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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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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地址 |
红旗路42号(县政府大门东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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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224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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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0515-2361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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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电话 |
0515-23523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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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 |
@sheyang.gov.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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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网站 |
http://sfj.sheyang.gov.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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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能 |
(一)贯彻中央和省制定的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编制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制订全县法制宣传教育总体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制订并协助县政府实施依法治县规划,指导依法治乡镇、依法治厂和依法治理行业工作。
(四)管理和指导公证、律师、乡镇法律服务工作,协助做好省、市法学会和律师协会工作。
(五)管理和指导全县的人民调解,安置帮教及司法工作。
(六)按照政法部门统一分工和分片包干精神,负责指导检查有关乡镇和县直部门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七)指导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法制建设,配合全县的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
(八)管理和指导全县法律援助、“148”工作。
(九)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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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 |
根据上述职责,县司法局内设6个职能科(室),均为股级。
(一)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重要活动的组织实施和检查落实,协助局领导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全局综合性文件的起草工作,组织指导全系统的调研工作,负责文秘、信息、统计、档案、信访、保密、通讯和接待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审计和有关后勤工作。
(二)政工科
指导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组织宣传、思想政治工作,承办局管理干部的考核任免、奖惩和有关人事工作,管理和指导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表彰奖励、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公务员吸收录用工作,拟定和实施全县法学教育规划,组织司法行政系统干部职工工作的培训,参与并指导社会法学教育工作,组织开展系统内干部职工的普法工作;负责司法行政系统内的纪检监察工作。
(三)法制宣教科
负责拟定和实施全县法制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指导各乡镇、各行业的依法治理工作,负责县法制宣传和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协调全县法制新闻宣传工作。
(四)基层工作科
负责拟定和实施全县人民调解和乡镇法律服务工作规划,指导和管理司法干事、人民调解组织工作。拟定全县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安置帮教规划,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安置帮教的各项工作,负责安置帮教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五)法律服务工作管理科
负责拟定全县公证、律师、乡镇法律服务工作发展规划,管理和指导全县公证、律师、乡镇法律服务工作,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和全县法律服务市场,参与律师和公证人员职务评聘工作,做好公证、律师、法律服务所机构及人员的年检注册和市律师协会、公证员协会有关工作。
(六)法律援助暨“148”工作科
负责和拟定全县法律援助、“眺”工作规划。受理审查批准法律援助申请,协调有关部门承办法律援助案件工作,筹措法律援助工作资金。负责系统内的法制工作。指导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三、乡镇司法所
(一)主要职责:乡镇司法所是乡镇政府的职能机构,在乡镇党委、政府领导下开展工作,接受县司法行政部门业务指导,其主要职能是:
1、在乡镇党委、政府领导下开展依法治理和检查、监督工作。为基层党委、政府实行行政决策、建章立制的科学化、民主化与法制化,提高行政执法水平等方面发挥其参谋和助手作用。
2、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重大疑难民间纠纷调处工作。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发挥职能作用,维护社会稳定;建立辖区内人民调解网络,达到组织、人员制度、工作、报酬“五落实”。
3、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指导法律服务所开展工作,拓宽业务领域,为农村、农业、农民服务;做好“148”法律服务专用电话配套联动工作。
4、组织普法宣传和法律教育工作。承担本乡镇普法工作的规划、组织和落实,组织和建立基层法制宣传网络。
5、组织开展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过渡性安置和帮教工作。建立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工作站,完善、落实帮教措施。
6、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参与本地区治安隐患和不安定因素的排查、治理和‘防范工作,参与“严打”整治斗争等工作,支持和保障社会治安工作。
7、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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