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阳县2026年小学招生工作意见
为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教育实际,现就做好射阳县2026年小学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招生对象范围
小学一年级入学对象为2020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儿童。严禁任何小学招收不足入学年龄的幼儿提前接受义务教育。已完成幼儿园大班学业但未达到小学入学年龄的儿童,可返回原幼儿园继续就读。已满6周岁但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入学的儿童,应由其监护人到县教育局办理延缓入学手续。
二、规范公办学校招生
1.工作原则:按施教区就近免试入学、热点公办学校空余学位电脑派位录取。
坚持按施教区就近免试入学,保障每名适龄儿童享有公办小学义务教育学位。施教区认定严格遵循相关标准,单位公房、小产权房、未入住的期房、租住房等不能直接作为施教区内住户房产条件认定。房屋所有权证认定条件是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100%持有。所有入学材料认定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31日。热点公办学校空余学位实行公开报名、电脑派位录取。驻乡镇学校执行以行政区划来认定的施教区范围。
2.工作流程:政策宣传——公开报名——材料审核——实地核查——张榜公示——学籍报批。
7月1日—7月5日,各学校通过微信公众号、校园公告栏等渠道,全面宣传2026年小学招生政策及本校招生实施办法。7月6日—7月8日,适龄儿童监护人持有房屋所有权证、户口簿、身份证、儿童出生医学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施教区学校报名登记。网上报名系统设在“我的盐城”APP。法定监护人下载并登录“我的盐城”APP,按照系统流程提示完成线上报名操作。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登记入学:一是适龄儿童家庭为施教区常住户,监护人持有施教区内房屋所有权证;二是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长期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生活的,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持有施教区内房屋所有权证,且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县城内无房产的,监护人提供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无房证明;三是监护人在施教区内拥有商住房、持有不动产权证且实际居住,县城无其他商品房;四是监护人为施教区内自主创业人员,持有商业用房不动产权证及有效营业执照,拥有固定居所且在县城无其他商品房。
7月9日—7月13日,各学校对报名学生的房产和实际居住情况逐一进行实地核查,对不符合施教区入学条件的学生,引导其至对应学校报名。7月14日—7月16日,各校公示符合入学条件学生名单,接受社会监督,一经查实弄虚作假,立即取消录取资格并追责。
县实验小学教育集团红旗路校区招生工作,由集团总校统筹安排。县城热点公办小学施教区生源招录完毕后,如有空余学位,面向县城务工的随迁子女报名,实行电脑派位录取。7月20日前公布派位计划数、报名条件及流程,电脑派位由县教育局联合县纪委监委第六派驻组、县公证处统一组织,具体安排提前在“射阳教育发布”公众号发布,全程接受社会监督,结果当场公示。
三、规范民办学校招生
1.工作原则:公开报名、公民同招、计划管理、电脑派位。
民办小学严格实施公民同招政策,实行公开报名、计划管理、电脑派位录取。招生对象为县域内适龄儿童,以及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其中报名就读政府购买学位的随迁子女,监护人需提供房产证明、连续一年以上社保缴纳证明或一年以上营业执照及完税凭证等材料。
2026年民办小学招生计划数:射阳县明达双语小学280人;射阳外国语学校小学部280人。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全额录取,超出计划数统一实行电脑派位录取。
2.招录流程:政策宣传——资格审核与报名——电脑派位——缴费注册。
(1)政策宣传与资格审核。7月1日—7月5日,民办小学多渠道宣传招生政策及本校实施办法。7月6日—7月8日,有意向就读民办小学的家长,需携带相关证件材料至射阳县明达双语小学或射阳外国语学校小学部完成资格审核与报名,每名学生仅限填报一所民办小学。
(2)电脑派位。学校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一次性全部录取且不再增补;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按学校的招生计划数对所有报名人员实行电脑派位录取。双胞胎(多胞胎)报名同一所民办小学的,家长可自愿申请“多人一号”绑定派位,未申请的按单人单号正常派位。电脑派位由县教育局联合县纪委监委第六派驻组、县公证处统一组织,具体安排提前在“射阳教育发布”公众号发布,全程接受社会监督,结果当场公示。
(3)缴费注册。被录取学生须在学校规定时限内到校办理注册缴费、学籍采集手续。其中,射阳县明达双语小学统一执行政府购买学位政策,免收学生培养费;外国语学校小学部按有关部门核定标准收取费用,每学期培养费4800元。学校不得拒收派位录取学生,学生逾期未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学位,空缺名额不再增补。没有被民办学校电脑派位录取的学生,须在电脑派位结束后携相关材料至施教区内公办学校报名。
四、保障特殊群体入学
