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农业农村厅《2025年省级现代农业发展补助专项(设施棚室改造提升政策)项目储备要求》的通知,现形成射阳县设施棚室改造提升政策项目申报指南,请各镇区组织符合条件的实施主体进行申报。
一、支持对象
本县行政区域内实施设施棚室改造提升(优先支持工厂化育苗基地)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和个人。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二、支持内容
(一)支持新建标准设施棚室。主要支持建设8米宽单体钢架大棚(宜机化操作)、日光温室、连栋温室等设施棚室,用于满足播种出苗相关生产服务作业所需的轻钢结构厂房;支持建设设施棚室水肥一体化、环境调控、育苗育秧生产环节智能设施设备控制等系统以及浸种池、催芽室、育秧苗床等育秧专用设施。
(二)支持改造提升老旧设施棚室。支持对超过设计使用年限、存在安全隐患、不能满足正常生产需求、不能满足宜机化作业等要求的老旧设施棚室进行主体结构改造提升以及设施棚室水肥一体化、环境调控和育苗育秧等系统的智能化改造提升。
三、申报要求
(一)新建或改造设施工程应为2025年1月1日之后建设。项目需提供设施农业用地备案表、土地承包合同(从该项目建设期起3年以上)、建设主体营业执照以及项目建设前期手续等相关材料;
(二)项目新建或改造设施标准:单体钢架大棚新建或改造规模不少于50亩(集中连片);日光温室、连栋温室新建或改造面积不少于20亩(集中连片)。
四、补助标准
实行先建后补的补助方式。省级补助资金补贴额度不超过项目总投资30%,单体项目省级财政资金扶持额度最高不超过300万元。项目同一建设内容不得与其他省级财政资金重复支持。
五、其他
1、项目由实施主体填写储备项目申请表、申报信用承诺书,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由所在镇区对各申报主体的基本条件进行预审,并对其真实性、可行性负责。镇区审核通过后报射阳县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服务中心。
2、项目申报截止时间:2025年3月3日。
3、联系人:周杰;联系电话:13851320346
附件1:2025年省级设施棚室改造提升储备项目申请表.docx
射阳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