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5年5月6日-2025年5月30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单位名称 | 项目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1 | 盐城浙徽管业科技有限公司 | 浙徽钢管桩项目(年产10万吨海上钢管桩、8万吨海上光伏平台) | 盐环射表复〔2025〕14号 | 2025/5/28 |
2 | 江苏射阳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射阳港经济开发区新建卫生院项目 | 盐环射表复〔2025〕15号 | 2025/5/28 |
附件:
盐环射表复〔2025〕15号关于《江苏射阳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射阳港经济开发区新建卫生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盐环射表复〔2025〕14号关于《浙徽钢管桩项目(年产10万吨海上钢管桩、8万吨海上光伏平台)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二、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7天届满
联 系 人:项目服务科
联系地址:射阳县市民中心三楼生态环境局窗口
联系电话:0515-82396636
三、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