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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负责县政府常务工作。分管国土资源管理、劳动和社会保障、物价、公安、司法、信访、保密、政府法制、行政审批、招投标、接轨上海工作。协助分管发展计划、财政、人事、监察、审计、人武工作。
  分管县政府办公室(法制办公室、接待办公室)、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国资办)、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局、审计局、国土资源局(矿产办)、物价局、公安局、司法局、行政服务中心、招投标中心。
  联系县人武部、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县内各金融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