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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审计局

机构地址

红旗路42号(县政府大院一号楼二楼)

邮政编码

224300

联系电话

0515-2352060

传真电话

0515-2352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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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heyang.gov.cn

机构网站

 www.sheyang.gov.cn

主要职能

  (一)参与制定审计、财经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制定全县审计制度规范并监督执行。

  (二)向县人民政府、市审计局报告以及向县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提出制定和完善有关政策法规、宏观调控措施的建议。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直接进行下列审计:

  1、县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它财政收支。

  2、县级各部门、事业单位及下属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以及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

  3、乡镇人民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4、县属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

  5、县属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或国有资产占主导地位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及企业领导人员的任期经济责任。

  6、县内国家建设项目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

  7、县人民政府部门管理的和社会团体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资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它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8、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在我县的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

  9、对与县级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向有关地方、部门、单位进行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l0、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审计事项。

  (四)向县人民政府提交县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提交县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

  (五)组织实施对全县党政领导干部和企业领导人员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组织和开展全县审计机关计算机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内部审计的指导和监督;检查监督社会审计组织的审计业务质量;组织审计专业业务培训。

  (七)协助查办经济案件。

  (八)办理县政府和市审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县审计局内设7个职能科(室),均为股级。

  (一)办公室

  组织有关会议;起草和审核有关文件、报告及管理制度;管理审计经费和固定资产;负责机关文电处理、保密、信访、档案管理、后勤保障、接待、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局机关的机构编制及其人员管理,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局机关干部调配、任免、考核、奖惩、工资福利、职称考评;负责全县审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老干部工作。负责并指导对审计单位的会计电算化软件审计;负责全县审计机关计算机辅助审计系统、审计管理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的规范与管理;组织县审计机关计算机审计软件的培训、推广和运用;承担局机关和计算机审计方面的其他工作。

  (二)法制科

  参与财经法律法规研究,草拟地方性审计政策措施,收集、整理、汇编财经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审计普法教育;负责审计复核,办理审计听证、审计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检查审计项目质量、审计执法情况;监督社会审计组织的审计业务质量;对全县内部审计工作进行指导、监督;编制全县审计工作计划;负责全县审计统计;负责审计业务综合考核;负责审计调研、审计宣传、审计信息工作。

  (三)财政金融审计科

  拟定县级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总体方案,汇总审计结果;负责审计县财政局组织预算执行情况,县地税系统收征管情况,县金库办理预算资金的收纳拨付情况;负责审计乡镇人民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负责审计县财政局和依据上级审计机关安排审计县地方税务局(合所属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负责审计县属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情况;根据上级审计机关安排,组织审计中央在射阳的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情况;开展财政金融专项审计及审计调查。

  (四)行政事业与社会保障审计科

  负责审计与县财政有拨缴款关系的县人大机关、县政协机关、县级司法机关、社会团体的财政财务收支;负责审计县政府发展计划、科、教、文、卫、城管等有关部门(合所属单位)以及有关事业单位和财政财务收支;组织行政事业与社会保障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五)经贸外资审计科

  负责审计县政府经贸、交通、粮食等部门和有关事业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以及所属企业的资金、负债、损益情况,对县贸易、轻工、纺工、化建、机电、粮食、物资等国有资产管理公司和县政府授权经营国有资产集团公司进行审计监督;组织经贸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组织审计国际组织、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对我县提供的贷款、援款和赠款项目的财务收支;提供世界银行和亚洲开发银行援贷项目的审计公证报告;负责审计县政府外贸部门的财政、财务收支以及所属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情况;组织县本级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和境外企业审计;开展外资运用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六)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科

  负责审计县政府水利、农林、海洋与渔业、农业资源、国土、环保等部门和有关事业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负责审计上述部门和单位所属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负责审计县级人民政府管理的农林、水利、国土资源、环保、海洋与渔业资金的筹集、管理、使用情况;开展农业与资源环保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七)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

  负责对国家建设项目的预概算执行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负责审计县政府规划建设、房产、人防等部门和有关事业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对县属房地产、施工企业进行审计监督;组织固定资产投资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