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阳县(黄沙港、新阳、中心)粮库屋面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本项目射阳县(黄沙港、新阳、中心)粮库屋面维修项目。招标人为 江苏彤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源为 自筹,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射阳县(黄沙港、新阳、中心)粮库屋面维修项目实施公开招投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招 标 人:江苏彤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2 项目名称:射阳县(黄沙港、新阳、中心)粮库屋面维修项目
1.3 标段名称:射阳县(黄沙港、新阳、中心)粮库屋面维修项目
1.4 建设地点:射阳县境内。
1.5 建设内容:本工程为射阳县(黄沙港、新阳、中心)粮库屋面维修项目,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1.6 最高投标限价:158.38万元
1.7 工期要求:30日历天(雨天顺延))。
1.8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现场条件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1.9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10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1.11 招标计价方式: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业绩要求:无。
4、信誉要求:
(1)在江苏省范围内投标人没有被县级及以上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暂停期内。
(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正文中失信行为的,被行政主管部门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射阳政务信息网”上公布,且在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3)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投标人因欠薪行为被列入失信名单的,射阳县境内项目拒绝其投标。
5、项目负责人资格和等级: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申请人本单位的职工,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其他要求:
(1)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三种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指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关键岗位人员,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2)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提供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从 2025年 01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
(3)本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料,其他现场人员在中标签订施工合同备案时按相关文件要求配备到位。
(4)投标项目负责人若中标,不因任何情形而更换,且出勤率不少于80%,如发生更换或出勤率少于80%,除接受招标文件约定的处罚外,自愿另行接受合同价2%的扣款。
(5)施工企业不得出借资质投标,不得转包、挂靠、非法分包施工。
①招投标期间被发现并被证实出借资质投标、串标围标、弄虚作假、买标卖标、恶意投诉,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其行为将立即被上网公示,报行政监管机构查处,没收投标保证金并追诉其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
②中标后或合同签订后或施工期间被发现并被证实转包、挂靠、非法分包施工,将被清除出施工现场,其行为将立即被上网公示,除已交纳的履约保证金被扣除外,报行政监管机构查处,追诉其给招标人造成的其他损失。
(6)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7)投标人近1年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8)投标人近三个月内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9)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担任项目负责人。
(10)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11)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工程款支付方式
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付至合同价的50%;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并审计结束,付至审计价的80%(包含以前支付);
3、竣工验收合格满两年按审计结论付至审计价的97%(包含以前支付);
4、3%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支付;
5、每次付款凭双方出具的书面结算资料签字确认,甲方在收到乙方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按甲方付款流程办理付款手续;
6、施工过程中,如由招标人代发农民工工资的,代发资金在工程付款时扣回。
四、投标保证金
1、 投标保证金数额:3万元。
2、 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3、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五、资格审查
本项工程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
六、拟采用的评定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七、招标公告发布及获取招标文件办法
1、招标公告发布:
1.1 发布网址:https://www.sheyang.gov.cn/、http://www.sygtjt.com/;
1.2 发布媒体:射阳县人民政府网、射阳国投集团官网;
2、招标文件发售:
2.1 发售时间:2025年5月6日至2025年5月12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2 发售方式: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获取、传真获取等其它方式;
2.3 联系人及电话:周工,15951480248;
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100.00元,(售后不退,收款账户开户名:江苏鑫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射阳城中支行,账号:536558208403)。
4、投标人须在本招标文件出售时间内,将①单位介绍信或加盖单位公章的投标申请书(格式自拟,需包括联系人、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地址);②营业执照;③招标文件制作费;(以上均可使用扫描、或截图)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至我公司电子邮箱(电子邮箱:1249100815@qq.com)。
5、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关注,否则,由此引起的责任自负。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及注意事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2、如有变更,将以“补充答疑”形式通知投标人。
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彤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射阳县解放东路32号
联 系 人:姜陈陈
联系电话:0515-82880096
代理机构:江苏鑫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射阳县五洲国际广场B区5号楼17层
联 系 人:周智慧
联系电话:15951480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