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阳综合智慧物流园数据中心供电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12-05 17:06 来源:射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浏览次数: [字体: ]

1、招标条件

江苏黄海物流园有限公司拟实施射阳综合智慧物流园数据中心供电工程,该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人:江苏黄海物流园有限公司

2.2 项目名称:射阳综合智慧物流园数据中心供电工程

2.3 项目地点:射阳县境内

2.4 工程内容:射阳综合智慧物流园数据中心供电工程位于射阳县县城。主要内容:隔离开关电缆排管铜芯电缆电缆沟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2.5 最高限价:3443475.55

2.6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7 质量标准:合格。

2.8 计划开工时间:2025年12月(具体以开工令为准)

2.9 工期要求:45日历天。

2.10 标段划分:上述工程内容为一个标段。

2.11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12 招标计价方式: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投标人须自行对现场踏勘,自行考虑施工现场一切条件等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

3.1.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合法有效的承装、承试均为三级及以上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并取得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注:上述资质要求中的承装(修、试)类三级及以上是指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换证领取和延期工作的通知[国能发资质(2025)44号]换证以后的资质要求。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换证领取和延期工作的通知[国能发资质(2025)44号],原承装(修、试)类五级及以上(承装、承修、承试三项资质齐全)电力设施许可证在过渡期内的,仍可继续从事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活动。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业绩要求:无

3.4 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射阳县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不良行为的,被行政主管部门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射阳政务信息网”上公布,且在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3.5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和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本工程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经理相关资料,项目部其他人员施工时按现场管理规定要求配备到位。

3.6 其他要求:

  1. 投标申请人须在“投标函”中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3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无法律、法规规定投标受限情形。

    4、工程付款办法: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施工拖欠农民工工资治理工作的通知》(盐建建筑【2016】35 号)文件精神要求,政府投资工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四项制度”。工程款指按签订的合同价扣除《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中发包人预留的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及其二项税金后的工程价款。工程实施中按形象进度支付工程款,具体付款幅度如下:

    1)合同签订后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10%的预付款(付款前,承包人需提供预付款保函);

    2)按照工程形象进度付款,完成合同工程量的80%时,付至合同价的40%工程款;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实际完成施工工程量对应工程价格的80%工程款(包括以前支付);

    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并完成第一年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工作,付至审计价的90%;

    工程款(含以前支付);(中标人应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个月内上报竣工结算审计文件,并积极配合审计工作。);

    5)工程完工验收合格满二年,并完成第二年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工作,招标人根据审计结果结清剩余工程款。

    6)按以上进度付款,无任何利息补偿。付款前,承包人须开具税务部门认可的增值税发票。注:根据行业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农民工工资实行专户管理,并从工程第一次付款开始,扣留每次付款工程款的 30%发放至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剩余付至承包人基本账户。因此,本项工程的工程款分两部分支付,第一部分是(农民工工资部分)汇入承包人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第二部分是(农民工工资以外的部分)汇入承包人基本账户,申请农民工工资时凭相关农民工工资支付材料申请(三账一册),并在农民工工资专户中扣留支付,如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农民工账户中仍有余款,需按照建设单位相关要求提取剩余费用。

    注:每次付款前,乙方须根据招标、投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税务发票,具体税率按乙方付款时提供税票的税率按实结算,结算时在合同总价中调整税差。按以上付款进度,无任何利息补偿。

    其中农民工工资确保支付方式:以银行、保险公司提供农民工工资支付保函。对未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施工企业,采购人应当书面报告给监管部门。

    5、投标保证金

    5.1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数额为:6.8万元;

    5.2 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5.3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6、资格审查

    本项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

    7、履约保证金

    7.1 履约保证金数额:中标价×10%。

    7.2 履约保证金交纳:详见招标文件。

    8、评标定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入围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9、招标公告发布和获取招标文件办法

9.1公告发布:

1)发布媒体:射阳县人民政府 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2)发布时间:2025125日至20251212

9.2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125日至20251212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投标人须在本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内,将介绍信、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法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报名费和材料费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前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备注公司名称,收款形式:支付宝,收款账号:18014655317),以上材料通过扫描件形式发送至我公司邮箱jsswxmgs@163.com

10、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10.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121815:00

10.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射阳县市民中心八楼开标一室(射阳县幸福大道16号)

10.3逾期将无法递交投标文件,因逾期造成的一系列问题,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11、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黄海物流园有限公司

地址:射阳县合德镇罾塘居委会

联系人:丁先生    

联系电话:17768215490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苏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射阳县海都路86号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8014655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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