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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组织部(县委企业工作委员会、县级机关党委、县委组织员办公室)

机构地址

 红旗路42号(县政府大院七号楼四楼)

邮政编码

 224300

联系电话

 0515-2353509

传真电话

 0515-2353509

电子信箱

 syzzbbgs@tom.com

机构网站

 http://www.yhdjw.gov.cn

主要职能

  (一)研究和指导党组织特别是党的基层组织的建设,探索和指导各类新经济组织中党组织的设置和活动方式;指导、协调有关部门搞好党员教育工作,主管党员的发展和管理工作;组织新时期党的建设的理论研究。

  (二)提出县委管理的领导班子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县管干部的考察和办理任免、工资、待遇、退(离)休审批手续;负责县委委托管理的干部的考察任免工作;研究和指导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和作风建设。

  (三)研究制定干部队伍的有关政策、规定,组织落实培养选拔中青年干部工作。

  (四)从宏观上研究和指导党的组织制度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制订或参与制订组织、干部、人事工作的重要政策制度。

  (五)负责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的检查督促,及时向县委和省、市委组织部反映重要情况,提出建议。

  (六)指导、规划、协调、检查干部教育工作;组织县委管理干部和部分中青年干部以及组工干部的培训。

  (七)调查了解知识分子工作情况,加强对知识分子工作的宏观指导;抓好优秀知识分子和乡村优秀科技人才队伍的建设。

  (八)负责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县委、县委组织部管理的领导干部进行监督,承办有关于部问题调查审核工作。

  (九)负责县委企业工委承担的工作职责。

  (十)负责拟定县级机关党建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负责审批所属总支、支部及其书记、副书记、委员,指导所属党组织开展工作,负责县级机关人武、工会等工作。

  (十一)制订或参与制订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老干部工作,管理县委老干部局。

  (十二)完成县委和省、市委组织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设置

  县委组织部(县委企业工委)内设9个职能科(室),均为股级。

  (一)办公室

  负责做好组织部门督促检查的综合、协调工作,及时了解综合全县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情况,向部领导反映并提出工作建议;负责部机关工作意见、总结等有关文稿的起草或复核工作,承担本部形成文件及重要材料的核稿工作;做好部长办公会议和部务会议的有关事务工作,督促检查会议决策事项的执行和落实;协同研究室搞好市、县组织部门重要课题研究;负责向市委组织部和县委报送组工信息;负责征集、编纂组织史资料;负责信访工作;做好部机关文电的收发、传阅、传递、查办、保管和文书档案及文印工作;做好保密、章印管理工作;负责会务、接待、财务、组织关系接转、行政后勤、保卫等工作;协助部机关党支部做好部机关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和工作人员的纪检监察、政治理论学习、教育培训工作,审核办理部机关于部的考察、调配、使用、晋级、劳动工资等工作。

  (二)研究室

  负责党的组织建设、干部工作方针、政策问题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综合研究;对组织建设、干部工作中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进行研究,提出意见;承担市委组织部下达的重点调研课题;协助部领导指导、协调部机关和全县组织系统的调研工作,对全县组织系统的调研和宣传工作定期进行检查、评比;承担部领导交办的文稿草拟和其他工作;做好组织工作的舆论宣传工作;编发部刊《射阳组工动态》。

  (三)干部科(青年干部科)

  根据上级指示,办理县级领导班子成员任免呈报的具体事项以及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纪委换届人事安排的有关事项;承办乡镇党代会、人代会换届选举中有关人事安排方面的工作;承办县委管理的党政群机关领导班子成员的考察、选配、调整;负责县级机关二级局副职的考察、任免、审核工作和县级机关人教科长、办公室主任和乡镇组织干事的考察、配备工作;负责和办理乡科级、股级干部任免、调整、奖惩、离退休等事项;负责乡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的汇总分析和年度考核格次的评定;综合分析乡镇和党政群机关领导班子情况,负责指导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和作风建设,检查了解分工范围内各乡镇、部门、单位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进行干部工作的业务指导;负责培养选拔青年干部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状况的调查、分析,根据领导班子建设的需要提出规划、意见,负责青年干部的管理、挑选、培养、调整、充实等工作;调查研究青年干部、乡科级后备干部工作情况,及时总结和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负责优秀大学毕业生的选调和管理工作,负责县实践锻炼股级以上干部的选派和管理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培养选拔妇女干部、党外干部和少数民族干部的工作。

