办单位负责参赛人员报名材料的收取及参赛资格的初审,县人社局对参赛资格进行复审。

实施步骤

1.组织发动阶段20251010日前)。制定并印发竞赛实施方案;公布竞赛职业(工种),广泛宣传发动;确定承办、协办单位,启动竞赛各项筹备工作。

2.选手报名阶段2025115日前)。各用工单位在自行组织开展不同形式、不同内容的内部岗位练兵和技能比武的基础上,推荐选手参加县技能竞赛,灵活就业人员可自行报名参赛(报名地点详见附件1、报名表详见附件2

3.组织竞赛阶段202511下旬-12月上旬)。根据报名的职业(工种)及人数,竞赛组委会确定各职业(工种)竞赛时间和地点,统一举办各职业(工种)竞赛。

(六)组织领导

竞赛由射阳县人民政府、盐城市人社局主办,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总工会、县市场管理局、县国投集团、共同承办。射阳县人民政府、盐城市人社局成立竞赛组委会,负责协调竞赛重大事项。竞赛组委会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共同组成。市人社局职建处、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和县政府办负责竞赛的指导工作;县人社局负责竞赛的综合协调和组织实施工作

(七)激励措施

1.职工组竞赛获得各工种前六名(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的选手,分别奖励300020001000

2. 职工组竞赛各赛项前3名选手可晋升技师职业技能等级(二级)。各赛项排名前50%且双合格的选手,可晋升高级工职业技能等级(三级)。

3.学生组竞赛各赛项前3名选手可晋升高级工职业技能等级(三级)。各赛项排名前50%且双合格的选手可晋升中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四级)。

4.对上述激励措施,所涉职业(工种)没有设置相应级别职业技能等级的,晋升至现有最高职业技能等级。

5.参赛选手竞赛考核合格通过竞赛晋升职业技能等级的,符合补贴条件的,按《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 省税务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措施的通知》(苏人社202522号)文件规定,享受技能提升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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