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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阳县临海供销合作社屋面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射阳县临海供销合作社拟实施射阳县临海供销合作社屋面维修工程。该工程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根据工程招投标有关规定,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择优确定该项工程施工承包人。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射阳县临海供销合作社屋面维修工程。
1.2工程地点:射阳县临海镇境内。
1.3工程内容:主要包括对射阳县临海供销合作社屋面整体翻修等内容,具体工程量清单及招标人提供的施工方案为准。
1.4标段划分:本工程为一个标段。
1.5招标控制价(投标最高限价):256832.22元。
1.6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
1.7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8质量标准:合格。
1.9工期要求:40日历天。
1.10计划开工时间:2025年11月。
1.11招标计价方式:公开招标。
二、参加投标的主要资格条件
2.1资质条件: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等级。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2项目负责人资格类别和等级: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申请人本单位的职工,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目前必须无在建工程。
2.3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从2025年08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
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其他要求:
2.5.1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5.2业绩要求:无。
2.5.3信誉要求:
(1)在江苏省范围内,投标人没有被县级及以上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暂停期内。
(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正文中失信行为的,被行政主管部门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射阳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且在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3)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因欠薪行为被列入失信名单的企业,限制其在射阳县境内投标。
2.6无法律、法规规定投标受限情形。
★投标申请人不得以虚假材料、证件参加本项工程的投标报名和投标。一经发现并被证实其弄虚作假行为,将报行政管理部门查处,交纳的所有保证金被扣除。
三、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3.1投标保证金数额:5100元;
3.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3.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现金,单独密封,现场提交;或以线下银行保函、担保方式缴纳的,提供纸质银行保函、担保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3.4履约保证金:中标价×10%,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起7日内(签订施工合同之前)向招标人足额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则招标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
3.5履约保证金缴纳形式:1、招标人接受中标人从基本账户缴纳的现金或基本户开户行出具的银行保函中任何一种形式的履约保证金。具体形式由投标人自主选择。2、本工程接受中标人提供的从基本账户缴纳的担保机构保函、保险机构保单等非现金交易担保方式;
3.6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工程竣工验收结束后,将扣除承包人违约金后剩余的履约保证金退还至中标人基本账户(无息)。
四、工程付款方式
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60%的工程款;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第二年年底付至审计价的80%;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第三年年底按照审计结论结清余款。
注:按以上进度付款,无任何利息补偿。付款时,承包人须开具税务部门认可的税务发票。
本项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
六、拟采用的评定标办法
合理低价法,详见招标文件。
七、公告发布及投标报名
7.1、发布公告媒介:本招标公告在射阳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7.2、报名时间:2025年11月11日至2025年11月17日8:30-11:30,下午14:30-18:00。
7.3、需提供材料:单位介绍信、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资格证书及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文件费凭证等材料的扫描件,上述材料需发送至(邮箱): 563647452@qq.com 。
7.4、招标文件材料费400.00元(支付宝账号:18601520188;转账时请务必简称注明单位名称及项目名称),售后不退。投标人必须交纳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后方能参加投标,否则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八、投标截止时间
8.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在招标文件中确定。
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射阳县临海供销合作社
地 址:射阳县临海镇桥南街13号
联系人: 张正雨
电 话: 18951542196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汉治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射阳县合德镇幸福大道68-20号(金御世家小区)
联系人:陈工
电 话:186015201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