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沿海资源发展中心朝阳街临街门市项目招标公告
受射阳县沿海资源发展服务中心委托,现对县沿海资源发展中心朝阳街临街门市项目公开向社会竞价招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1招 租 人:射阳县沿海资源发展服务中心。
1.2租赁项目名称:县沿海资源发展中心朝阳街临街门市项目。
1.3租赁房屋地点:县城朝阳街48号办公楼下的两间临街门市。
1.4租赁房屋概况:该房屋位于朝阳街48号办公楼下的两间临街门市房到期,面积约70平方米,租期二年。
1.5租赁方租用上述房屋不得在本租赁房屋内从事违法事项,承租人不得将该房屋转租(或分租)他人。
1.6租赁期限:2年(自签订承租合同之日起)。
1.7租赁房屋现状:现状出租。
1.8租赁房屋标准:以现状为准,各投标人自行勘察现场。
1.9租赁招标控制价(最低投标限价):11万元/年。
说明:
(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对项目实施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获取有关有利于投标人投标报价等有用信息。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2)投标人应承担参加本次投标活动自身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和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3)若承租人拟对租赁房屋现状进行改造、补充和完善,必须事先书面报经出租人书面同意,且必须符合现行有关规范、行业标准。改造、补充和完善所需费用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4)承租期间,承租人自行对房屋进行维护、维修,排污管道的安装和定期疏通维护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三废排放必须符合环保部门的规定。
(5)租赁期满,承租人应将完好的房屋归还出租人,若有损坏,承租人应按价赔偿。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拟租赁人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在相关公共平台上无不诚信行为记录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或是未受过刑事处罚(或行政拘留及以上行政处罚)的自然人。
2.2无法律、法规规定投标受限情形。
3、租赁费用收取办法
3.1中标人在签订承租合同之前,将第一年承租期房屋租赁费用汇至出租人(招标人)指定账户。
3.2承租期后一年的房屋租赁费用应于每年承租期的前三个月汇至出租人(招标人)指定账户。
3.3承租费用每拖延1天交纳,按应交纳费用的千分之一计算违约金。拖延时间超过30天,出租人(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资格或单方终止合同。
4、投标保证金
4.1投标保证金数额:2000元。
4.2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5、资格审查
本项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
6、评定标办法
6.1招租人组建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人资格后审。
6.2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对资审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函等内容审查。
6.3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后审、初步评审、响应性评审的投标,按其投标报价由高到低确定1名中标候选人。招租人依法确定中标人。
7、公告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17日-2025年11月21日。
8、投标报名、领取招标文件
8.1 时间:2025年11月17日-2025年11月21日。上午9:00-11:30 , 下午14:00-17:30(星期假日除外)。
8.2 地点:射阳县经济开发区幸福大道26号联创中心B座3楼303室。
8.3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1)法人单位参加投标,应具有单位介绍信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投标申请书原件(格式自拟,须加盖单位公章,注明所投项目名称、法人或授权委托人姓名、手机号码、电子邮箱)、营业执照、法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的扫描件(或截图件)。(以上报名材料均为扫描件或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发送至投标报名联系人;
(2)自然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本人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发送至投标报名联系人。
8.4投标报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政,15161740486。
9、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时间: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10、评标方法
最高价中标。投标报价必须高于最低限价,低于或等于最低限价的为无效投标人。高于最低限价、且最高报价者为中标单位(承租方),如出现相同报价的最高价中标单位候选人,则由项目招标人现场组织抽签确定。
11、联系方式
招租人:射阳县沿海资源发展服务中心
地 址:射阳县合德镇朝阳街48号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5995152828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恒为信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射阳县经济开发区幸福大道26号联创中心B座3楼303室
联 系 人:李政
联 系 电 话:151617404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