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县政府:
2025年,县科技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国家及省市县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及《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要求,推进法治建设与科技创新深度融合,以法治思维赋能科技管理、破解发展难题,为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筑牢法治保障。现将我局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与法治思维,夯实依法行政根基
我局始终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等法律法规纳入中心组学习的必修课。通过局务会、党员活动日等形式,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开展系统性学法活动,确保法治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组织6名持有执法证的同志参加每年的法律知识培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组织全局人员参加2025年度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不断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主要负责人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二)积极落实科技政策法规,提升依法履职水平
一是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持续完善我局机关事务管理制度,使我局工作秩序规范化、制度化。严格贯彻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制度,重大行政决策提交党组会集体讨论决定,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和备案审查制度,对涉及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企业培育等领域的政策文件进行严格的合法性审核与公平竞争审查。
三是依法规范科技项目管理。对承担科技计划项目的企业加强信用监管,对项目序时进展情况及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及时跟踪监管,确保财政科技资金使用规范、高效。
(三)聚焦科技主业依法履职,服务创新驱动发展
一是培育壮大创新主体。实施科技型企业梯度培育计划,建立“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瞪羚企业”培育库。全年新增国家高企56家,总数达261家,高企成果转化员培训全覆盖;7家企业获批“省瞪羚企业”。
二是推进创新载体提升能级。指导高创园申报部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备案并获批“省级标杆孵化器”;射阳港(南京)离岸孵化器年度绩效评价以全市第1名获“优秀”等次;九阳生物获批市重点实验室;新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93家;中车叶片建成市级创新联合体。
三是推进科技协同创新。举办盐城创新创业大赛杭州专场赛和第六届鹤乡人才·科技创业大赛,开展校企产学研对接18次,达成产学研合作100项。大力培育科创人才,获评省“科技副总”10名,艾吉斯等3户企业入选市黄海明珠人才计划领军人才项目,1人入选省SC领军人才创新计划,引进长江学者1人。
(四)优化营商环境与政务服务,激发市场创新活力
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配合县政务服务部门,系统梳理技术合同登记、高企培育、科技金融贷款等涉企增值化服务事项11项,形成服务事项清单。
二是创新普法与服务模式。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利用“科技活动周”“宪法宣传日”等重要节点,组织开展法律宣传活动6次,发放《科学技术进步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等普法资料2000余份。
(五)自觉接受监督,规范权力阳光运行
一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年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科技政策、项目申报等信息30余条,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是强化内部权力监督。年内,我局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发生。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司法监督,积极配合完成各级法治建设督察、巡视巡察等工作任务。
二、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虽然我局在法治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一是干部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普法宣传的精准性与创新性不足。
三、2026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2026年是实施“十五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我局将坚持问题导向,锐意进取,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持续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干部教育培训的核心内容,推动学习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提高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二是全面提升科技治理法治化水平。严格做到依法行政,在项目申报、奖补资金兑现等工作上严格执行规定标准,规范操作程序。积极探索将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手段融入科技管理和执法监督过程。
三是创新推进精准有效普法宣传。实施“滴灌式”普法,改变“大水漫灌”模式,针对高新技术企业负责人、科研财务助理等不同群体,开展个性化普法宣传。打造“场景化”普法品牌,结合“科技活动周”、创新创业大赛等品牌活动,嵌入法治沙龙、案例研讨等互动环节,提升普法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四是着力锻造高素质法治科技队伍。加大法治专业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力度,鼓励在职干部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定期组织行政执法人员、科技管理人员参加法治业务培训,特别是新修订法律法规和科技伦理规范的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