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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台湾工作办公室(县政府台湾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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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对台工作方针、政策以及县委、县政府的对台工作部署;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对台工作计划、规划。

  (二)组织、指导、协调县委、县政府各部门、省市驻射各单位和各乡镇的对台工作;检查了解各地区、各部门贯彻执行上级对台方针政策情况;协调处理我县重大涉台事件。

  (三)开展台情调查研究,结合形势任务,适时提出全县对台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向县委、县政府提供有关信息。

  (四)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和指导全县对台经贸工作;研究制定引进台湾同胞资金、技术、人才的规划;负责办理台湾同胞投资者的身份认定工作;协调做好台湾同胞投资的法律宣传与咨询、投诉受理和纠纷解决等工作。

  (五)指导、协调全县对台宣传、涉台教育工作;配合、管理来射采访的台湾记者;负责涉台新闻审查。

  (六)制定和组织实施我县与台湾的经贸、文化、教育、体育、科技、卫生等各个领域的交流规划,参与重大交流活动,了解各项交流的情况、动态。

  (七)负责来射台胞、台湾团组的接待工作;指导、管理并协调全县的上层联络工作。

  (八)指导、协调在我县定居台胞的管理工作,以及我县与台湾人员交往中的有关民事工作。

  (九)负责台湾同胞捐赠款、物的审核上报工作,并检查、监督捐赠款、物的使用。

  (十)指导台资企业协会和台属联谊会的工作。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