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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教育局(县体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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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地址 |
兴北路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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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224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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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0515-23586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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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电话 |
0515-23586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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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 |
syddxia@126.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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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网站 |
http://sy.yce.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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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能 |
1、全面贯彻和执行党的教育和体育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修订适合本地区情况的教育、体育工作计划和具体实施办法,并认真组织实施。
2、加强思想政治工作,采取得力措施,抓好教职工和学生思想教育,搞好学校精神文明建设。
3、研究制订全县教育和体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井指导、协调、组织规划和计划实施。
4、抓好全县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等工作,使其协调发展,推进农村教育的综合改革。
5、按照分级办学的规定,管理好县直各学校,协调管理职工子弟学校和乡镇领导的各级各类学校。
6、提出县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预算方案的建议,会同有关部门落实省、市有关教育基建、投资等方面政策法规,负责统筹管理县下达的教育经费,配合县乡有关部门搞好教育附加费的征收工作。组织、协调本县社会各界人士参与和支持本地区的教育建设,管好、用好教育经费,对教育机构和学校进行财务检查督促。
7、统筹规划、协调指导并组织实施全县教育(体育)体制、办学体制、人事制度、管理体制等方面的综合改革。
8、负责本系统劳动工资及人事管理工作,统筹规划并指导行政干部队伍和教师队伍的建设工作。组织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教师资格的认定工作。
9、管理好全县的学历教育及其考试、考核工作,组织全县中、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管理好各种社会力量办学。
10、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德育工作、教育工作、体育卫生工作、美育工作和国防教育工作;规划指导全县的教科研工作,组织协调教学研究活动。
11、规划、指导学校布局调整、校舍建设、校园环境建设和教育技术装备工作,指导学校发展校办产业,开展勤工俭学活动,指导学校后勤改革。
12、统筹管理和指导协调全县语言文字工作;指导全县文字规范化建设,组织语言文字应用情况执法检查;负责普通话的推广和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
13、负责直属学校的党建工作、统战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指导乡镇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工作、统战工作和精神文明工作,指导教育学会、协会、基金会、研究会等社团组织工作。
14、协同县纪委(监察局)做好县直教育系统纪检和监察工作。指导全县教育系统的纪检和监察工作。
15、组织对本地区下辖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的教育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和评估。
16、指导、配合全县各部门、行业、社会团体积极开展体育活动;组织、指导国民体质监测工作,推进体育社会化和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
17、统一规划全县运动项目的布局;研究、指导体育运动队伍建设和业余训练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制定我县运动员奖励政策、标准;加强运动员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
18、负责在我县举办的各类体育比赛和我县参加综合性运动会的组织管理及统筹安排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全县性的体育竞赛活动。
