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5年3月10日-2025年3月14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单位名称 | 项目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1 | 江苏星城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 年产1500万件汽车配件项目 | 盐环射表复〔2025〕7号 | 2025/3/10 |
附件:
盐环射表复〔2025〕7号关于《江苏星城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年产1500万件汽车配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的批复.pdf
二、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7天届满
联 系 人:项目服务科
联系地址:射阳县市民中心三楼生态环境局窗口
联系电话:0515-82396636
三、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