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5月20日-2025年5月26日(5个工作日)。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 | 浙徽钢管桩项目(年产10万吨海上钢管桩、8万吨海上光伏平台) |
建设单位 | 盐城浙徽管业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地址 | 江苏省盐城市射阳港经济开发区金海大道东侧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江苏亦新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盐城浙徽管业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100000万元,购置螺旋管机组、抛丸机、喷塑固化生产线、埋弧焊机、气保焊机、起重机等设备,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产10万吨海上钢管桩、8万吨海上光伏平台的生产能力。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2、项目运营期抛丸产生的颗粒物经密闭管道负压收集+滤筒除尘处理后通过2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喷塑、固化产生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经密闭管道负压收集+旋风除尘器+滤筒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2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焊接、打磨产生的粉尘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其他切割工艺产生的粉尘经移动式小型布袋除尘器处理+自然沉降后无组织排放,铣边产生的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项目建成后全厂须以3#厂房边界设置200米,4#厂房边界设置100米卫生防护距离。 3、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制,生活污水经三格式化粪池处理达接管要求后,接管射阳县新港污水处理厂南部分厂深度处理达标排放。 4、项目设置10m2的危废暂存间,危险废物必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并按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处置审批手续。 |
公众参与情况 | 盐城浙徽管业科技有限公司于2025年3月10日至2025年3月14日在鹤鸣亭网站环保板块进行了全本公示,公示网址为:http://www.hmting.com/thread-15594109-1-1.html。在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的反馈意见。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进行陈述、申辩或要求听证。
联 系 人:项目服务科
联系地址:射阳县市民中心三楼生态环境局窗口
联系电话:82396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