1.落实随迁子女入学。法定监护人持有我县居住证或在我县务工,且在招生前期阶段未被学校录取的学生均纳入我县随迁子女入学管理范围。坚持以流入地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安排随迁子女就学。随迁子女入学可参与县城热点公办小学和民办小学的电脑派位,若两次派位均未录取,将依据《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相关规定,由随迁子女监护人持居住证、儿童身份证明,由县教育局统一安排到学位许可的公办小学就读。
2.安置特需儿童入学。各学校须全面摸排辖区内适龄残疾儿童情况,主动对接残疾儿童家庭、精准宣传招生政策,全力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应入尽入。轻度听力、视力、智力残疾且能够适应随班就读的儿童,由施教区学校接收。重度智障儿童安排至县特殊教育学校;二级及以上听力残疾、矫正视力低于0.3的视力残疾儿童,协调安置到盐城市特殊教育学校。
3.执行优抚对象政策。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子女、消防救援子女、因公伤残的退伍军人和警察子女入读公办小学的,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首批援鄂医疗队员子女可参照上述规定执行。上述对象适龄儿童监护人于7月9日—7月10日向县教育局提交关于子女入学的书面申请并提供佐证材料,经审核通过的,由县教育局统一安排到申请的公办小学就读。
五、严明招生工作要求
1.强化政策宣传。秉持“教育就是服务”理念,通过多渠道主动公示招生方案、施教范围、咨询方式等相关信息,畅通电话答疑、现场接待等咨询服务渠道。加强招生政策解读,主动回应社会及家长的热点关切,引导家长树立科学择校观念,营造公平有序、和谐稳定的招生氛围。
2.严肃招生纪律。严格落实施教区免试就近入学政策,严禁提前招生、超计划招生、跨区域招生,不得以各类登记、协议名义变相预录学生。严格执行学籍管理规定,杜绝人籍分离、空挂学籍等问题。恪守招生政策底线,全方位规范招生办学行为,保障招生工作合规有序。
3.坚持公开透明。全面公开招生流程、工作标准与录取规则,主动公示监督电话,接受社会各界与学生家长的全程监督。县教育局对招生工作开展全程跟踪督导,常态化排查整治招生不规范问题,健全完善追责问责机制。对招生工作中存在弄虚作假、违规操作、顶风违纪行为的学校及相关责任人,将依规依纪严肃问责,切实守住招生公平公正、清正廉洁的底线。
本意见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1.射阳县县城公办小学施教区方案
2.2026年射阳县各小学招生咨询电话
射阳县教育局
2026年6月29 日
附件1 :射阳县县城公办小学施教区方案
1.县实验小学教育集团本部:小洋河北至新民河南、合八路(兴北街)东至黄海路西区域;小洋河北至二中沟南、交通路东至合八路(兴北街)西区域。
2.县实验小学教育集团红旗路校区:小洋河北至二中沟南、机场路东至交通路西区域;二中沟北至新民河南、合八路(兴北街)西至机场路东区域。
3.射阳县小学:小洋河南至解放路北、朝阳街西至双庆路东区域。
4.县解放路小学:人民路南至解放路北、黄海路西至朝阳街东区域;达阳路东、黄海路西、解放路南、南三环北区域;原条心村。
5.县港城实验小学:施教区分两块,一是西至兴阳路,东至明湖西路,南至解放路,北至北三环;二是西至新城大道,东至明湖西路,南至幸福大道,北至解放路。
6.县海都实验小学:施教区分三块,一是西至兴阳路,东至明湖西路,南至开放大道,北至幸福大道;二是西至兴阳路,东至新城大道,南至幸福大道,北至解放路;三是原大兴小学施教区(西至射黄线,东至明湖西路,南至黄沙港北侧,北至开放大道)。
7.县人民路小学:施教区为朝阳街以东、黄海路以西、小洋河以南、人民路以北区域;黄海路以东、兴阳路以西、北三环以北的开发区区域。
8.县同心小学:双庆路西、小洋河南区域;达阳路西、解放西路南原合德镇区域;原城西小学、合兴小学施教区。
9.其余公办学校按各自对应行政区域范围开展招生工作。
附件2:2026年射阳县各小学招生咨询电话
序号 | 学校 | 招生咨询电话 | 备注 |
1 | 射阳县实验小学教育集团 | 本部:15861961799 | |
2 | 射阳县小学 | 13851130016 | |
3 | 射阳县解放路小学 | 15861968359 | |
4 | 射阳县港城实验小学 | 15351569088 | |
5 | 射阳县海都实验小学 | 19551299919 | |
6 | 射阳县明达双语小学 | 15358295176 | |
7 | 射阳外国语学校(小学部) | 18051262726 | |
8 | 射阳县人民路小学 | 13815532778 | |
9 | 射阳县同心小学 | 13401765518 | |
10 | 射阳县码头小学 | 13961967053 | |
11 | 射阳县盘湾小学 | 13814331100 | |
12 | 射阳县洋马小学 | 13401760526 | |
13 | 射阳县长荡小学 | 15298562801 | |
14 | 射阳县新坍小学 | 13921868300 | |
15 | 射阳县海河小学 | 13770183448 | |
16 | 射阳县陈洋学校(小学部) | 15189363804 | |
17 | 射阳县阜余小学 | 13814334202 | |
18 | 射阳县四明小学 | 13512581055 | |
19 | 射阳县通洋小学 | 0515-82892866 | |
20 | 射阳县千秋小学 | 15295324388 | |
21 | 射阳县耦耕小学 | 15251051779 | |
22 | 射阳县八大家小学 | 13770145833 | |
23 | 射阳县海通小学 | 15861964107 | |
24 | 射阳县黄沙港学校(小学部) | 13814333132 | |
25 | 射阳县兴桥学校(小学部) | 15161968656 | |
26 | 射阳县淮海农场学校(小学部) | 13611532405 | |
27 | 射阳县卢公祠小学 | 13770150414 | |
28 | 射阳县鲍墩小学 | 15061164688 | |
29 | 射阳县双洋小学 | 13813218242 | |
30 | 射阳县特殊教育学校 | 159620666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