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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高纺区供热中心(生物质)蒸汽锅炉净水项目(超滤、反渗透用药及清洗维护项目)招标公告
江苏恒泰新能源有限公司根据企业生产、经营及设备运行需求,拟实施盐城市高纺区供热中心(生物质)蒸汽锅炉净水项目(超滤、反渗透用药及清洗维护项目)。招标人经研究决定,采用公开招投标方式,择优确定该(生物质)蒸汽锅炉净水项目(超滤、反渗透用药及清洗维护项目)承包人。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招 标 人:江苏恒泰新能源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盐城市高纺区供热中心(生物质)蒸汽锅炉净水项目(超滤、反渗透用药及清洗维护项目)。
(三)项目地点:盐城市高纺区供热中心(招标人指定的具体地点)。
(四)招标项目内容:具体以招标文件中的相关表述+“项目技术要求”为准。若不一致的,按高标准或更有利于招标人执行。
(五)承包期限:2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六)净水水量与水质标准:合格,并符合招标文件相关约定。
(八)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合同。
(九)结算方式:按反渗透出水流量计读数×中标单价=结算费用。
(十)招标控制价(投标最高限价):0.75元/吨(净水)。
说明:合同价格是指中标人完成采购项目内容,招标人按“反渗透出水流量计读数×合同单价”支付给中标人的相关费用。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1.资质条件:
(1)投标人应是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营业执照包含有与本项目相关经营内容)。
(2)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等级。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内(2022年5月1日以来)具有过、或具有“在手”为“满足170吨/小时以上脱盐水超滤反渗透项目”提供类似服务项目业绩。
说明:业绩凭合同原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确认。
4.信誉要求: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射阳县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的,被行政主管部门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射阳政务信息网”上公布,且在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3)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中标人在签订合同之前,为本招标项目配备符合行业管理规定、项目实际需求的项目负责人、及1-2名具有“水处理或环境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的现场维护技术人员【且应是中标人正式员工(中标人应为其缴纳社保)】。
6.其他要求:投标人须保证授权委托代理人及中标后配备的项目部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须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从 2025年2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格式自拟,但应充分体现退休人员为本单位正式职工) 。其他项目部人员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
(参保证明需注明投标人为其缴费起止时间且加盖社保部门有效章印,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手册中须附上述期限内的缴费清单,若证明或缴费清单中没有注明投标人为其缴费起止时间,评标委员会可能会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判)。
注: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投标企业也可提供印有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缴费清单和参保缴费证明查询途径或带有二维码查询的缴费清单。事业单位不需提供上述社保所需资料,但需人社等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该单位及相关人员事业性质证明原件。
(二)投标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企业近2年内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违法行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2.企业近1年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企业近三个月内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 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三)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费用支付办法
(一)费用每月结算一次,并于次月内结算、支付上月费用。
说明:
(1)招标人每月按照有关“技术要求”、“考核办法”、及合同约定对中标人的相关事项进行考核。
(2)每月结算的费用中,将扣除当月因“净水水质、净水水量、设备工况等技术指标”考核不达标而被扣除的违约金等。
(3)上述费用款项应开具增值税发票,并按招标人支付规定与流程办理。
四、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数额:3万元。
(二)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五、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六、评定标办法:
(一)采用“合理低价法”。
(二)评标基准价及投标报价得分确定(满分100分)
1.确定评标基准价:
(1)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总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
(2)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前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96%、97%、98%。
2.评标总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100分;评标总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减0.6分,每高1%扣减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三)按投标人评标总价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次序,确定得分最高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三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
(四)投标人评标总价得分相同时,报价低者排序靠前;如评标总价完全相同时,由招标人在开标现场随机确定其排序。
说明:
①评标基准价一经确定,任何情形(计算错误除外),不得更改;
②招标控制价一经确定,在开标、评标、定标过程中及定标后均不得以任何因素进行调整;
③评标总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总价(若投标单价与计算的投标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修正投标总价;若投标生物质燃料数量错误,作废标处理);
④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⑤被判定为无效标的不参与上述有关数值计算。
七、投标报名与领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地点
(一)时间:2025年5月12日-2025年5月16日18:00(节假日除外)。
(二)方式: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报名、获取招标文件
1、投标报名材料
(1)加盖单位公章的投标申请书原件的扫描件(格式自拟,注明联系电话号码、电子信箱);
(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的扫描件;
2、电子邮件方式报名报名方法
(1)投标申请人将上述投标报名材料,采用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信箱(3849481853@qq.com)。
(2)电子邮件发送完成后,投标申请人应电话联系代理机构、核实电子邮件是否发送成功(联系电话:190 0515 9663)。
(3)若因投标申请人电子邮件未能发送成功,且未能及时核实电子邮件是否发送成功,或投标申请书中注明的联系电话号码错误(或无法识别)所导致的后果由投标申请人自行承担。
3、招标人将招标文件、补充通知(如果有)及相关材料发送至投标申请人报名信箱。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射阳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网、射阳县人民政府网、江苏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发布。
九、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
递交时间: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恒泰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 址:射阳县经济开发区海都北路4号
联系人:黄学军
联系电话:191 0618 9058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青年中路59号
联系人:刘朝霞
联系电话:190 0515 96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