  (四)经济干部科(企业工委干部科)

  承担县委管理的经济部门及企业等经济单位干部的管理工作,负责领导班子的考察、考核、调配、任免、奖惩、退(离)休等事项和政工(组织、人事)干部的通气、配备工作,负责领导班子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做好企业后备干部的考察、挑选、调整、充实、培养等工作;负责中层干部的宏观管理和对干部工作的业务指导;负责县委委托组织部管理的县经济部门及企业等经济单位干部的考察、选拔、任免和各单位上报备案干部的审核工作;负责县与市有关部门共管干部的协调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抓好县经济部门和企业等经济单位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和作风建设。

  (五)综合干部科(干部档案室)

  综合、协调、研究干部宏观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干部管理体制、制度和工资等方面的政策规定,参与制定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有关政策;审核办理县管干部的工资和职级待遇;参与制定军转干部安置政策和宏观指导工作;负责办理干部因公出国(境)审查手续;负责干部统计、信息工作;负责和指导全县党的工作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检察院机关、法院机关和工、青、妇等群众团体机关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工作,参与指导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工作;负责干部档案室工作。

  (六)干部教育科(知识分子工作科)

  负责全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规划、指导、协调和检查,具体承办科级干部及其后备干部的培训工作;负责规划、指导、。组织本系统干部的培训工作;有计划、有重点地举办党政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进修班;负责干部继续教育工作,组织干部在职自学;开展干部教育的理论研究工作。履行县委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负责或参与知识分子工作重要问题的调查研究及有关政策的制定、贯彻;组织和协调有关部门抓好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掌握、联系和协调有关部门管理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和部分专家,并做好培训、服务工作;组织知识分子开展为经济建设服务活动。履行县委知识分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

  (七)干部监督科

  负责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的统一协调和宏观指导;对领导干部和选拔任用干部工作实施监督,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及《组织人事干部行为若干规范》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研究和参与制定有关干部监督的制度、规定;督办或直接查办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和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受理并调查核实群众举报的领导干部的问题;负责乡科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管理、指导工作;承办部领导交办的有关干部工作时间以及其他历史遗留问题的审查和调查核实工作。负责协调老干部工作。

  (八)组织科

  根据市、县委的决议、指示,提出做好组织工作和加强组织建设的具体措施和贯彻意见;负责全县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包括研究和改进党的组织设置,适时做好组织建制的批报工作;组织、指导基层党组织加强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督促各基层组织按期做好改选工作;指导各党委制定管党责任制,对党委管党工作进行检查考核,总结交流典型经验;负责指导争先、创优工作,总结表彰先进党支部;做好全县党组织和党员队伍统计年报工作;负责我县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办理党员因私出国出境的有关手续,并对党员出国出境期间的党籍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具体负责市、县乡(镇)党代会、人代会的有关组织和服务工作,负责指导基层党委换届选举工作。履行县委农村基层组织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能。

  (九)党员管理科

  负责调查党员队伍建设状况,拟定全县党员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并抓好贯彻落实;根据中央、省、市和县委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的要求,宏观指导全县的发展党员工作,抓好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抓好党员入党前的内审过堂工作,保证发展党员的质量;负责和协调党员教育工作;了解与研究加强党员管理、监督的做法和经验;评选优秀共产党员;负责全县建国前农村老党员生活困难补助工作;加强对召开党员民主生活会工作的检查、指导。协调党员电化教育中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