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决策部署,充分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射阳县统计局2025年度行政执法检查计划。
一、检查对象
(一)全县规模以上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规模以上服务业、建筑业、房地产业法人单位。
(二)各相关单位。
二、检查事项
(一)机关、企事业单位是否拒绝提供统计资料或者经催报后仍未按时提供统计资料;
(二)机关、企事业单位是否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
(三)机关、企事业单位是否拒绝答复或者不如实答复统计检查查询书;
(四)机关、企事业单位是否拒绝、阻碍统计调查、统计检查;
(五)机关、企事业单位是否转移、隐匿、篡改、毁弃或者拒绝提供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账、统计调查表及其他相关证明和资料;
(六)机关、企事业单位是否迟报统计资料,或者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
三、检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国家统计局制定颁布的《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等。
四、检查比例
根据双随机要求确定检查比例。
五、检查方式
(一)常规统计执法监督检查
采取重点行业执法检查与执法检查“回头看”相结合的方式,结合近三年未开展过统计执法检查的企业及对执法检查企业“回头看”确定统计执法监督检查企业,进行执法检查。
(二)“双随机”执法检查
按照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计划,全面落实统计执法检查“双随机”制度,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市场监管领域跨部门联合执法检查。
(三)重点执法监督检查
对市统计局移交、部门移送、群众举报、各专业科室反馈等渠道获得的统计违法线索开展重点统计执法检查。
六、检查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要高度重视统计法治工作,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落实人员、经费保障,有效推动本地区统计执检查顺利开展,积极配合市统计局执法检查工作。
(二)认真组织实施。要有序推动各项工作正常开展,确保11月底前完成各项执法检查任务,并认真组织填报《统计执法检查处理情况调查表》。
(三)严格纪律要求。要严格依法依规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执法过程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统一规范、文明执法、高效廉洁原则。
(四)严肃追责问责。对存在统计违法行为的调查对象,要依法依规实施行政处罚,按规定认定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对涉嫌统计违纪违法的责任人员,依规依纪依法提出处分处理建议,追究相应责任。
七、检查目标
及时了解和掌握企业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制度情况,发现统计违法行为,完善统计基础工作,提升统计执法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推动各项法治工作落实,切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射阳县统计局
202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