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桥、四明、八大家等村居污水管网提升项目--材料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1-28 20:35 来源:射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桥、四明、八大家等村居污水管网提升项目--材料采购项目(项目名称)招标人为盐城征途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中砂、碎石、生石灰、商品砼、球墨铸铁、热镀锌钢管桩的采购、运输、下力等工作内容及其相关伴随服务,具体详见采购清单、现状条件及招标人提供的项目需求为准,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范围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

2.2 项目规模:盐城征途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因承建项目生产需要,最终按实际供货数量结算

2.3 项目地点:射阳县境内(合同期内甲方在射阳县境内承建的具体工程项目地点)。

2.4 最高投标限价:67.61万元

单价控制价:中砂:含税价118/吨(税率3%);碎石:含税价108/吨(税率3%);生石灰:含税价480/吨(税率3%);C30商品砼:含税价310/m³(税率3%);D400球墨铸铁井盖:含税价400/套(税率13%);D219*5热镀锌钢管桩:含税价5300/吨(税率13%);热镀锌钢管D325*6:含税价239.04/米(税率13%);

2.5 供货期限自合同签订后接到招标人通知至招标规定的数量全部供应完成,招标人可根据需要延长或缩短供货时间

2.6 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合格,所有参数检测合格,达到国家规范标准

2.7 标段划分:上述招标工程内容为1个标段。

2.8 结算价格:固定单价,单价*数量

2.9 招标计价方式:全费用单价合同。

备注:

1、合同价格包含中砂、碎石、生石灰、商品砼、球墨铸铁、热镀锌钢管桩的采购、装车、运输、并将所需材料卸车到招标人指定位置、税金、利润、管理费用、法定检验、各类保险、各类风险、招标文件约定由中标人承担的相关费用、以及中标人为完成本项采购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

2、中标人按招标人要求时间、需求量,及时将所需材料供应至招标人指定位置。材料进场后,须通知招标人组织过磅称重、计量验收,并共同签字确认每次材料进场数量、规格、型号。如供货商不及时通知招标人过磅称重、计量验收,材料实际进场数量、规格、型号与随车供货单填写的数量、规格、型号有差异,均由供货商承担。

三、参加投标的主要资格条件

3.1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资格等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项目实施能力。

3.1.1 投标人资格

1)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1.2 相关人员要求

投标申请人代理人及投标承诺的供货负责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202510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

3.2 投标人未处于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3 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无法律、法规规定投标受限情形。

★投标申请人不得以虚假材料、证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报名和投标。一经发现并被证实其弄虚作假行为,将报行政管理部门查处,交纳的所有保证金被扣除。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四、项目付款方式

商品砼:甲方在次月支付上月乙方所供的全部商混款。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金为3%)并核实后按甲方付款流程经审批后支付货款。付款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按以上进度付款,无任何利息补偿。

其他材料

1)材料运至甲方要求的指定地点并经验收合格后付款(具体以实际接收数量为准);

2)本项目采用全费用单价合同,费用为履行本合同义务而自行承担的所有费用(包括材料费、设备、人工、机械、措施费、规费、税金等、招标文件规定的由中标人承担的费用以及为完成该工程所发生的所有费用);

3)付款时乙方须开具对应材料的增值税发票。以上付款进度安排不涉及任何利息补偿。

五、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1.00万元

5.2 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5.3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

①网上银行、电汇或转账方式,投标时提供转账凭证加盖单位公章

收款帐户为:开户名:江苏晨进工程造价有限公司射阳分公司,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射阳县支行,帐号:10410701040241629

或以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线下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函投标时提供纸质保函

5.4 投标保证金退还方式:在招标文件中约定。

5.5 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中标价的10%

5.6 履约保证金的形式:转账或者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函

5.7 履约保证金交纳时间: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7日内(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足额提交履约保证金或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函

5.8 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全部供货完成后退至中标人基本账户(无息)。

六、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七、拟采用的评定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文件获取

8.1获取时间:20260128日至20260204日,上午08:30-11:30时,下午14:30-17:30时。

8.2投标报名

8.2.1需提供材料:单位介绍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等材料的扫描件,到江苏晨进工程造价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备注:也可联系代理邮寄)

8.2.2联系人:陆晶晶

8.2.3联系电话微信17751579881

8.3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获取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联系人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交纳资料费300.00元,合理选择获取招标文件时间,逾期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投标截止时间

9.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02091600分。

9.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射阳县人民政府网、射阳县文旅产业集团发展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征途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射阳县海通镇大尖居委会

联系人:任杰 

联系电话:13951482199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晨进工程造价有限公司

 址:射阳县五洲国际广场5楼东侧(幸福大道和海润路交界处)

联系人:吴青华   

 话:1596206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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