19、研究制订全县体育外事政策和计划,开展与港澳台地区的体育合作与交流;指导和归口管理全县体育外事工作,承担省体育局和市体育局交给的援外任务。
20、组织、指导体育科学研究和体育宣传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加强体育教育,培训体育干部和体育专业人才。
21、负责县级体育事业经费计划管理;协同有关部门规划、协调体育设施建设布局;制定体育设施、器材装备标准。
22、培育发展体育产业,归口管理体育市场;研究起草体育经济、经营活动、体育市场管理的配套政策规定,拟定体育经营活动从业条件和审批程序,研究提出体育行业标准。
23、指导社会体育管理中心、各运动协会和体育协会等社团的工作;承办全县性体育社团及项目俱乐部的资格审查等有关工作。
24、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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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 |
县教育局内设10个职能科(室),均为股级。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机关重要政务、事务;负责制订和执行局机关各项工作制度,草拟年度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报告;负责文件的运转和管理工作;负责局务会和局长办公会议的组织安排和会议议定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文秘、信息、信访、外事、机要、接待、文书档案、保卫、保密、新闻宣传、县直学校“双拥”、教育内刊编辑工作;负责局机关的固定资产管理、基建维修、环境卫生工作;负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党务工作,负责机关作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抓好机关工作人员的学习考勤考绩,为机关正常工作、机关干部生活和全局性的重要活动提供后勤服务;负责起草全县体育工作的政策措施;组织指导全县体育发展战略和政策研究;拟定全县体育外事及涉港澳台体育工作政策和外事活动交流计划并监督实施;编制全县体育科教工作的发展规划,研究拟订相关政策和制度;组织全县体育科研学术交流和课题研究,审查和鉴定体育科研成果;编报射阳体育学校学生招生计划,研究制定体育宣传工作的政策和制度,发布重大体育新闻,组织协调重大体育活动的宣传报道;负责全县性体育会议和大型体育活动的计划、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全县性体育事业综合统计工作;拟定全县体育场地设施建设的发展规划;起草体育场馆管理规定并监督执行。
(二)人事教育科
负责县直学校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党建工作,协助党委抓好党员教育、草拟党建工作计划、总结,制定党建工作制度,认真做好组织发展工作;负责下属单位的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对学校领导班子进行考核考察,拟定调整、调配和任免的建议方案;负责党委会的组织安排和会议议定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全系统师资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进行教职工需求情况调查,及时合理地拟定教职工调配、师范类毕业生就业安置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本系统及局机关的人事、劳动工资、离退休工作;负责本党委的老干部工作、知识分子工作,统战工作,指导工会、少先队、共青团等群团工作并协助做好关工委工作;负责学校干部培训工作,搞好干部季、年报统计等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教师资格认定、知识分子家属、子女户口“农转非”工作;负责特级教师候选人和国家、省、市优秀教师候选人的推荐工作以及县优秀教师评选的组织工作;负责全系统年度(学年度)考核,奖惩和工人培训、技术等级确定方面的有关工作;指导全系统劳动人事和干部档案管理工作。
(三)计划财务科
负责编制全县教育和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制订中小学教育事业计划;负责编制全县中小学招生计划,并对计划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负责全县教育事业统计及资料汇编工作;负责局机关的财务、教育经费的预决算,管理、使用好国拨经费,同时会同县有关部门开展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工作。会同物价等部门制定、调整教育收费标准,加强对教育收费的管理;负责本系统及局机关人员的保险福利;负责管理、使用中小学校舍维修、购置课桌凳、体育器材、教学仪器、图书资料等有关补助经费,把握质量检查验收关;协同勤工俭学办公室,制订落实计划,共同抓好校办工厂、农场的勤工俭学,发放勤工俭学周转金;负责提出上级下达教育专项补助经费的分配方案;制定和完善全县教育财务管理的规章制度,并负责检查监督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负责乡镇和县直学校会计的业务培训工作,搞好会计档案的业务指导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中小学校的布局调整,承办各学校开办、增减、合并、撤销等事项。
(四)审计科
负责对全县教育财务计划和单位财务预决算审计;负责对全县各项教育资金使用的审计;负责对本系统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及使用管理;负责对全县教育系统内部的基建、维修项目经费的预决算审计并实施监督;负责所属企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负责全县学校干部人事变动后的财务监支;负责全县学校收费标准的审计,会同物价等部门制订调整教育收费标准,并正常督查执行情况;实施领导交办的其他审计事项;按有关规定对全县社会力量办学单位的财务状况进行审计监督。
(五)中教科
