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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规划建设局

机构地址

人民路17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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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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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5-234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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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5-234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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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网站

 www.sheyang.gov.cn

主要职能

  1、研究起草全县城市规划、村镇规划、工程建设、城市综合开发与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市政公用事业的行政性措施和规范性文件,以及相关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并指导、组织实施,进行行业管理。

  2、参与研究制定全县国土规划和区域规划,参与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和完善城镇发展指标体系,负责全县重大规划项目设计方案的竞标、竞选工作。

  3、研究制定县城区发展规划,负责编制县城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控制区详细规划和县城规划区道路、给排水、绿化、环保、消防;供电、环卫等各项专业规划并上报审批;统一行使城市规划和建设审批权,统筹安排城市各类建设用地及空间资源;参与全县基本建设、重点工程、技改项目的前期审查和可行性研究,负责规划选址定点和建设工程项目审批等工作。

  4、负责全县建设项目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工程设施使用许可及竣工验收备案和管理工作;负责规划区范围内各类建设用地、建设工程的规划和建设执法检查,依法查处违法建设;负责全县各类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管理、施工管理,参与竣工验收工作。

  5、指导和管理全县建筑活动;指导、规范建设市场,管理建设市场准入、出县施工队伍和驻外办事机构;综合管理全县建设工程报建、招标投标、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工程造价、工程监理以及工程质量和安全工作;负责全县建筑施工、安装、装饰装修、勘察设计、工程检测、工程监理等企业资质审查和项目经理资质审查、报批和管理工作;指导、管理进出县施工队伍;组织协调建设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

  6、负责县城区建设、桥梁、涵闸、防洪、排污等基础设施和城市客运、公共交通、燃气、供水、园林绿化、风景区等市政公用事业的规划、建设和管理;综合管理全县城镇供水、城市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县城规划区地下水的开发、利用、保护和管理,以及地表供水水源的保护工作,综合管理城建监察和城建档案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县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7、负责管理县城区综合开发、房屋拆迁安置和旧城改造工作,协调、指导全县房屋转让、开发利用与经营工作,规范全县房产市场。

  8、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住房制度改革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审批全县公有住房出租和公用住房租金调整工作;协调和指导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和分配工作。

  9、指导和管理城市地下空间规划和开发、利用工作,综合管理全县城乡建设、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抗震设防和人防工程建设工作。

  10、负责全县村镇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加快小城镇建设,推进乡村城市化的发展。

  11、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建设科技发展规划、计划和技术经济措施,指导重大科技项目攻关;负责全县散装水泥推广应用工作。

机构设置

  县规划建设局内设7个职能科(室),均为股级。

  1、办公室(法制科)

  负责机关行政事务工作的组织协调、文电处理和对外联络工作;负责党委会、局务会和综合性会议的组织与协调;督促检查会议决议事项的实施;负责局重要文稿的起草,负责机关公文处理、文印、文书档案、保密工作;负责新闻、宣传、政务信息和综合调研工作,负责机关行政、保卫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局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制定全县建设系统法制规划及实施计划;协调组织主要行政措施和规范性文件的起草、修订、审查、报批;综合管理建设行政执法、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法制宣传教育;负责建设法制和政策调研工作。

  2、人事教育科

  负责局属单位党的组织工作;按管理权限负责人事调配、干部任免、机构编制和离退休工作;管理局属单位的劳动工资及劳保统筹工作;管理局属单位和指导建设行业的专业技术职称改革、评聘和从业人员执业资格工作;负责全县建设系统人才开发和教育工作,编制建设系统教育发展规划和人才培训计划;指导、协调工会、共青团、妇女及计划生育工作;负责局系统精神文明建设的综合协调和统战、老干部工作。

  3、财务审计科

  组织编制全县建设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指导、监督实施;负责编制城建资金年度计划及资金的筹集与管理;负责局机关各项资金管理和城乡建设规费的征收、使用和管理;负责执行上级下达的固定资产投资计划;负责局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和财务会计工作,指导建设系统外经工作和局属单位的经营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局系统内部审计规章制度、实施办法和审计项目计划;负责审计局属单位年度财务计划、预算执行和决算;负责审计局属单位的财务收支、经济效益及其有关的经济活动、经济责任等事项,并提出审计报告和改进管理的建议、纠正和处理违反财经法规行为的意见;承担行业经济管理中重要问题的审计调查和其他有关的审计事项。

  4、规划科

  负责城乡各类规划方案编制、修订的初审和报批,督促检查全县建设项目的选址定点、划定用地、建设工程项目(合各类工程管线)的报建,对核发的《建设项目规划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临时建设许可证进行审查,参与工程竣工验收。负责拟订全县村镇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指导和推动村镇规划的编制、实施和通用设计的推广。

  5、建设科

  负责编制县城区年度市政建设项目及经费计划,审核市政建设项目的设计及预决算;负责市政工程建设和市政行业施工资质的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县城区市政建设工程、维护项目的实施及竣工验收和安全生产工作,参与协调建设过程中出现的有关矛盾;指导县城区道路、桥梁、涵闸、防洪、排污等市政设施的管护工作。指导全县村镇建筑设计、施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村镇建设综合开发、住宅建设和房产管理;组织指导村镇建设适用技术的研究和推广工作,负责全县房产市场的管理;综合管理全县城乡建设、工业与民用建筑的附建式人防工程建设;承办县城环境综合整治有关工作。

  6、建筑工程管理科(安全监督科)

  组织拟订全县建筑行业的发展战略、重大措施及实施方案,并指导督促实施;负责管理全县城乡建筑市场;负责全县建筑、安装、建筑装饰装磺、工程监理、工程检测等企业的资质初审、年检和管理工作,以及项目经营资质认证注册工作;负责全县建筑工程招标投标、工程交易、标准定额与造价工作的管理、监督与指导;协调管理全县建筑工程及施工现场设备检测、工程监理和评优工作;负责全县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综合协调,参与各类建设工程质量和各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和管理;参与和协调各行业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全县进出县施工队伍和对外工程承包与劳务合作;指导全县散装水泥推广应用工作。

  7、综合科

  负责拟订县城公用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建设规划,参与公用设施管理和行政措施的制订并监督实施;负责编制县城年度供水、节水、燃气、城市客运、公共交通等建设项目及经费计划,并组织实施;审核城市公用事业建设项目的设计及预决算,负责城市公用事业建设项目的实施及竣工验收、质量安全和维护管理,参与协调建设过程中的有关矛盾;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局属企业改革方案;负责新办企业及经营项目的调查论证和初审、报批工作;指导、推动局属单位第三产业的发展,提供政策引导和协调服务;指导和管理企业年度检查、升级工作;综合管理建设系统“三外”工作,加强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协调组织劳务输出和对外工程承包;组织全系统招商引资工作。
另按有关规定设监察室。