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语

第九届“最美射阳人”评选活动以“5+1”形式组织开展,其中“5”大类别,分别是:最美道德模范、最美创业精英、最美绿色先锋、最美岗位标兵、最美法治人物。每个类别评选10名,共50人或团体,提名奖各10人或团体。“1”为特别致敬环节,紧扣年度内,在全国、全省、全市的重大主题、重大事件、重要节点中,做出突出贡献,大力提升射阳对外影响力和美誉度的个人或团队。

第九届“最美射阳人”基本标准: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社会道德规范,品德高尚、爱岗敬业、创先争优、甘于奉献、事迹感人、群众公认。优先推荐获中央、省、市综合或主管部门表扬;获中央、省、市主流媒体宣传报道的人员。

有以下情形的一票否决:受党政纪处分及组织处理的;有违纪违法行为的;有不诚信记录的;有非法上访行为的;未履行纳税人纳税义务的;有不文明、不道德言行造成不良影响的;对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受到环境行政处罚且不及时整改到位的。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县委网信办、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信访局、县发改委、县公安局、射阳生态环境局、县应急管理局、县税务局等部门组成监督委员会对“一票否决”事项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