根据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政策、法令制定全县普通中学改革和发展总体目标,并分阶段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县、乡(镇)初级中等义务教育的实施巩固工作;负责全县普通中学学籍管理工作,组织全县初中招生工作,协助抓好高中招生工作,做好全县初中毕业证书验证工作,做好省、市三好学生、优秀学干候选人、先进班集体推荐工作,负责县三好学生、优秀学干和先进班集体的评选与表彰奖励工作;负责指导中学教育教学改革,落实国家、省颁办学标准和教学计划,指导普通中学的标准化建设和达标升级活动,组织好全县中学视导评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抓好全县在职教师业务培训和函授进修工作,抓好各类学校干部、教师参加专科、本科层次的自学考试工作,抓好初、高中的会考工作;负责制订学校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评估标准,负责指导管理全县普通中学体育教育、卫生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和全县学生的体育竞赛,指导学校开展国防教育和学生军训工作,并认真组织督查,参与师资队伍建设和培训工作;协助管理全县普通中学社会量办学和合作办学的有关事宜;指导学校开展安全教育管理、环保教育、科普宣传、科技教育、人防教育和学校的红十字会等工作。
(六)初教科
根据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政策、法令、拟定全县小学教育年度事业规划和具体实施办法;指导、推进县、(镇)初等义务教育的实施巩固工作;负责小学招生工作,抓好县小学学生的学籍管理、抓好三好学生、优秀学干先进班集体的评选和表彰奖励工作;负责抓好小学教育教学改革,落实国家、省颁办学标准和教学计划,指导全县小学的标准化建设和达标升级活动,组织好视导评估工作;抓好普通小学的体育、卫生和艺术教育工作;负责全县特殊教育工作,会同县有关部门制订特教改革与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负责管理全县小学、特殊教育学校社会力量办学和合作办学有关事宜;贯彻有关幼儿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拟定全县幼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负责对全县各类幼儿园的注册登记工作和业务指导工作,建立视导和评估制度。组织培养和训练各类幼儿园干部、教师,正常开展园长、教师考核工作和资格审定工作;负责指导全县校外教育、家长学校、妇女儿童教育、家庭教育工作的开展与巩固提高工作;负责县语言文字的日常工作,拟定语言文字工作规划和实施计划;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和文字规范化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普通话等级测试工作,组织全县教师普通话训练和合格考核工作。
(七)职业教育与社会教育科
综合管理全县职业教育和社会力量办学工作;协助做好职业教育发展规划、结构调整和体制改革工作,指导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制定中等职业教育办学条件、教育质量评估标准;负责各类中等职业学校的设置、变更、撤销、调整工作;负责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学制、教材建设等工作,指导学校实验室、实习基地建设以及教育技术装备工作;负责和指导职业学校招生工作,负责职业学校学籍管理及毕业证书的审核工作;指导中等职业学校的德育工作;参与教师队伍建设和培训工作;负责社会力量办学审批、常规管理、办学指导等工作,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实施依法办学的检查、年审;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各职中(班)实习基地建设、勤工俭学、图书、仪器设备设置及管理工作。
(八)政教法制科
负责全县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的研究,并就教育的重大问题进行政策调研,起草有关综合性文件;负责中小学生德育工作,指导中小学宣传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指导教育系统的法制建设工作,组织协调教育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和执法检查;协调农村、城市和企业的教育综合改革,协调、指导教育促小康工程和教育现代化工程;牵头承办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工作;负责中小学校综合治理和社会治安工作。
(九)训练竞赛科
研究拟订全县运动项目的发展规划和运动项目设置、布局,负责运动项目的业务管理;研究拟定全县体育训练工作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及后备人才的培养工作;负责全县教练员的培训、考核工作,协助指导县竞技体育运动协会工作;组织开展反兴奋剂工作;管理、协调、监督全县体育竞赛工作,研究拟定全县体育运动竞赛的政策和制度;编制竞赛计划,检查监督竞赛的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在全县举办的各类重大体育竞赛活动;负责全县裁判员队伍的管理,负责裁判员的培训、考核工作;负责审定、统计、公布各运动项目竞赛成绩和县记录,负责三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审核、申报工作。
(十)社会体育科
研究拟订全县群众体育工作的政策、制度及健身计划;推动并监督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的实施,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工作;指导、监督和协调社会各部门、各行业体育活动的开展;配合有关方面指导、推进学校体育活动的开展;负责群众体育干部的业务培训工作;负责群众体育科研管理;指导协调县群众体育单项协会工作;研究体育产业的发展状况,编制体育产业的发展规划,拟定体育市场和体育经营活动的管理办法,培养体育市场。
根据有关规定另设纪检(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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